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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的房子儿子离婚怎么判定

来源:小奈知识网

父母的房子儿子离婚判定具体情况如下:
1、如果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则房子产权属于父母,离婚时不属于夫妻财产,只能按照出资情况算作债权要求偿还出资额;
2、如果双方用共同财产出资购买该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的,则房子产权属于父母,离婚时不能分割,只能按照出资情况算作债权要求偿还出资额。
具体如下:
1、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的,应当准许;
2、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3、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起诉离婚适用于以下情况:
1、一方要求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离婚的;
2、双方自愿离婚,但就财产分割、债务负担、子女抚养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
3、一方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另一方想要离婚的;
4、双方都同意离婚,但一方不在国内居住,或下落不明或宣告失踪,或被劳教、劳改而无法亲自去办理登记离婚的;
5、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且为法律所承认的事实婚姻。
起诉离婚的流程如下:
1、起草起诉状;
2、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
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
4、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诉讼;
5、法院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状副本;
6、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
综上所述,法院在裁决房产归属问题时,会考虑到各方的实际情况和合法权益。如果儿子离婚后,父母的房产归属问题存在争议,儿子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但是也需要尊重法院的判决结果,并按照判决结果履行相关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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