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人失踪了,可直接起诉。在诉讼时效内,债权人应及时向债务人原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提起诉讼,以追计债款,一旦诉讼时效中止,欠款就难以追回。在起诉前或者诉讼过程中,可以向申请财产保全,有权对债务人的财产进行查封、扣押、冻结等。起诉后,将向被告人发送传票等应诉材料,待公诉期满后,债务人还未出现,可安排缺席审理及裁判,判决生效后向申请强制执行实现自己的债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十条 自然人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申请宣告该自然人为失踪人。第四十三条 财产代管人应当妥善管理失踪人的财产,维护其财产权益。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财产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财产代管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失踪人财产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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