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医疗事故鉴定的时效为一年,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损害结果发生后一年。
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三十七条 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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