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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征收决定的诉讼期限是多久

来源:小奈知识网

法律分析:一般情况下,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对征收决定不服,可以自公告公布之日起60日内向上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公布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三条 第一款 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公告。公告应当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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