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男方为军队人员,在女方分娩当年给予护理假三十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军队贯彻落实全面两孩政策有关问题的规定》 第四条 军人人员结婚,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七天,婚假期间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女方为军队人员,符合政策规定生育子女时,除按照规定享受九十八天产假外,增加孕产假九十天;在哺乳期的,所在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假期,提供相应条件。男方为军队人员,在女方分娩当年给予护理假三十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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