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婚姻无效申请,证实结婚证无效,再婚不算重婚。婚姻无效情况包括重婚、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未到法定婚龄。可以向法院请求确认婚姻无效,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均有权提出申请。利害关系人包括近亲属和基层组织。
法律分析
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提出婚姻无效请求并证实结婚证无效的,再婚不算重婚。重婚是指已婚者再行结婚的行为,即已有婚姻关系的人与他人缔结第二个婚姻关系。
婚姻无效的情形如下:
1、重婚;
2、存在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3、未达到法定婚龄。
有权依据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确认婚姻无效的主体包括婚姻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其中,利害关系人包括以下:
1、以重婚为由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及基层组织;
2、以未到法定婚龄为由的,为未达到法定婚龄者的近亲属;
3、以存在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为由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该内容由 杨岚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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