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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婚后财产的法律规定?

来源:小奈知识网

对婚前婚后财产的规定是,婚前财产属于个人财产,婚后财产一般是夫妻共同财产,但也要根据财产的来源确定,类似于结婚以后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赔偿,像这种收入就属于个人财产。

一、新婚姻法婚前婚后财产的规定是怎样的:

《婚姻法》已经作废。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夫妻个人财产】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婚内财产协议的生效条件是什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由此可见,夫妻双方也不能简单的根据婚前或者是婚后财产,来判定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结婚以后的有些财产不一定是夫妻共同财产。类似于遗嘱中明确表示遗产只给丈夫或妻子一个人的,这些收入都不是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第七十八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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