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购房只写一人名字,如父母出资登记在子女名下,属个人财产;如夫妻共同财产购买则属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婚后购买房屋时只署写一方名字,若为一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则视为对该子女的赠与,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若为夫妻双方共同财产购买,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该内容由 杨岚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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