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悬赏广告引发的债务纠纷怎么处理

来源:小奈知识网

要求发布者履行义务,若不履行可以起诉至法院。

悬赏广告一经发布,对发布者来讲,就形成一种债。悬赏广告发布者可撤销悬赏广告,但对撤销前已完成指定行为的人,应履行承诺。

一、学校虚假宣传违法吗

1、行为的主体是广告主、广告代理制作者和广告发布者。在某些情况下,三者身份可能重叠。2、上述主体实施了虚假宣传行为。3、上述虚假广告或虚假宣传达到了引人误解的程度,因而具有社会危害性。4、主观方面,广告商在明知或应知情况下,方对虚假广告负法律责任;对广告主,则不论其主观上处于何种状态,均必须对虚假广告承担法律责任。

二、拾金不昧给报酬法律有规定吗

拾金不昧是否有权取得报酬应当视情况而定。如果丢失者承诺重金悬赏,该行为属于单方允诺,则不管拾得遗失物者是否知情都应当给予报酬。如果丢者未发布悬赏广告等行为,则被要求给报酬无合法依据,拾得遗失物者只能要求补偿必要费用。

三、悬赏广告的构成要件有什么

悬赏广告的构成要件如下:

1、所谓广告,是指面向公众的宣传活动,或以书面、言语、登录报纸、张贴、电视、广播等形式。这种广告无论采用何种形式,都必须向不特定的人表达一般的含义。这里的不具体可以是无限的,也可以是有限的。在范围有限的情况下,只要表达给非特定的人为意思,仍然是悬赏广告;

2、必须对完成一定行为的相对人表示支付一定报酬。这里提到的某些行为在实践中是多样化的。如有遗失物拾取、违法犯罪举报、某些作品完成等。这里的行为并不局限于积极行为,消极行为往往会成为奖励的目标,比如在一定时期内保持某种状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七条,权利人领取遗失物时,应当向拾得人或者有关部门支付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必要费用。

权利人悬赏寻找遗失物的,领取遗失物时应当按照承诺履行义务。拾得人侵占遗失物的,无权请求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费用,也无权请求权利人按照承诺履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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