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丈夫有外遇妻子是否可以向第三者索赔

来源:小奈知识网

丈夫有外遇的情况下,妻子一般是无权就出轨行为向第三者索赔的。且出轨一般不属于离婚赔偿的范围。但构成重婚或与他人同居的除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夫妻一方存在重大过错,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承担前述赔偿责任的主体为无过错方的配偶。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八十六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涉及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
第八十七条
承担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损害赔偿责任的主体,为离婚诉讼当事人中无过错方的配偶。
第八十九条
当事人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以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为由向人民法院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但当事人在协议离婚时已经明确表示放弃该项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