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毒本身并不犯罪,属于一般违法行为,机关有权处以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二千元以下罚款。对于吸毒成瘾的人,机关有权决定在戒毒所进行为期二年的强制戒毒。
法律分析
吸毒本身并不犯罪,属于一般违法行为,机关有权处以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二千元以下罚款。对于吸毒成瘾的人,机关有权决定在戒毒所进行为期二年的强制戒毒。强制戒毒一年后,毒瘾消除的,可以提前释放。如果二年期满未能解除毒瘾的,可以延长强制戒毒时间一年。需要留意的是,如果因为吸食等原因而持有毒品达到一定的重量,就属于犯罪行为。具体规定为:持有鸦片200克以上不满1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10克以上不满50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构成非法持有毒品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持有鸦片1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50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法律依据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二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非法持有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
(二)向他人提供毒品的;
(三)吸食、注射毒品的;
(四)胁迫、欺骗医务人员开具品、精神药品的。
《禁毒法》第三十
吸毒成瘾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机关作出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
(一)拒绝接受社区戒毒的;
(二)在社区戒毒期间吸食、注射毒品的;
(三)严重违反社区戒毒协议的;
(四)经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后再次吸食、注射毒品的。
对于吸毒成瘾严重,通过社区戒毒难以戒除毒瘾的人员,机关可以直接作出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
吸毒成瘾人员自愿接受强制隔离戒毒的,经机关同意,可以进入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戒毒。
第六十二条
吸食、注射毒品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吸毒人员主动到机关登记或者到有资质的医疗机构接受戒毒治疗的,不予处罚。 该内容由 冯进萍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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