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社保部门是扣当月的。工作单位发工资时属于代扣,可以是当月,也可以是上月,单位自己定。单位一般每月底做人员增加,月初做申报并缴费,月中扣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七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全国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社会保险工作。县吸以上地方社会保险行政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社会保险工作。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huatuo3.com 版权所有 蜀ICP备2023022190号-1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