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小奈知识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延长审理期限的规定

延长审理期限的规定

来源:小奈知识网

按行政诉讼法规定,一审行政案件延长审限不得超过3个月;二审行政案件延长审限不得超过2个月。 四、因案情重大、复杂,在批准延长的审理期限内仍不能结案的,应在延审期限届满前15日,向高级人民写出详细案情和理由的报告,再次申请延长审理期限。
一、刑事案件延长审理期限理由有哪些
1、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重新鉴定或者勘验的;
2、检察人员发现提起公诉的案件需要补充侦查,提出建议的;
3、由于申请回避而不能进行审判的。
二、延长逮捕期限的条件是什么
1、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审查批准。
2、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3、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4、人民应当自接到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三、法庭审判过程中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诉人可以建议法庭延期审理:
1、发现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者遗漏罪行、遗漏同案犯罪嫌疑人,需要补充侦查或者补充提供证据的;
2、被告人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或者提供重要线索,需要补充侦查进行查证的;
3、发现遗漏罪行或者遗漏同案犯罪嫌疑人,虽不需要补充侦查和补充提供证据,但需要补充、追加或者变更起诉的;
4、申请人民通知证人、鉴定人出庭作证或者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提出意见的;
5、需要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或者勘验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八十一条
人民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作出第一审判决。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批准,高级人民审理第一审案件需要延长的,由最高人民批准。
第八十
人民审理上诉案件,应当在收到上诉状之日起三个月内作出终审判决。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批准,高级人民审理上诉案件需要延长的,由最高人民批准。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huatuo3.com 版权所有 蜀ICP备2023022190号-1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