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需要更改。 婚姻登记 信息一般以婚姻登记机关的记录为准,户口本的 结婚 信息等只能参考,如果在意的话,也可以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 离婚 、 收养 、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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