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情况下,夫妻分居两年可以去民政局申请办理离婚证,但是,这里所指的分居的前提应该是感情不和而分居,并不是因为工作、学习、户口等其他原因造成的分居。
分居时间应从提出离婚的夫妻二人共同认可的最后一次同居的第二天起计算,到提出离婚诉讼,即向人民递交诉讼状的当天止。如果分居后又同居,应从同居后又分居的时间重新计算,前面的分居时间终止,也就是说不应把前后几次分居的时间累计计算。
如何证明夫妻已经分居两年
1、如果对方认可,则无需举证;
2、可以提供证人证言;
3、可以保留相应的租房证明,以租期来证明;
4、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书面分居文书,最好是用快件性质邮寄,在备注栏里注明“分居协议”,并且保留邮寄凭证,从邮寄之日起到提起离婚期间属于夫妻分居时间;
5、双方来往的书信、电子邮件等能证明双方感情不和分居的事实。
不管夫妻是否分居两年,只要双方自愿达成离婚,就可以去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领取离婚证,同时需要对夫妻财产、子女抚养问题达成协议。
当事人离婚的,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申请时,应当持下列证件和证明:
1、户口证明;
2、居民身份证;
3、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
4、离婚协议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huatuo3.com 版权所有 蜀ICP备2023022190号-1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