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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工与正式工的差异

来源:小奈知识网

境内组织中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均为劳动关系,没有合同工与正式工的区别。合同工待遇低、工作权限有限,招聘方式与用人部门签订劳动合同;正式工待遇高、有执法权,通过公务员考试等方式获取编制。

法律分析

律师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中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均是建立的劳动关系,这些单位的劳动者均是合同制职工,没有合同工与正式工的区分。

合同工是相对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中的正式编制职工而言的。

区别主要是3个方面:

1.待遇不同:

合同工的工资是用人部门内部经费发放,工资普遍较低,扣除社保之后,会更低;

正式工的工资是由国家财政保障,相对稳定,而且工资较高,退休后的待遇也不错。

2.工作权限不同:

合同工在日常执法行动中,只能是协助执法,而正式工具有执法权,可以指挥合同工协助执法。

3.招聘方式不同:

合同工是通过人事部门,或者人事部门自行发布招聘信息,通过面试流程后,与用人部门签订劳动合同,建立的是劳动关系;

正式工则是通过公务员考试、事业单位考试和部队军官转业安置等方式获取编制而上岗工作。

拓展延伸

合同工与正式工的权益对比

合同工和正式工是两种不同的雇佣形式,其权益存在一定的差异。正式工享有较多的权益保障,如稳定的工作岗位、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以及法定的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而合同工则通常以临时或项目性质被雇佣,其权益相对较少,可能面临工作不稳定、缺乏社保和福利待遇等问题。然而,合同工也有灵活性和自主性的优势,可以选择更多的工作机会。在权益对比中,应当重视正式工的稳定和保障,同时也要关注合同工的权益保护,以实现合理的劳动关系和平衡的雇佣制度。

结语

合同工与正式工是两种不同的雇佣形式,其权益存在一定的差异。正式工享有较多的权益保障,如稳定的工作岗位、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以及法定的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而合同工则通常以临时或项目性质被雇佣,其权益相对较少,可能面临工作不稳定、缺乏社保和福利待遇等问题。然而,合同工也有灵活性和自主性的优势,可以选择更多的工作机会。在权益对比中,应当重视正式工的稳定和保障,同时也要关注合同工的权益保护,以实现合理的劳动关系和平衡的雇佣制度。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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