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有明确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二)及时保留证据;
(三)把握业主资金到位情况;
(四)工程索赔以合同为依据。
一、业主对物业管理有哪些权利
(一)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
(二)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并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提出建议;
(三)提出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建议;
(四)参加业主大会会议,行使投票权;
(五)选举业主委员会成员,并享有被选举权;
(六)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
(七)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八)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
(九)监督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以下简称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二、如何处理建设工程欠款纠纷
有一下解决方式:
一、对业主逾期付款及时主张权利或保存证据。
二、充分利用建筑合同有效性问题来确保工程款回收。
三、合理合法顺延公司促使工程款支付。
四、工程垫资应当做好约定确保合法化。
五、处理好政府工程的审计报告价格与合同价格矛盾。
三、物业服务人应当与业主签订
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签订合同需要公布。业主委员会应当向业主公布下列情况和资料:(一)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二)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决定;(三)物业服务合同;(四)专项维修资金的筹集、使用情况;(五)物业共有部分的使用和收益情况;(六)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车位的处分情况;(七)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工作经费的收支情况;(八)其他应当向业主公开的情况和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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