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五条规定拘传、罚款、拘留必须经院长批准。拘传应当发拘传票。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九条规定执行工作由执行员进行。
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执行员应当出示证件。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情况制作笔录,由在场的有关人员签名或盖章。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8条规定执行人员执行公务时,应向有关人员出示工作证和执行公务证,并按规定着装。
4、《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规定法官不得有下列行为中:(七)滥用职权,侵犯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利;
5、《人民法院执行员职责》规定执行员采取执行措施,应当依法定或规定程序办事,履行法定手续和采取合法措施,做到依法、文明执行。
执行员凭完备手续经批准,可以对妨碍执行的有关责任人,实施拘传、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执行员不得无视事实和法律,不经审批滥用执行措施。
一、交通事故法院判决后没钱赔偿怎么办
交通事故法院判决后仍拿不到赔偿的处理办法:当事人可以就法院生效判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令对方依照判决进行赔偿。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执行员应当出示证件。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情况制作笔录,由在场的有关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二、被告败诉不执行怎么办
第一、申请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刑事判决裁定对依法设立的仲裁机构的裁决,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第二、法院受理,法院受理强制执行案件后,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
第三、申请复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内未执行的,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法院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15日内审查。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可以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四、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或者移送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在指定的期限内履行,逾期不履行的强制执行。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有可能隐匿转移财产的,执行员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第五,采取强制执行措施。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执行员应当出示证件,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情况制作笔录,由在场的有关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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