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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确定挪用资金罪的认定标准?

来源:小奈知识网

挪用资金罪的界限在于行为人对资金的实际控制,既遂标准是行为人将单位资金转移到本人或他人控制之下。挪用资金罪与挪用公款罪的区别在于犯罪对象和主体不同,前者侵犯单位资金所有权,后者侵犯公共财产所有权且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挪用资金罪与职务侵占罪的区别在于犯罪客体和对象不同,前者侵犯单位资金的占有权和使用权,后者侵犯单位财产的整体所有权且定罪标准以数额较大为主。

法律分析

1.挪用资金罪的既遂与未遂的界限

由于挪用资金罪侵犯的客体是单位对资金的占有权和使用权,只要行为人将资金转移到本人或他人控制之下,单位就失去了对该资金的控制,即单位的占有权,使用权已经实际地受到了损害,行为人对该项资金使用与否,如何使用,对客体毫无影响。因此,从保护单位资金的使用权和占有权出发,应以行为人或他人对资金的实际控制为既遂的标准。此外,挪用公款罪是结果犯,所以,它的既遂应是指法定的危害结果发生为标准,即应以行为人将单位资金挪走实际控制起来为标准。行为人已经着手挪用行为,因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实际控制的,构成本罪的未遂。

2.挪用资金罪与挪用公款罪的界限

两罪在客观方面表现的行为方式和主观方面的故意内容基本相同,主要的不同之处在于:

(1)侵犯的客体和对象不完全相同。前罪侵犯的是公私财产所有权,后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财产所有权。前者的犯罪对象是公司、企业及其它单位的资金,包括集体所有资金和私人所有资金。后罪的犯罪对象是国家和集体所有的公款,不包括私人所有的钱财。

(2)犯罪主体不同,前罪的主体是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中从事管理职务的人员,不包括国家工作人员,而后罪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

3.挪用资金罪与职务侵占罪的界限

两罪都是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内部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犯本单位财产的行为。二者的主要区别在于:

(1)犯罪客体和对象不同,挪用资金罪的客体是侵犯本单位资金的占有权、使用权,不侵犯处分权,犯罪对象是资金;而职务侵占罪侵犯的客体是单位财产的整体所有权,犯罪对象除资金外,还有其他有形和无形的财物。

(2)犯罪客观方面不同,挪用公款罪的客观方面刑法条文规定了3种不同的情况,不同的挪用有不同的定罪标准,职务侵占罪则只对侵占行为作出概括规定,定罪以数额较大为标准。

(3)犯罪主观方面不同。挪用资金罪的目的是暂时使用本单位资金,无非法占有的目的,职务侵占罪则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本单位的财物,非法据为己有。

结语

挪用资金罪的既遂与未遂的界限在于行为人将资金转移到本人或他人控制之下,导致单位失去对该资金的控制。从保护单位资金的使用权和占有权出发,行为人或他人对资金的实际控制可作为既遂的标准。挪用公款罪的既遂应以行为人将单位资金挪走实际控制起来为标准。行为人已着手挪用行为,但因意外原因未能实际控制的,构成本罪的未遂。挪用资金罪与挪用公款罪的主要区别在于侵犯的客体和对象不同,前者侵犯的是单位资金所有权,后者侵犯的是公共财产所有权。挪用资金罪与职务侵占罪的区别在于犯罪客体和对象不同,前者侵犯的是单位资金的占有权和使用权,后者侵犯的是单位财产的整体所有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八章 贪污贿赂罪 第三百九十二条 向国家工作人员介绍贿赂,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介绍贿赂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介绍贿赂行为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八章 贪污贿赂罪 第三百九十条 对犯行贿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对侦破重大案件起关键作用的,或者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八章 贪污贿赂罪 第三百八十六条 对犯受贿罪的,根据受贿所得数额及情节,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处罚。索贿的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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