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注销流程及相关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户口登记内容变更或更正需由户主或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经审查属实后进行变更或更正。申请人需准备复印身份证、户口本、申请书等材料,并按规定提交至拟注销户口所在派出所。派出所将安排民警为申请人做笔录,写综合材料后盖章并签字,再由上级主管部门户政科领导签字后完成注销手续。
法律分析
一、户口注销流程
第一步:
1.复印自己两个身份证,两个户口本,每样2张复印件,
2.用A4纸打印一张注销户口的申请书,写清楚自己两个户口的具体情况,怎么样获得,为什么要注销等,写好后复印一份。
第二步:拿这些资料及它们的原件到你想注销的户口所在派出所户籍科(一定得是你想注销的户口所在的派出所,千万不要拿到你想保留户口的派出所)上交给户籍警。
第三步:户籍警会安排派出所民警为你做笔录,内容就是你如何获得双重户口的前因后果。做完笔录签名按手印。
第四步:户籍警会根据笔录写一份综合材料。内容与你的注销申请差不多。
第五步:把笔录和综合材料拿给当天值班民警签名(一定得是当天值班民警签名,其它民警签名没用)
第六步:派出所手续基本完成,他会装订你的所有资料并盖好派出所的章写上意见(这些材料是两份一模一样的,一份上级留底,一份派出包留底)。
第七步:带上你所有资料去这个派出所上级主管部门户政科领导签字(城市派出所就是找区公安分局,镇派出所就是找县公安局)。
第八步:上级领导签好字盖好章后拿回派出所就大功告成了。
二、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规定:
第十七条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规定,户口注销需要经过一系列步骤,包括准备申请书、复印件等资料,前往户口所在派出所办理手续,并经过笔录、签字等程序。在此过程中,务必注意选择正确的派出所和当天值班民警办理手续。最后,还需要前往上级主管部门户政科领导处进行签字,才能完成注销手续。根据需要,户口登记机关可能会要求提供相关变更或更正的证明文件。请按照规定的流程和法律要求办理,以确保注销手续的顺利进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二十二条 户口簿、册、表格、证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统一制定式样,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机关统筹印刷。
公民领取户口簿和迁移证应当缴纳工本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二十四条 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注:关于领取户口迁移证缴纳工本费项,公安部于1975年9月15日“关于取消户口迁移证收工本费的通知”中已予取消。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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