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缓刑考验期间又犯新罪此种情况下,应当撤消缓刑,对新发现的犯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判处的刑罚,依照刑法第69条规定,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外,在总和刑期以下决定执行刑罚。至于具体判处几年刑罚则视第二次的犯罪量刑后与前罪判处的刑罚进行确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六十二条 罪犯在服刑期间又犯罪的,或者发现了判决的时候所没有发现的罪行,由执行机关移送人民检察院处理。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的罪犯,在执行期间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应当依法予以减刑、假释的时候,由执行机关提出建议书,报请人民法院审核裁定,并将建议书副本抄送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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