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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时检察院是否需要收押?

来源:小奈知识网

取保候审后警察传唤,如果没有违反取保候审的规定,不会再被收押。取保候审的流程包括申请、决定和执行。申请应采用书面形式,决定需经公安机关、检察院或法院批准,并签发决定书和通知书。执行由公安机关负责,期满后退还保证金并解除担保。根据案件需要,司法机关可自行决定取保候审。被取保候审的人需遵守规定,如不离开居住地、及时报告变动、按时到案、不干扰证人等。

法律分析

一、取保候审检察院传唤还会收押吗?

取保候审后警察传唤,如果没有违反取保候审的规定,不会再被收押。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二、取保候审的流程

1、取保候审的申请。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以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其聘请的律师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申请取保候审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2、取保候审的决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接到取保候审的申请书后,应当在7天之内作出是否同意的答复。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的,应当报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检察院检察长或者人民法院院长批准,并签发《取保候审决定书》和《执行取保候审通知书》,并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缴纳保证金。对不符合取保候审法定条件的,不同意取保候审,并告知申请人,说明不同意的理由。除此之外,司法机关根据案件的需要,可以自行决定取保候审。

3、取保候审的执行。由公安机关执行,宣读《取保候审决定书》,并令其签字或盖章,告知在取保候审期间应当遵守的规定。取保候审期间届满以后,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应将保证金退还给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并告知保证人解除担保。

结语

取保候审后警察传唤,若未违反规定,不会再收押。根据《刑事诉讼法》,被取保候审者需遵守规定,如未经批准不离所在地、及时报告变动、准时到案、不干扰证人证言、不毁灭证据等。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可根据案情要求被取保候审者遵守特定规定,如禁入特定场所、限制会见、禁止从事特定活动等。取保候审流程包括申请、决定和执行,公安机关在7天内决定是否同意,并签发决定书和通知书。取保候审期满后,保证金退还并解除担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六十八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二节 取保候审 第八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继续侦查的。

对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证据不符合逮捕条件,以及提请逮捕后,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可以依法取保候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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