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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委托公证法律

来源:小奈知识网

房产公证的法律效力是:

(一)工作人员通过对本次公证内容做审查,排除不合法的行为,故而确保公证内容的合法,确保此次房产交易的合法性;

(二)确定该行为是行为人所为,行为人的行为确系本人真实的意思表示,以确保房产交易行为的真实性。

一、如何进行遗嘱的公证

遗嘱公证是指公证处根据立遗嘱人的申请,依法证明遗嘱人设立遗嘱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

公证遗嘱的程序:

1、立遗嘱人提出申请,立遗嘱人必须亲自向本人住所地的公证处提出申请,不能委托他人办理;

2、公证处受理;

3、遗嘱的审查;

主要审查遗嘱人是否有完全的行为能力,遗嘱的内容是否合法,遗嘱人对遗嘱处分的财产是否享有处分权,遗嘱人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

4、公证人员经审查,认为可以出具公证书的,公证员草拟公证书后,连同卷宗报批;

5、遗嘱公证书自批准之日起生效;

6、领取公证书。

二、民法中房屋买卖公正是否有效

房屋买卖公证后是有效的。房屋买卖公证是指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与房产有关的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房产公证虽然不是房产交易的必须环节,但经过公证处的审查,当事人可以避免很多风险。

三、遗嘱公证与继承公证的区别是什么

遗嘱公证,是指公证机关对遗嘱人立遗嘱的真实性和合法性给以证明。它要求遗嘱人必须在公证员面前订立遗嘱,然后由公证员对遗嘱的内容和遗嘱人的签名给以证明。

继承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法律的规定和继承人的申请,依法证明继承人的继承行为真实性、合法性,确认继承人的继承权的活动。

两者的区别是:

一、主体不同:遗嘱公证的主体是遗嘱订立人,而继承公证的主体是全部继承人。

二、公证内容不同:遗嘱公证的内容是,遗嘱安排具体事项,及遗嘱人的意思表示的真实性,继承公证的内容是对各继承人继承权及继承合法性的确认。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第三十六条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除外。

第三十七条对经公证的以给付为内容并载明债务人愿意接受强制执行承诺的债权文书,债务人不履行或者履行不适当的,债权人可以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前款规定的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构。

第三十八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未经公证的事项不具有法律效力的,依照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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