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夫妻共同财产应按适当照顾女方和子女原则平均分割,但可根据具体情况协商处理。共同债务应共同偿还。抚养权和房产归属需协商,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将根据实际情况和证据作出最终判决。
法律分析
离婚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均分,夫妻二人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若双方对财产分割有约定的,应当按照双方的约定分割财产。
1、如果确实是夫妻共同财产的,离婚时一般按适当照顾女方和子女原则,平均分割。
2、男女双方一方获得房子所有权,那就需要支付另一方房子市价的一半。如果都支付不了的,可以变卖房产,钱一人一半。
3、房子有没有贷款,当初是谁购买,登记在谁名下,谁是过错方等,对房产分割都有影响,还是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处理。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清偿】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抚养权是指父母对其子女的一项人身权利,抚养有婚生的抚养与非婚生的抚养之分,在现实生活中由于各种原因的出现与发生,导致父母对子女的抚养权得不到很好的保障。
拥有该权利的一方或双方,在子女成年之前,有权决定是否与子女共同生活,该权利在子女成年时即消灭。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若双方对孩子抚养权的归属有约定,应当按照约定确定孩子的抚养权,若没有约定或者就孩子的抚养权无法协商一致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以确定抚养权的归属。
子女抚养权和房子一般都是在离婚案件之中都是比较有争议的,如果双方之间针对于这两项问题,不能够进行协商的话,那么就由法院来进行判决,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和双方所提交的证据来进行最终判决。
结语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和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的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应由双方协商处理,如果协商不成,法院将根据财产情况和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进行判决。对于房产分割、共同债务清偿等问题,也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理。子女抚养权和房产问题常常引发争议,如果无法协商一致,法院将依据实际情况和双方提供的证据作出最终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附则 第一千二百六十条 本法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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