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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护车驾驶员管理制度

来源:小奈知识网

1目的:规范救护车驾驶员行为。

2适用范围:项目部救护车驾驶员。

3名词术语解释:无

4责任:保证出现意外事故用车安全、及时。

5管理规定:

5.1综合管理部设专职救护车驾驶员一人,救护车实行每天24小时值班制度。救护车驾驶员在值班室随时待命,严禁无故擅离职守,违者处以100元罚款。因脱岗而推迟出车时间,扣除当月奖金;延误抢救时间的,责令下岗;情节严重的解除劳动合同。

5.2每天早上8点,驾驶员必须对救护车进行例行检查,重点检查发动机工作状况、制动、转向、灯光,检查后要认真填写《车况检查记录表》。要每三天进行一次维护、保养,确保车况良好。综合管理部安排专人进行工作监督检查。对因检查、保养不到位,致使救护车在关健时刻发生故障而延误工作的,按第一条有关规定办理。

5.3驾驶员值班期间严禁饮酒,违者罚款100元/次。对于因饮酒而延误工作的,按第一条有关规定办理。

5.4驾驶员值班实行挂牌制,值班时间必须将写有自己姓名的标牌悬挂于值班室明显处。因故短时间离开值班室,应口头委托其它驾驶员临时值班;因休假或其它原因离开现场必须经综合管理部部长批准。

5.5专职救护车驾驶员休假期间,由综合管理部部长批准书面委托其

它驾驶员值班。以上条款同样适用于受委托驾驶员。6相关表格:

6.1《车况检查记录表》

车况检查记录表

检查项目

检查情况记录

驾驶员确认是否具备使用条件是[

驾驶员签字:

监督人签字:

]否[]年月日年月日大峪镇卫生院20__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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