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规范救护车驾驶员行为。
2适用范围:项目部救护车驾驶员。
3名词术语解释:无
4责任:保证出现意外事故用车安全、及时。
5管理规定:
5.1综合管理部设专职救护车驾驶员一人,救护车实行每天24小时值班制度。救护车驾驶员在值班室随时待命,严禁无故擅离职守,违者处以100元罚款。因脱岗而推迟出车时间,扣除当月奖金;延误抢救时间的,责令下岗;情节严重的解除劳动合同。
5.2每天早上8点,驾驶员必须对救护车进行例行检查,重点检查发动机工作状况、制动、转向、灯光,检查后要认真填写《车况检查记录表》。要每三天进行一次维护、保养,确保车况良好。综合管理部安排专人进行工作监督检查。对因检查、保养不到位,致使救护车在关健时刻发生故障而延误工作的,按第一条有关规定办理。
5.3驾驶员值班期间严禁饮酒,违者罚款100元/次。对于因饮酒而延误工作的,按第一条有关规定办理。
5.4驾驶员值班实行挂牌制,值班时间必须将写有自己姓名的标牌悬挂于值班室明显处。因故短时间离开值班室,应口头委托其它驾驶员临时值班;因休假或其它原因离开现场必须经综合管理部部长批准。
5.5专职救护车驾驶员休假期间,由综合管理部部长批准书面委托其
它驾驶员值班。以上条款同样适用于受委托驾驶员。6相关表格:
6.1《车况检查记录表》
车况检查记录表
检查项目
检查情况记录
驾驶员确认是否具备使用条件是[
驾驶员签字:
监督人签字:
]否[]年月日年月日大峪镇卫生院20__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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