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迁有房产证可以按照房产证记载的建筑面积补偿,对被征收房屋的价值进行补偿、对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与临时安置费用进行补偿、对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进行补偿。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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