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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中法定条款不包括哪些

来源:小奈知识网

法律分析:

劳动合同中法定条款不包括:试用期;培训;服务期;保密义务;竞业限制;补充保险;福利待遇;其他。劳动合同约定条款不等于必备条款,劳动合同缺少必备条款的无效,缺少约定条款的不影响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劳动合同期限;

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劳动报酬;

社会保险;

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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