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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是否能代表总公司起诉

来源:小奈知识网

法律分析:分公司不能够作为原告主体代表总公司起诉。首先如果是总公司的涉诉案件,那么起诉主体应当是总公司,总公司具备适格原告,然而适格原告不能将其自己的原告主体让其他的主体代表;其次、分公司是不具备独立承担责任的主体,不能够作为独立主体出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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