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后档案可以选择转回户口所在地的街道。
一般离职后,档案没有转出的话,应该还是留在原来的人才市场,可以暂时不管,需要转出的时候再去转出就可以了,到时候可能要交一定的托管费。如果新单位可以接受档案的话,由新单位开具调档函,持调档函到原单位办理档案转移手续;如果暂时没有找到工作或者新单位不接收档案的话,可办理人事代理,由人才市场开具调档函,持调档函到原单位的办理档案转移手续。辞职后档案可以选择转回户口所在地的街道,或者户口所在地人才中心。如果选择放在户口所在地的街道,需要本人拿身份证、户口本到理,由街道出调档函到现在存放档案的单位调取。不过如果档案存放在街道按无业处理,则没有工龄累计。
辞职后档案可以选择如下:
1、如果选择放在户口所在地街道,需要本人拿身份证、户口本到理,由街道出调档函到现在存放档案单位调取。不过如果档案存在在街道按无业处理,没有工龄累计。
综上所述,辞职后档案可以选择转回户口所在地的街道,或者户口所在地人才中心;
2、如果选择放在户口所在地人才中心,需要本人拿身份证、户口本办理,人才中心审核属于职工档案并且属于户口属于辖区范围的,会出调档函到现存档案单位调取。在人才中心存放档案可以计算工龄。
综上所述,企业职工调动、辞职、解除劳动合同或被开除、辞退等,应由职工所在单位在一个月内将其档案转交其新的工作单位或其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劳动(组织人事)部门。职工被、,原所在单位今后还准备录用的,其档案由原所在单位保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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