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后审是指侦查机关责令犯罪嫌疑人提供担保人或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其不逃避或妨碍侦查,并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措施。
它通常对犯罪较轻,不需要拘留、逮捕,但需要对其行动自由作一定限制的犯罪嫌疑人采用;是指对被告人先采取取保候审刑事强制措施,然后再由法院对被告人进行开庭审理。法院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可以根据案件审理情况决定对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刑事强制措施。对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不影响法院对被告人所涉嫌的犯罪案件进行审理;是指在开标后对投标人进行的资格审查,主要是对投标人有无能力胜任、机构是否健全、有无良好的信誉、有无从事过类似工程的经历、人员是否合格、机械设备是否适用施工、周转资金是否足够等方面作实质性的审核。
担保后审法律特征:
1、保证担保属于债权担保范畴。保证担保不同于抵押、质押、留置等物的担保形式,它是以保证人的信誉和不特定的财产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的;
2、保证担保中的保证人必须是主合同以外的第三人,债务人不得为自己的债务作保证;
3、保证债权与其他普通债权一样,不具有优先受偿的权利。如果保证人有多个债权人,有保证的债权人并不比其他债权人优先受偿;
4、设立保证担保的程序较为简便。设立保证担保,不需要到有关部门登记,因此,相对于抵押、质押等担保形式来说,保证具有手续简便、有利于当事人操作等特点。
综上所述,其目的在于将来更好的履行招标公司,业主与中标人签定的合同。所谓的先保后审,应是指在法院审理前先取保候审,等待法院判决,确定具体的刑事责任;酒驾找人担保取保候审是指侦查机关责令犯罪嫌疑人提供担保人或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其不逃避或妨碍侦查,并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措施;无担保债权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没有提供担保的债权,即普通债权;而无担保债权人则是指享有普通债权的债权人,不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权利的债权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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