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先找到对方详谈一下,看是否能和解,陈述利弊以及这么做的后果。
2、如果对方仍纠缠且采取的是电话骚扰,可以录音,然后向当地警方报案,让警察来处理。
3、如果是恐吓,可以利用证人录音录像的方法取证,取得大量有效证据,到法院起诉或报警。
如果需要通过法院来进行判决,财产就可过户,过户后如果男方继续赖在家中则可向公安报案,对方没有权利,因已离婚双方都是自由人,如对方发淫秽短信或采取其他威胁等方式,要注意收集该证据,并向公安报案,民事方面可自诉到法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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