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您好!欢迎您来我行开立对公人民币账户,为了能更好的为您提供方便、快捷的优质服务,请提供如下资料:
开立基本、一般存款账户请提供如下资料:
1. 营业执照正本及复印件; 2. 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及复印件;(必须在有效期内,有每年的年检标志)
3. 国税、地税税务登记证正本及复印件;同业的还须提供金融许可证或保险代理许可证等; 4. 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 开立一般结算账户需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6. 自然人出资提供前两位大股东身份证复印件,法人出资提供单位名称、营业执照号码、有效期限;
7. 公章、财务章、法人章;
8. 单位见证人身份证复印件(代办开户业务)
9.单位今后办理结算业务的人员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至少两人),这也作为单位今后的支付结算联系人
开立基本、一般结算账户请填写如下表格:
1. 一式三联的开户申请表; 2. 一式三份的印鉴卡;
3. 账户管理协议(一式两份);
4. 若预留印鉴的私章不是法人代表,请提供法人预留印鉴的授权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5.开立一般结算账户需单位出具开户申请并加盖公章。
6.开户风险告知书 7.单位客户服务申请表 重要提示:
所有资料请用A4纸复印、新版身份证复印正反面,并在复印件上加盖单位公章 请您比照人民币开户指引要求提供所需资料,详细填明办公地址、电话等信息。
自正式开户之日起四个工作日后方可对外支付.一般户正式开户日为开户当天,基本户
正式开户日为人行批准日期。
对单位先前提交的各类证件(包括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法人身
份证、代办人身份证、控股股东身份证)已过有效期的,请在三个月内更新,三个月内没有更新且没有提出合理理由的,我行将中止办理业务。
所提供开户资料证件号码必须与基本账户在人行系统中所录入一致,如营业执照编号、
法人身份证号码等;
存款人更改名称、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住址、电话以及其他开户资料发生变更
时,请于5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开户银行并提供有关证明。
济南分行客户经理代客户办理开户业务实施细则提示,代开户时单位客户的两名工作
人员应作为见证人在《授权客户经理代办开户业务委托书》上签字确认,见证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应与《授权客户经理代办开户业务委托书》一并提交会计柜台。
感谢贵公司对招商银行泉城路支行的支持! 联系电话:会计部81778182 董素玲 公司部81778172
联系地址:济南市泉城路1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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