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小学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为确保校园各类突发事件能够及时、迅速、高效、有序地得到处理,保障我校全体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和身心健康,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上级有关部门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本预案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的,造成或者可能造成校园内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和身心健康的火灾、地震、洪灾、公共卫生、环境污染以及人为的破坏等重大安全事件。
一、组织与指挥
(一)学校成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校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
组 长:洪小平
副组长:胥凤琴 陈燕
事故现场指挥:田正康 张彬 陈建鸿
成 员:田正康 张彬 贺建平 卫 星 胥凤琴 蒋 宏
田 颖 冯汉静 马友莉 陆春玲 文韵淑 潘 敏
二、职责:
学校应急领导小组组长职责 :
1、决定事故应急预案的启动和终止;
2、统一领导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确定现场指挥人员,负责应急队伍和资源的调动;
3、向公安、消防、安监、技监等应急部门报告,并保持密切联系;消防等部门人员到达单位后,配合这些部门指挥应急救援工作;
4、向上级主管部门通报事故情况和要求提供救援事项;
5、向单位员工通报事故情况,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授权,向新闻媒体公布事故情况;
6、负责事故原因调查和善后工作;
7、对本校的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程序进行督察指导。
学校应急领导小组副组长及成员职责 :
1、指挥有关教师立即到达规定岗位,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
2、安排教师开展相关的抢险排危或者实施求救工作;
3、根据需要对师生员工进行疏散,并根据事件性质,报请上级部门迅速依法采取紧急措施;
4、根据需要对事件现场采取控制措施。
事故现场指挥职责:
1、根据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在事故现场指挥救援行动,把事故消灭在初始状态。
2、指挥现场无关人员有序疏散,撤离到安全区域。
3、负责救护受伤人员和寻找失踪人员。
4、负责现场应急救援任务分配和人员调度。
5、把事故情况,可能造成的危害和求援事项向应急总指挥报告。
6、与消防等应急部门合作,提供建议和信息。
7、维持现场秩序,负责事故现场的警戒和保护。
8、负责事故后的现场清理工作。
现场值班行政职责:
1、在事故发生初始阶段,担当事故现场指挥
2、在确认事故即将发生或已发生后,向单位领导报告,向上级部门报告。
3、按照应急预案的规定,启动学校事故应急预案。
4、维持现场秩序,负责事故现场的警戒和保护。
三、应急救援小组:
1、通讯联络小组 负责人:田正康
2、疏散引导小组 负责人:贺建平 胥凤琴 卫 星
3、医疗救护小组 负责人:陈建鸿
4、警戒保卫小组 负责人:蒋 宏
5、排险抢修小组 负责人:孟安君
6、后勤保障小组 负责人:张彬
四、应急责任制:
1、校长是学校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保证学校安全,是学校应急预案指挥者。
2、事故现场指挥,现场值班行政承担本预案规定的职责,指挥有关人员进行抢险排难。
3、分管领导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直接责任人:
(1)、台风、暴风雨、地震等自然灾害责任人:分管总务后勤的副校长及总务主任。
(2)、社会人员进入校园造成安全事故责任人:分管安全工作的副校长及总务主任。
(3)、火灾、爆炸、食物中毒、建筑物倒塌、车辆伤害、触电等安全事故责任人:分管安全工作的副校长及总务主任。
(4)、学生群体斗殴、校内大型活动安全事故责任人:分管教学的副校长和大队辅导员、年级组长及各级部主任。
(5)、在突发安全事故中因学生管理不善而造成的意外伤害事故责任人:分管教学的副校长和教导主任及各级部主任或现场指挥。
五、应急电话:
火灾:119 报警:110 紧急救护:120
河北派出所:2623803
2017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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