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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渡小学护校巡逻制度

来源:小奈知识网
李渡小学护校巡逻制度

为完善学校安稳工作制度,加强校园环境巡逻监控,及时处理和最大限度地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切实保护学校及师生财产和师生生命安全,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和办公稳定秩序,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学校护校巡逻制度》

1.学校实行安全护校值班巡逻制度,加强校园环境安稳巡逻、监控守护和安全事故发生时的现场保护与有效处置工作。

2.护校值班巡逻工作在学校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学校安全职能部门及相关部门组织实施。

3.学校成立由分管安全的校长任队长,安全责任、思想意识强,身体健康素质好的5-7名教师和保安为队员的护校巡逻队,负责校园环境安全稳定的定时与不定时的巡逻、监控及发生安全事故(件)现场保护工作。

4.学校护校巡逻第一责任人为值周领导(行课期间)或节假日值班护校领导。第二责任人为安稳巡逻护校人员为值周教师、校园保安及护校队队员。

5.学校安全稳定巡逻监控守护工作应特别加强开学前一周、学生上(下)学、课间活动等重点时段学校校门、上下楼道、食堂、各科室办公室等重点部位、区域、场所以及节假日校园环境的安稳巡逻、监控力度,重点防范控制。

6.学校安稳护校巡逻队必须定期与不定期开展校园环境安全稳定巡逻监控,发现问题和隐患及时处置、报告学校主要领导和安全职能部门。

7.学校安全稳定值班护校带班领导必须认真履行职责,按时组织、督导巡逻、监控守护人员开展校园环境安稳巡逻、监控工作。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

8.学校护校巡逻、监控守护人员必须按时到岗到位,尽职尽责,认真开展做好护校巡逻、监控守护工作。不得空岗、离岗和私自让他人替岗。

9.学校实行24小时值班护校巡逻监控制度,白天保安、值周教师对校园环境安稳巡逻不少2遍,夜间值班保安巡逻监控不少于2次。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加以制止或处理,遇到难以解决的问题及时报告有关领导。

10.学校实行外来人员、物资进出登记验证制度。门卫保安对外来人员进出校门,和大宗物资进出,必须进行逐一严格验证、检查和登记,对超过学校有关规定时间进出校门的学生应逐个登记,并将情况报告学校有关领导和部门。

11.校园内发生打架、斗殴、破坏学校财产安全、扰乱教学秩序行为事件时,值班巡逻人员必须挺身而出,勇于同违法、违规、违纪人员与行为作坚决斗争;发生重大安全、治安、刑事案件,及时拨打“110”、“119”、“120”报告相关安全急救部门。

12.值班护校巡逻人员必须妥善保管和规范、完整、详实填写护校巡逻相关簿记表册资料。

13.值班护校巡逻人员必须按时完成学校领导临时交办的安全稳定相关工作任务。

14.学校安稳值班巡逻护校工作,要随时接相关安全职能部门的检查、指导,并配合其工作。

15.对在值班巡逻期间擅自外出、玩忽职守,发生治安案件和灾害事故,造成国家财产、集体财产、人身安全损害者,学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李渡小学 二○一○年五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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