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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道综合治理工程下穿高速公路高架桥--涉路项目安全性技术评价报告

来源:小奈知识网
 甘河(多巴新城段)河道综合治理工程

主泄洪段(导流渠)下穿G0611西和高速公路西宁绕城高速段K49+000处高架桥 【涉路项目安全性评估报告】 目 录

第一章 概述 .............................................................. 1 1.1项目概况 ................................................................ 1 1.2现场环境 ................................................................ 3 1.3技术资料 ................................................................ 4 第二章 评估内容及依据 .................................................... 14 2.1评估内容 ............................................................... 14 2.2评估依据 ............................................................... 14 第三章 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 16 3.1相关条文 ............................................................... 16 3.2符合性检查及分析结论 ................................................... 18 第四章 设计方案分析及评价 ................................................ 20 4.1公路规范 ............................................................... 20 4.2设计方案评估意见 ....................................................... 21 第五章 施工方案、应急预案分析及评价 ...................................... 28 5.1施工方案分析评价 ....................................................... 28 5.2应急预案分析评价 ....................................................... 28 5.3综述 ................................................................... 28 第六章 结论及建议 ........................................................ 30 6.1结论 ................................................................... 30 6.2问题与建议 ............................................................. 30

甘河(多巴新城段)河道综合治理工程

主泄洪段(导流渠)下穿G0611西和高速公路西宁绕城高速段K49+000处高架桥 【涉路项目安全性评估报告】 第一章 概述

1.1项目概况

本工程为西宁市甘河多巴新城段河道综合治理工程,共计河道治理总长5.45km;其中治理主泄洪河道长1.63km、景观河道3.61km、枢纽上游引水河道段0.21km。

工程的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河道两岸堤防、过水暗涵、检修维护桥、人行桥、枢纽及河道景观等。其中新建过水暗涵3座,新建检修维护桥2座,新建人行桥4座,新建枢纽1座。河道景观主要对河道水域、两岸的空间及功能区、两岸的绿化、亲水平台、照明及小品等的设计,并根据河道功能进行分区景观设计,景观主要包括绿化带12.3万m2,彩色沥青道路0.65万m2,亲水平台,照明及小品等若干。

本次下穿高速公路导流渠采用钢筋混凝土矩形明渠结构,凝土为抗冻抗渗混凝土,分缝部位采用651型橡胶止水带,填缝材料为20mm厚聚乙炳闭孔泡沫板。河道平均底宽15m,外包最大尺寸19m,河道两岸采用C25混凝土重力式挡墙,河床底部采用钢筋混凝土底板。导流渠设计底部平均高程为2370,渠道左右侧边线距G0601绕城高速高架桥桥墩2.5米。

工程位置平面图

导流渠穿越工程主要内容为:主泄洪导流渠基础开挖、钢筋及模板制安、埋件安装、渠道底板浇筑、土方回填施工。

河道综合治理涉路段共计两部分:①为引0+000-引0+158.32段沿G0611西和高速公路路线方向雨高架桥桥底敷设;②引0+158.32-引0+206.78段下穿G0611西和高速公路

1 甘河(多巴新城段)河道综合治理工程

主泄洪段(导流渠)下穿G0611西和高速公路西宁绕城高速段K49+000处高架桥 【涉路项目安全性评估报告】 K49+000处高架桥桥底。该段桥梁下柱内净宽为24m,导流渠穿越桥下柱长度约40m,下穿导流渠最大宽度为19m。

引0+000-引0+135段底板,设置砼糙条,糙条断面尺寸为0.3×0.3m(宽×高),间距3m布置,在桩号0+135至0+145段设置消力池,消力池长10m,池深0.5m,采用人工加糙和消力池综合措施,对转弯处水流进行消能。转弯处右岸挡墙高度较左岸高0.9m,以防止水流在弯道处冲出河道。桥下最大开挖深度为2.5m。

导流渠下穿西宁绕城高速段高架桥平、纵面图

2 甘河(多巴新城段)河道综合治理工程

主泄洪段(导流渠)下穿G0611西和高速公路西宁绕城高速段K49+000处高架桥 【涉路项目安全性评估报告】 1.2现场环境

1.2.1公路概况

西宁至和田高速公路,简称西和高速,中国国家高速公路网编号为G0612,是国家高速-京藏高速公路(G6)的一条联络线,是2013年印发的《国家公路网规划(2013-2030年)》中的一条新增国家高速公路,设计时速为100km/h,沿线主要控制点为:西宁、湟源、海晏、天峻、德令哈、茫崖、若羌、且末、民丰、于田、和田。

1.2.2涉评估路段概况

G0601西宁绕城高速是国家高速公路网京藏高速和青海高速公路网的重要组成部分。公路自东向西贯穿西宁市,起点与兰西高速曹家堡机场互通立交相接,终点与西湟一级公路相接,共同组成西宁市绕城高速环线。

此次导流渠下穿地点为西宁市湟中县多巴镇甘河沟与绕城高速相交处,里程为绕城高速K49+000处高架桥。导流渠为原有河道综合治理,需在桥墩之间开挖河道、做河床铺砌及两侧堤防等。

G0601高速公路为双向六车道,设计行车速度100公里/小时.路基全宽33.5m。其各部分组成为:中间带2+0.75×2m,机动车道2×11.25m,硬路肩2×3m,土路肩2×0.75m。

3 甘河(多巴新城段)河道综合治理工程

主泄洪段(导流渠)下穿G0611西和高速公路西宁绕城高速段K49+000处高架桥 【涉路项目安全性评估报告】

工程现场环境照片

1.3技术资料

1.3.1设计方案简介 1.3.1.1设计依据

1.《青海省西宁市甘河多巴新城段河道综合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 2.青海省西宁市甘河多巴新城段河道综合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批复文件; 3.《青海省西宁市甘河多巴新城段河道综合治理工程施工图》审查意见。 1.3.1.2设计标准

1.本工程防护范围为多巴新城湟水河以南,防护对象为多巴新城,工程防护等级为III等中型工程,主要建筑物等级为3级,次要建筑物等级为4级。

2.甘河防洪标准为50年一遇,相应设计洪水为129m/s;大脑沟、条子沟防洪标准为20年一遇,相应设计洪水为8.92m/s、23.4m3/s。

3.地震设计烈度7度。

4.导流渠两侧设置防洪堤,底板采用C25钢筋混凝土现浇,防洪堤与挡土墙抗滑稳定安全系数,正常工况取1.05,非正常工况取1.00,抗倾稳定安全系数,正常工况取1.40,非正常工况取1.30,采用理正挡土墙软件对设计断面进行防洪稳定和强度验算,设计结果满足规范要求。

5.下穿高架桥处设计洪水位标高2372.04,防洪堤顶高程2373.10,洪水位冲刷满足要求。

6.防洪堤采用重力式悬臂挡土墙,其安全等级为二级1.0,墙身及基础均采用C25混凝土一次现浇完成,基础埋置深度不小于该地区最大冻土深度。

4 甘河(多巴新城段)河道综合治理工程

主泄洪段(导流渠)下穿G0611西和高速公路西宁绕城高速段K49+000处高架桥 【涉路项目安全性评估报告】

导流渠下穿西宁绕城高速段高架桥平、纵面图

1.3.2施工方案简介 1.3.2.1施工方案拟定

根据本工程特点,确定以下原则:

①贯彻先地下、后地上,先深后浅的原则。

②本工程施工线路较长,充分利用平面、空间、时间,组织平行流水和立体交又作业,协调好各项目之间平行流水交叉作业的关系,加强现场调度,确保工程工期和质量。

③应组织好人员、机械、材料,确保流水作业有条、均衡、连续地进行施工,确保工期,提高工效。、

1.3.2.2施工影响范围

导流渠施工期间,既有G0601西宁绕城高速公路正常通行,不影响行车安全。 1.3.2.3施工工期安排 自批复日起三个月内完成。 1.3.2.4主要施工方法 (1)土方开挖 场地清理

采用人工辅助液压反铲进行开挖区施工场地清理。地表植被清理范围按照最小开挖开挖尺寸进行清理;并注意保护清理区域附近的天然植被,开挖的弃渣土按照业主和监理指定地区妥善堆存,以防止土壤冲涮流失。

测量放线

采用全站仪、经纬仪、水准仪作为测量放线仪器,认真校核测量业主提供的控制点线坐标、标高,做好相关数据记录。采用加密控制点和小三角测绘技术建立测量控制网,对设计开挖体型进行精确放线,测量桩位加固牢靠,并标示清楚,保证放线精度。

5 甘河(多巴新城段)河道综合治理工程

主泄洪段(导流渠)下穿G0611西和高速公路西宁绕城高速段K49+000处高架桥 【涉路项目安全性评估报告】 开挖方法

土方开挖应采用自上而下分层开挖的方式进行,以机械为主,人工辅助配合,由测量人员按照设计图纸开挖线进行放样,为尽量避免开挖对建筑基础造成扰动,此段开挖时渠道两侧不再继续预留边坡,按照建筑物最小尺寸进行开挖,渠道两侧须采用浅挖缓挖的方式进行,禁止对边线以外进行开挖。

设计河道纵坡为1/81.09,施工中按设计要求放坡。土料可就近堆放,其它弃料利用20T自卸汽车拉运至规定的堆渣地点进行堆存,及时用装载机将堆渣进行平整。

(2)土方回填

待此段混凝土浇筑完成,并满足回填要求,应第一时间开始进行回填施工,渠道两侧土方回填应分层进行,并采用小型夯实设备进行夯实,尽可能采用多分层多碾压的方式进行,不可用大型设备进行振动碾压。

每层填筑厚度不能大于30cm,分层填夯。压实强度达到91%。混凝土强度要求达到回填土侧压剪切力要求后进行。采用开挖出来的原土回填夯实。压实设备采用蛙式打夯机等。

导流渠道两侧按横断面全宽纵向水平分层填筑压实,分层厚度根据试验确定的数据严格控制,每20m设一组标高点,每层填土平整,以方便机械压实作业,保证完工后的路基边缘有足够的压实度。两个填土作业段的接茬部位同时填筑,分层交错搭接,搭接的长度不小于3m, 采用蛙式打夯机夯筑密实,做到无死角。使每层压实度均匀,边缘密实。

(3)混凝土施工 分层分块

混凝土施工应按照分层块进行浇筑,长度按照项目划分表长为一仓,浇筑分层:第一层为底板,第二层为边墙(≤3m)。

施工程序

测量放线—垫层浇筑—钢筋安装—止水安装—模板安装—分缝材料安装—混凝土浇筑—拆模。

a、测量放线

施工放样由专业测量人员按照设计图纸统一放线,放样设备采用全站仪及水准仪,放样误差应满足《水工混凝土施工规范》要求。

b、钢筋安装

本工程所用钢筋为三级钢,钢筋出厂须有证明书或试验报告单,并符合国家标准。各种规格的钢筋按规定分批取样进行抗拉冷弯和焊接等试验。并对外观质量进行检查及测量代表

6 甘河(多巴新城段)河道综合治理工程

主泄洪段(导流渠)下穿G0611西和高速公路西宁绕城高速段K49+000处高架桥 【涉路项目安全性评估报告】 直径。钢筋按不同等级、牌号、规格挂牌堆放,避免混杂。堆放尽量安排在棚内,如要露天堆放时,一定垫高并加遮盖,以免锈蚀污染。

本工程钢筋加工均在现场钢筋加工棚内完成,然后采用人工分别运至工作面附近。钢筋采用焊接连接或绑扎、绑扎、机械连接及锚固长度等应符合钢筋施工规范要求。钢筋加工严格按照设计图纸的规格、形式进行,加工的误差率一定要满足设计规范要求,钢筋加工要求对已弯曲或变形的钢筋采用钢筋调直机进行调直;钢筋切割在钢筋切割机上切割,不得采用气割或其它热切割;钢筋按设计图纸要求的形式在弯曲机上弯曲,对小箍筋可采用人工弯曲。

钢筋安装应按设计施工图纸进行制安,加固牢靠。钢筋安装的位置、间距、保护层及各部位钢筋尺寸的大小,符合施工图纸规定,其偏差不得超过施工规范规定。为了保证混凝土保护层厚度,在钢筋与模板之间设置强度不低于结构物设计强度的砼垫块,钢筋安装按先内后外的次序进行,先底板钢筋安装,后边墙钢筋一次成型。钢筋的搭接长度和焊接接头应符合国家有关施工验收规范。以及直径大于25mm的钢筋要用焊接接头,接头位置要错开,且不能在同一截面内,接头位置要在结构内应力小的地方。

c、止水及填缝材料安装

根据设计图纸,施工缝采用“651”型橡胶止水带过缝,填缝材料采用20mm厚聚氯乙烯闭孔板。止水带连接采用粘接剂冷接头。止水带的安装在模板验收前利用仓内钢筋和止水夹具固定牢固,定位准确,保持平展、清洁。浇筑过程中,振捣棒振捣要避开止水带的固定部位,充分振捣混凝土,使混凝土与止水带良好结合,准确定位止水带。填缝材料安装时,要裁成合适体型并用粘合剂粘贴平顺。混凝土浇筑完成后,外露橡胶止水带用木盒加以保护。

d、模板工程

混凝土施工用模板全部采用15mm后木质模板,模板加固竖向采用50×100方木固定,拼缝处采用50×100方木,横向采用Φ48钢管配Φ14带丝扣圆钢和蝴蝶卡子加固。

e、混凝土施工 1.混凝土入仓

混凝土采用C30商品混凝土,底板及边墙砼采用汽车泵直接入仓,运输采用10m3混凝土罐车,泵车布置于南绕城高速北侧桥下,泵管直接入仓浇筑。

2.混凝土振捣

底板及边墙均采用φ50振捣器振捣,振捣间距≤50cm,平仓采用铁锹或耙子,底板收面采用人工进行抹光。

7 甘河(多巴新城段)河道综合治理工程

主泄洪段(导流渠)下穿G0611西和高速公路西宁绕城高速段K49+000处高架桥 【涉路项目安全性评估报告】 3.施工缝处理:

1)混凝土收仓18~24h后使用高压水冲毛机冲毛,辅以人工打毛。缝面上所有浮浆,松散物及污染物清除干净,不损伤内部骨料,露出粗砂粒或小石,但不损伤内部骨料,并保持清洁、湿润。并对钢筋密集或其它较难处理的部位辅以人工凿毛。

2)冷缝处理,中断浇筑或超过允许间歇时间的缝面按冷缝处理,其方法与施工缝处理方法相同。

3)已浇筑的混凝土强度未达到2.5Mpa前,不进行下一层混凝土浇筑的准备工作。 4.养护

混凝土养护:混凝土浇筑收仓12小时后,开始洒水养护,保持混凝土表面处于湿润状态;养护时间不少于7天,养护水应设置排水沟或集水坑集中抽排。

5.混凝土浇筑期间应做好设备的调度及管理工作,汽车泵布置在满足仓号浇筑的同时,还应与桥柱和桥梁保持安全距离,并由专人看守指挥。

1.3.2.5安全保证体系及组织机构 (1)安全保证体系

建立以公司质安部为首,现场项目部为实施主体的安全保证体系,安全责任落实到人。加强施工作业现场控制,以职工的安全生产教育为重点,开展创建安全标准化施工活动,确保确保本工程的施工安全。施工中紧紧围绕安全核心问题,全面进行安全施工管理。

(2)组织机构

为保证高速公路南绕城大桥桥墩的结构安全,避免因施工方法不当对桥梁结构造成影响,确保高速公路安全运营,坚决杜绝行车危险性及以上责任事故,根据工程特点及工程要求,结合实际施工安全防护特点,项目部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的防护领导小组,副组长由生产副经理、技术负责人组成,组员由安全员及施工员组成,从上到下形成安全生产管理网络,各负其责,确保施工安全。

8 甘河(多巴新城段)河道综合治理工程

主泄洪段(导流渠)下穿G0611西和高速公路西宁绕城高速段K49+000处高架桥 【涉路项目安全性评估报告】 1.3.2.6安全防护措施

1.施工人员进入施工区域必须携带安全帽,严禁穿拖鞋进入施工区域; 2.施工机械设备使用时明确管理结构并由专业人员负责运行及维护; 3.进行施工安全宣传教育,对危险施工环节配设醒目安全标志和防护设施;

4.在施工过程中,安全生产措施不落实不准动工,安全员必须挂牌上岗,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并实行严格安全的奖惩制度;

5.随时与相关部门保持联系,请相关部门相关人员经常到施工现场指导施工;遇突发情况及时与相关部门沟通处理,确保现场施工人员和构筑物安全;

(1)一般防护措施 一、基本要求

1.严格按照批准的施工方案组织施工,严格按与各设备管理单位签订的安全协议和划定的界限施工,严禁私自扩大施工范围;

2.严格执行有关文件要求,施工前,应对现场作业人员进行施工安全知识学习和安全教育,并做好相应记录;

3.施工人员必须按规定着装、佩戴必备的防护用品和正确使用防护用具,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4.根据安全协议,严格施工登记把关和现场监控制度,施工项目负责人,把关人员未到现场不准施工;

5.施工监测:对每个桥柱定期进行安全监测,主要包括位移情况及沉降情况; 6.机械设备操作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专业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

7.严格执行劳动安全防护措施:放车辆伤害;防高处坠落;防触电伤害;防止其中伤害;防止机具伤害;

8.施工时,机械作业必须按照一机一人,专人指挥、专人防护、人随机走等制度进行防护;

9.坚持24小时工地防护检查制,检查桥墩有无变形开裂等异常情况。 二、防止机械伤害安全措施

1.施工时注意施工机具及施工人员不能进入高速公路安全防护栏内,设置专职人员负责注意安全。

三、防电缆、管道挖断安全措施

9 甘河(多巴新城段)河道综合治理工程

主泄洪段(导流渠)下穿G0611西和高速公路西宁绕城高速段K49+000处高架桥 【涉路项目安全性评估报告】 1.认真对照设计文件并再次会同设备管理部门对既有电缆的位置、路径、走向和埋设深度予以复查确认;

2.开挖前,必须使用地下管线探测仪等手段进行施工前探测;

3.开工前必须对劳务人员进行地下地下电缆的识别及安全开挖方法的教育。作业时,施工负责人进行全过程监控,带班人员必须加大巡视密度,时刻提醒对电缆的保护,妥善处理被挖出的电缆及时进行电缆保护。

4.在探有地下光缆、电缆埋设深度、径路走向时,应加倍小心开挖,严禁在电缆管线路径2m内采用挖掘设备。

四、防止触电安全措施

为防止触电事故,特别是因电焊机使用不当,接地不良或因电源线路漏电,现场临时电源线路敷设不规范,天气恶劣、现场积水电气设备受潮和线路被水浸泡,为设置漏电保护器或者保险丝不合格等因素而造成触电事故特制订本技术措施。

1.现场移动式电气设备必须使用绝缘电缆,穿过便道时埋设钢管穿行。

2.配电箱、开关箱使用标准电箱,电箱内开关必须完整无损,接线正确,电箱内设漏电保护器,选用合理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进行分级匹配。

3.各种机电设备检修、维护时应断电,如要始运转,需有针对性保护措施。

4.安装、维修或拆除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由电工完成,电工必须持证上岗,实行定期检查制度,并做好检查记录。

严禁将电线拴在钢筋或其他导电金属上。 (2)专项施工安全监测

在南绕城高速大桥下每个桥柱部位设置沉降位移观测点,施工期间对观测点进行全过程全过程观测,一旦发现异常沉降和变形立即停止施工,同时向项目部、建管处和青海高速部门汇报。

(3)施工安全保护措施 一、施工现场基本安全保证措施

1.在施工区域内,设立完善的安全施工标志,提醒作业人员注意作业环境安全状况,以利于尽可能早的采取庇护措施,保护自身安全。

2.施工人员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和本岗位安全标准,遵守劳动纪律,进入施工现场,按劳保规定着装和使用安全防护用品,禁止违章作业;

3.风、水、电、管线、通讯设施、施工照明等布置合理,标识清晰;

10 甘河(多巴新城段)河道综合治理工程

主泄洪段(导流渠)下穿G0611西和高速公路西宁绕城高速段K49+000处高架桥 【涉路项目安全性评估报告】 4.施工道路平整、畅通,安全标志、设施齐全;

5.施工机械设备定点存放、材料工具摆放有序,工完场清,车容机貌整洁,消防器材齐备、通道畅通;

6.加强施工现场的防火管理,各类消防器材安排专人定期进行维护和检修。 二、运输安全保证措施

1.责任区内场内汽车运输道路、机动车辆等水平运输按当地有关法规、标准执行。运输车辆状况良好,按照车辆载重要求驾驶,对运输车辆定期检查。

2.汽车驾驶员必须持驾驶操作证才准上岗。驾驶人员驾车时,必须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集中精力、谨慎驾车,并应严格遵守各项交通法规及项目部的有关安全行车规章、制度。

3.严禁酒后驾车,或疲劳驾车。

4.自卸车向渣场卸料时,靠近边坡一侧车轮,要保持适当的安全距离,防止塌陷和翻车。 三、安管管理措施

1.施工时由安全员、施工员负责现场检查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汇报。 2.机械施工时,必须配专人跟机防护,严禁进入限界以内,确保施工安全。

3.严格落实现场安全防护制度,所有施工必须派专人防护,防护联系中断必须停止施工 4.距离桥柱比较近的部位须采用小型挖掘设备进行开挖;

5.混凝土养护应采用保湿洒水方式进行养护,应避免水浸泡桥柱部位; 6.不得随意在桥柱上图画、标记;

7.施工应严格遵守《高速公路管理条例》,在未得到相关部门批准时,禁止施工。 1.3.2.6应急预案

针对湟中县多巴镇主泄洪导流渠下穿南绕城高速大桥桥下施工,我项目部结合现场实际工作的需要,建立应急工作机制和应急预案,以便及时排除施工过程中发生突发性事件,减少对公路运行造成的影响。总体要求:科学组织施工,加强施工路段管理,确保高速公路安全畅通顺利运行。具体程序:施工过程中如遇突发事故,应在第一时间内停止作业,并立即向公路部门报告事故具体情况(时间、地点、伤亡情况),同时在现场设置有关标志,设置安全区,防止事故的再次发生,然后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对事故进行处理。

(1)紧急事件应急救援专项预案

编制本专项预案的目的是为了发生紧急事故时,能够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以最快的反应能力救治伤员,控制、降低事故的影响,排除障碍、抢修遭受破坏的交通设施、恢复交通,

11 甘河(多巴新城段)河道综合治理工程

主泄洪段(导流渠)下穿G0611西和高速公路西宁绕城高速段K49+000处高架桥 【涉路项目安全性评估报告】 将事故的影响控制在最小的范围内,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

1.组织机构、人员及职责

实施本专项预案的组织机构与人员组成及其相应的职责与总体方案一致,同时项目成立项目部三级领导小组,以便快速而有效的处理出现的安全隐患。

湟中县多巴镇主泄洪导流渠下穿难饶城高速大桥桥下施工安全领导小组: 组 长:龚利卫

副组长:王利金 段文静 组 员:阮吉学 高志法 孟钢锋 施工作业队队长及现场负责人:李尚洪 2.信息上报渠道:

突发事件的及时上报是提高快速处理突发事件能力、保障施工顺利进行的重要条件。在发生突发事件时,按以下程序及时处理与上报。

3.应急救援

⑴各专门作业小组迅速到位履行职责,及时实施相应的应急救援措施,根据

事故现场情况,在事故发生地采取适宜的封闭、隔离措施,划分相应的警戒区域,设置必要的警戒标志,防止发生二次事故。

⑵把伤员迅速转移到安全地带,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对伤员进行施救,并及时通知施工发生地就近的医疗部门赶赴现场抢救伤员。

⑶严格保护事故现场,如因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散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好标志,详细记录、拍照和绘制事故现场图。

⑷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调查事故。

⑸尽快修复被损坏路段、设施,保证设施完备,不影响正常行车。

⑹现场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应及时准确记录已经确认的突发事故发生时间、地点、事故规模、事故原因、事故性质、伤亡人数和采取的应急救援措施、事态发展趋势等相关信息,并及时按规定程序上报。

⑺事故现场清理完毕后,应迅速撤除所有的安全标志,并指定专人对现场条件进行确认,然后恢复施工。

(2)恶劣气象条件下专项应急救援预案 一、预防措施

下穿开挖期间,每天采集数据两次,同时在每次开挖后进行监测数据采集,

12 甘河(多巴新城段)河道综合治理工程

主泄洪段(导流渠)下穿G0611西和高速公路西宁绕城高速段K49+000处高架桥 【涉路项目安全性评估报告】 若未发现沉降,继续按照监测方案实施。

二、应急预案

1.现场观测人员沉降位移超过允许值时,联系第三方监测加强监测,并立即通知现场负责人停止施工。

2.现场负责人接到信息并现场确认桥体沉降影响到行车安全后,立即向临近管理段及项目部应急救援领导小组事故发生情况,并派防护员在沉降地点两端设置防护,将事故信息及时传达给正在此区间行驶的司机,避免进入该地段。

3.项目部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接到电话报告后,应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了解和掌握沉降情况,立即停止相关施工,确保沉降稳定,保障车辆正常通行,以最快速度恢复既有线的使用。

4.本预案中的恶劣气象条件指:大雾(霾)、大(暴)雨等。 (1)危险特征分析

恶劣气象条件下,能见度低。在雨、雾等恶劣气象条件下,作业人员的视力范围缩小,视觉容易疲劳,缩短反应时间,引发事故。

(2)组织机构、人员及职责

实施本专项预案的组织机构与人员组成及其相应的职责与总体预案一致。 (3)应急处置

与气象部门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得施工所在区域最新气象信息,当可能出现恶劣气象条件时,可暂时停止作业,待气象条件允许时再进行施工。

1.3.2.7资源配置

资源配置表

序号 1 2 3 4 5 6 名称 240挖掘机 60挖掘机 自卸车 振动碾 Gps及水准仪 反光标识 单位 台 台 台 台 台 m 数量 1 1 3 2 1 50 备注 放样及监测 贴于桥柱

13 甘河(多巴新城段)河道综合治理工程

主泄洪段(导流渠)下穿G0611西和高速公路西宁绕城高速段K49+000处高架桥 【涉路项目安全性评估报告】 第二章 评估内容及依据

2.1评估内容

1、就工程涉路施工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符合性进行检查与分析。 2、根据涉公路的相关标准规范进行检查与分析。

本报告主要评估对象为《甘河(多巴新城段)河道综合治理工程-主泄洪段(导流渠)》的相关设计文件、施工组织方案、应急预案等级现场调查所取得的资料。

2.2评估依据

对《甘河(多巴新城段)河道综合治理工程-主泄洪段(导流渠)下穿G0611西和高速公路西宁绕城高速段K49+000处高架桥下专项施工方案》安全评估报告根据以下资料进行评估:

1、青海省西宁市甘河多巴新城段河道综合治理工程施工图;

2、甘河(多巴新城段)河道综合治理工程-主泄洪段(导流渠)下穿南绕城高速桥下专项施工方案;

3、甘河(多巴新城段)河道综合治理工程-主泄洪段(导流渠)下穿南绕城高速桥下施工组是计划及应急预案。

根据以下法律、法规进行评估: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2017年11月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十一部法律的决定》第五次修正);

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11年5月1日施行); 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管理条例》(2009年修改); 4、《公路安全保护条例》(2011年7月1日施行); 5、《青海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2011年);

6、《青海省高速公路条例》(2019年11月28日青海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根据以下规范进行评估:

1、《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 2、《公路路线设计规范》(JTGD20-2006); 3、《公路桥涵设计通用规范》(JTGD60-2015);

14 甘河(多巴新城段)河道综合治理工程

主泄洪段(导流渠)下穿G0611西和高速公路西宁绕城高速段K49+000处高架桥 【涉路项目安全性评估报告】 4、《公路项目安全性评价规范》(JTG B05-2015);

5、建设部发布的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

15 甘河(多巴新城段)河道综合治理工程

主泄洪段(导流渠)下穿G0611西和高速公路西宁绕城高速段K49+000处高架桥 【涉路项目安全性评估报告】 第三章 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3.1相关条文

为加强涉路工程建设和管理,促进公路事业发展,保障公路工程可靠,运营安全,与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国家、交通部以及各级地方政府和相关行业部门相继颁布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与本项目安全性评估相关的条文摘录如下,条文内容重复的只列出上位法或者近期发布的。

3.1.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的规定

第七条规定:“公路受国家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损坏或者非法占用公路、公路用地及公路附属设施。”

第四十四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挖掘公路。”

因修建铁路、机场、电站、通信设施、水利工程和进行其他建设工程需要占用、挖掘公路或者使公路改线的,业主单位应当事先征得有关交通主管部门的同意:影交通安全的,还须征得有关公安机关的同意占用、挖掘公路或者使公路改线的,业主单位应当技照不低于该段公路原有的技术标准予以修复、改建或者给予相应的经济补。”

第四十五条规定:跨越,穿越公路修建桥梁、渡槽或者架设、埋设管道等设施的,以及在公路用地范围内架设、埋设管道、电缆等设施的,应当事先经有关交通主管部门同意,影响交通安全的,还须征得有关公安机关的同意;所修建、架设或者埋设的设施应当符合公路工程技术标准的要求。对公路造成损失的,应当按照损坏程度给与补偿。

3.1.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

第三十二条规定:“因工程建设需要占用、挖掘道路,或者跨越穿越道路架设、增设管线设施,应当事先征得道路主管部门的同意:影交通安全的,还应当征得公安机关交運管理部门的同意施工作业单位应当在经批准的路段和时间内施工作业,并在距离施工作业地点来车方向安全距离处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采取防护措施:施工作业完毕,应当迅速除道路上的障碍物,消除安全隐患,经道路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验收合格,符合通行要求后,方可恢复通行。

对未中断交通的施工作业道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加强交通安全监督检查,维护道路交通秩序

3.1.3《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的规定

第九条规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损坏、非法占用或者非法利用公路、公路用

16 甘河(多巴新城段)河道综合治理工程

主泄洪段(导流渠)下穿G0611西和高速公路西宁绕城高速段K49+000处高架桥 【涉路项目安全性评估报告】 地和公路附属设施。”

第十一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保障公路运行安全和节约用地的原则以及公路法展的需要,组织交通运输、国土资源等部门规定公路建筑控制区的范围,从公路用地外缘起向外的距离标准为:

(一)国道不少于20米; (二)省道不少于15米; (三)县道不少于10米; (四)乡道不少于5米;

属于高速公路的,公路建筑控制区的范围从公路用地外缘起向外的距离标准不少于30米。

公路弯道内侧,互通立交以及平面交叉道口的建筑控制区范围根据安全视距等要求确定。”

第二十七条规定:“进行下列涉路施工活动,建设单位应当向公路管理机构提出申请: (一)因修建铁路、机场、供电、水利、通信等建设工程需要占用、挖掘公路、公路用地或者使公路改线;

(二)跨越,穿越公路修建桥梁、渡槽或者架设、埋设管道、电缆等设施; (三)在公路用地范围内架设、埋设管道、电缆等设施; (四)利用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涵洞铺设电缆等设施; (五)利用跨越公路的设施悬挂非公路标志; (六)在公路上增设或者改造平面交叉道口; (七)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埋设管道,电缆等设施。”

第二十八条规定:“申请进行涉路施工活动的建设单位应向公路管理机构提交下列材料: (一)符合有关技术标准、规范要求的设计和施工方案; (二)保障公路、公路附属设施质量和安全的技术评价报告: (三)处置施工险情和意外事故的应急方案。”

第二十九条规定:“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许可的设计和施工方案进行施工作业,并落实保障公路、公路附属设施质量和安全的防护措施。

涉路施工完毕,公路管理机构应当对公路、公路附属设施是否达到规定的技术标准以及施工是否符合保障公路、公路附属设施质量和安全的要求进行验收;影响交通安全的,还应当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验收。

17 甘河(多巴新城段)河道综合治理工程

主泄洪段(导流渠)下穿G0611西和高速公路西宁绕城高速段K49+000处高架桥 【涉路项目安全性评估报告】 涉路工程设施的所有人、管理人应当加强维护和管理,确保工程设施不影响公路的完好、安全和畅通。”

3.1.4《路政管理规定》的规定

第十条规定:“跨越,穿越公路,修建桥梁、渡槽或者架设、埋设管线等设施,以及在公路用地范围内架设、埋设(杆)线、电缆等设施,应当按照《公路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事先向交通主管部门或者其设置的公路管理机构提交申请书和设计图。

本条前款规定的申请书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主要理由;

(二)地点(公路名称,桩号以及公路外坡边缘或者公路界桩的距离); (三)安全保障措施; (四)施工期限;

(五)修复、改建公路的措施或者补偿数额。” 3.1.5《青海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的规定

第九条规定:“兴建铁路、机场、电站、通信设施、水利工程以及其他建设工程,需要挖掘公路或者占用、利用公路路产的,建设单位应当事先征得有关交通部门同意,并签订修复、改建或者补偿协议。影响交通安全的,须征得公安机关批准。”

3.2符合性检查及分析结论

综上所述,根据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青海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和《公路安全保护条例》上述条文的理解,检査结果如下:

高速公路建筑控制区的规定为:从公路用地外缘起向外的距离标准不少于30米的区域为公路建筑控制区范围。

本次拟建导流渠位于G0611西和高速公路建筑控制区范围内。

项目在实施前,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条、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的规定,《青海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第九条的规定,该项目“因修建铁路、机场、电站、通信设施、水利工程和其他建设工程需要占用、挖掘公路或者使公路改线的”,应当事先征得公路管理机构同意;影响交通安全的,还须征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同意。”

根据以上法律、法规规定的条款,本次甘河(多巴新城段)河道综合治理工程--主泄洪段(导流渠)下穿G0611西和高速公路西宁绕城高速段K49+000处高架桥在公路用地范围内占用修建导流渠,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实施前,应按规定到公路管理部门办理许可手续;

18 甘河(多巴新城段)河道综合治理工程

主泄洪段(导流渠)下穿G0611西和高速公路西宁绕城高速段K49+000处高架桥 【涉路项目安全性评估报告】 实施阶段,避免出现法律禁止行为,并采取切实可行的安全保障措施,避免对桥梁墩柱造成影响,确保G0611西和高速公路正常运营和本项目施工的安全顺畅。

19 甘河(多巴新城段)河道综合治理工程

主泄洪段(导流渠)下穿G0611西和高速公路西宁绕城高速段K49+000处高架桥 【涉路项目安全性评估报告】 第四章 设计方案分析及评价

4.1公路规范

4.1.1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的规定检查

第1.0.5条公路建设应贯彻切实保护耕地、节约用地的原则,在确定公路用地范围时应符合以下规定:

1 公路用地范围为公路路堤两侧排水沟外边缘(无排水沟时为路提或护坡道坡脚)以外,路堑坡顶截水沟外边缘(无截水沟为坡顶)以外:1米范围为公路用地范围:在有条件的地段,高速公路3米,一级公路3米,二级公路2米的范围内为公路用地范围。

2 在风沙、雪害等特殊地质地带,设置防护设施时,应根据实际需要确定用地范围。 3 桥梁、隧道、互通式立交、分离式立体交叉、平面交叉、安全设施、服务设施、管理设施、绿化以及其他线外工程等用地,应根据实际需要确定用地范围。

6.0.7条桥下净空应符合下列规定:

3 桥下净空应考虑排洪、流水、漂流物、冰塞以及河床冲淤等情况 4.1.1按《公路桥涵设计通用规范》(JTG D60-2015)的规定检查

第3.2.3条桥梁纵轴线宜与洪水主流流向正交。当斜交不能避免时,交角不宜大于5°。 第3.2.9条公路桥涵的设计洪水频率应符合表3.2.9的规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3 对由多孔中小跨径桥梁组成的特大桥,其设计洪水频率可采用大桥标准。

表3.2.9 桥涵设计洪水频率

设计洪水频率 公路等级 特大桥 高速公路 1/300 大桥 1/100 中桥 1/100 小桥 1/100 涵洞及小型排水构造物 1/100 3.4.3条桥下净空应计算水文(设计水位计入壅水、浪高等)或最高流冰水位加安全高度确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当河流有形成流冰阻塞的危险或有漂浮物通过时,应按实际调查的数据,在计算水位的基础上,结合当地具体情况酌留一定富余量,作为确定桥下净空的依据。对于有淤积的河流,桥下净空应适当增加。

3 在不通航或无流放木筏河流上及通航河流的不通航桥孔内,桥下净空不应小于表3.4.3的规定

20 甘河(多巴新城段)河道综合治理工程

主泄洪段(导流渠)下穿G0611西和高速公路西宁绕城高速段K49+000处高架桥 【涉路项目安全性评估报告】 表3.4.3 非通航河流桥下最小净空

桥梁的部位 洪水期无大漂流物 梁底 洪水期有大漂流物 有泥石流 支撑垫石顶面 有铰拱拱脚 高出计算水位(m) 0.50 1.50 1.00 0.25 0.25 高出最高流冰面(m) 0.75 0.50 0.25 第3.4.5条立体交叉跨线桥桥下净空应符合下列规定:

1公路与公路立体交叉的跨线桥桥下浄空及布孔除应符合本规范第3.4.1条桥涵净空的规定外,尚应满足桥下公路的视距和前方信息识别的要求,其结构形式应与周围环境相协调。

2铁路从公路上跨越通过时,其跨线桥桥下浄空及布孔除应符合本规范第3.4.1条桥涵净空的规定外,尚应满足桥下公路的视距和前方信息识别的要求

3农村道路与公路立体交叉的跨线桥桥下净空为:

1)当农村道路从公路上面跨越时,跨线桥桥下净空应符合本规范第3.4.1条建筑限界的规定;

2)当农村道路从公路下面穿过时,其净空可根据当地通行的车辆和交叉情况而定,人行通道的净高应大于或等于2.2m,净宽应大于或等于4.0m;

3)畜力车及拖拉机通道的净高应大于或等于2.7m、净宽应大于或等于4.0m; 4)农用汽车通道的净高应大于或等于3.2m,净宽应根据交通量和通行农业机械的类型选用,且应大于或等于4.0m;

5)汽车通道的净高应大于或等于3.5m,净宽应大于或等于6.0m。

4.2设计方案评估意见

4.2.1公路建筑限界

本项目为G0612西和高速公路西宁绕城高速段K49+000高架桥下导流渠施工,根据《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属于侵入公路限界内。但由于导流渠施工是在高架桥桥底,施工时需开挖河道,对于临近桥墩会有轻微影响,但不会中断既有西宁绕城高速公路的正常通行,其施工完成后,也不会对高速公路的正常运营造成影响。故满足规范要求,但需取得交通主管部门的批准。

4.2.2桥下净空及洪水位

21 甘河(多巴新城段)河道综合治理工程

主泄洪段(导流渠)下穿G0611西和高速公路西宁绕城高速段K49+000处高架桥 【涉路项目安全性评估报告】 本项目导流渠下穿高速公路高架桥段,桥下净高15m左右,桥墩间净宽24m,设计甘河沟洪水频率1/50,洪水位标高2372.04<2375.24(桥梁板底部标高),根据规范要求,桥下净空应不小于2373.54,满足最小净空要求。

其次,桥底净宽24m,满足施工机械、人员通行,满足规范要求。

但导流渠最大宽度为19m,其两侧挡土墙顶距桥墩仅为2.5m,施工时应注意桥墩的防护,避免施工机械对桥墩造成破坏进而影响桥梁的整体稳定。

4.2.3分析工程施工对高架桥桩基的影响

1.参照同济大学土木工程与建筑学院地下空间与工程学报关于《基坑开挖对邻近桥梁桩基的影响》的文献,分析无锡市某下穿高架桥的地下通道基坑工程的开挖对邻近桥梁桩基的影响,其采用弹塑性有限元方法模拟无支撑基坑开挖对邻近高架桥基础的影响,分析不同加固方案对控制桥梁桩基变形的作用。

其结果表明,由于桥梁桩基的存在,土体的位移场受到明显的影响,桥梁桩基起到隔离桩的作用,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控制土体的位移。同时,基坑开挖也使得高架桥桩基受到开挖引起的土体位移的作用,导致桩身产生附加侧向位移。

①对高架桥承台的作用:整个计算过程中,高架桥承台的倾斜率较小,表明开挖过程中高架桥承台受到的影响较小,基本不影响高架桥的正常使用。

22 甘河(多巴新城段)河道综合治理工程

主泄洪段(导流渠)下穿G0611西和高速公路西宁绕城高速段K49+000处高架桥 【涉路项目安全性评估报告】 ②对桥梁桩基的影响:基坑土体开挖完毕后,桥梁桩基桩顶的水平位移均在变形要求范围内,平均2mm,表明基坑开挖引起的桩基影响较小。

2.参照东北林业大学关于《路基开挖对高铁高架桥桥墩和基础的影响》文献,通过有限元模型分析计算,桩顶的水平位移随开挖深度的增大而又递增趋势,桩底竖向沉降随开挖深度的递增有微小的递减趋势,数值变化较小,桩底最大竖向反力随着开挖的增加有减小的趋势。

经分析计算,在开挖深度4.0m以内时,基坑开挖对桩底竖向沉降影响较小,在高铁高架桥正常运营的前提下,基坑开挖在各施工阶段对高架桥桥墩及基础的变位和内力影响均在规范限值内。

综上所述,本项目基坑开挖最大深度2.5m,借鉴上述施工案例及影响分析,本次开挖方案可行,但因对开挖后基坑做及时支护处理。

4.2.4验算挡土墙的稳定性

本项目导流渠两侧设置C25混凝土悬臂式挡土墙。

挡墙设计参数:墙高3.6m,底宽2.49m,顶宽0.4m,挡墙墙体容重25KN/m3,混凝土强度等级为C25 ,墙后填土内摩擦角: 35.000(度),墙后填土粘聚力:0.000(kPa),墙后填土容重: 19.000(kN/m3),墙背与墙后填土摩擦角: 17.500(度),地基土容重: 18.000(kN/m3),修正后地基承载力特征值: 500.000(kPa)

其挡墙稳定性验算如下:

计算高度为 3.600(m)处的库仑主动土压力

23 甘河(多巴新城段)河道综合治理工程

主泄洪段(导流渠)下穿G0611西和高速公路西宁绕城高速段K49+000处高架桥 【涉路项目安全性评估报告】 按假想墙背计算得到:

第1破裂角: 0.000(度)

Ea=0.000(kN) Ex=0.000(kN) Ey=0.000(kN) 作用点高度 Zy=0.000(m) 因为俯斜墙背,需判断第二破裂面是否存在,计算后发现第二破裂面存在: 第2破裂角=0.000(度) 第1破裂角=0.000(度)

Ea=0.000(kN) Ex=0.000(kN) Ey=0.000(kN) 作用点高度 Zy=0.000(m) 墙身截面积 = 4.164(m2) 重量 = 104.106 (kN)

整个墙踵上的土重(不包括超载) = 14.725(kN) 重心坐标(1.290,-2.067)(相对于墙面坡上角点)

1. 滑动稳定性验算 基底摩擦系数= 0.500

滑移力= 0.000(kN) 抗滑力= 59.416(kN)

滑移验算满足: Kc = 5941561.500 > 1.300 2.倾覆稳定性验算

相对于墙趾点,墙身重力的力臂 Zw = 1.089 (m) 相对于墙趾点,墙踵上土重的力臂 Zw1 = 1.790 (m) 相对于墙趾点,Ey的力臂 Zx = 2.485 (m) 相对于墙趾点,Ex的力臂 Zy = 0.000 (m) 验算挡土墙绕墙趾的倾覆稳定性

倾覆力矩= 0.000(kN-m) 抗倾覆力矩= 139.698(kN-m)

倾覆验算满足: K0 = 13969809.000 > 1.500 3.地基应力及偏心距验算

基础为天然地基,验算墙底偏心距及压应力;

作用于基础底的总竖向力=118.831(kN)作用于墙趾下点的总弯矩=139.698(kN-m); 基础底面宽度B= 2.485 (m) 偏心距 e = 0.067(m) 基础底面合力作用点距离基础趾点的距离 Zn = 1.176(m) 基底压应力: 趾部=55.544 踵部=40.095(kPa) 最大应力与最小应力之比 = 55.544 / 40.095 = 1.385

作用于基底的合力偏心距验算满足: e=0.067≤0.250×2.485 = 0.621(m) 墙趾处地基承载力验算满足: 压应力=55.544≤600.000(kPa)

24 甘河(多巴新城段)河道综合治理工程

主泄洪段(导流渠)下穿G0611西和高速公路西宁绕城高速段K49+000处高架桥 【涉路项目安全性评估报告】 墙踵处地基承载力验算满足: 压应力=40.095≤650.000(kPa) 4.墙趾板强度计算

标准值:作用于基础底的总竖向力 = 118.831(kN) 作用于墙趾下点的总弯矩=139.698(kN-m)

基础底面宽度 B = 2.485 (m) 偏心距 e = 0.067(m) 基础底面合力作用点距离趾点的距离 Zn = 1.176(m) 基础底压应力: 趾点=55.544 踵点=40.095(kPa)

设计值:作用于基础底的总竖向力 = 142.597(kN) 作用于墙趾下点的总弯矩=167.638(kN-m)

基础底面宽度 B = 2.485 (m) 偏心距 e = 0.067(m) 基础底面合力作用点距离趾点的距离 Zn = 1.176(m) 基础底压应力: 趾点=66.652 踵点=48.114(kPa) [趾板根部]

截面高度: H'=0.500(m) 截面弯矩: M=6.614(kN-m)

抗弯拉筋构造配筋: 配筋率Us=0.01%标准值:作用于基础底的总竖向力 =118.831(kN) 作用于墙趾下点的总弯矩=139.698(kN-m)

基础底面宽度 B= 2.485 (m) 偏心距 e = 0.067(m) 基础底面合力作用点距离趾点的距离 Zn = 1.176(m) 基础底压应力: 趾点=55.544 踵点=40.095(kPa)

设计值:作用于基础底的总竖向力 = 142.597(kN) 作用于墙趾下点的总弯矩=167.638(kN-m)

基础底面宽度 B = 2.485 (m) 偏心距 e = 0.067(m)

25 甘河(多巴新城段)河道综合治理工程

主泄洪段(导流渠)下穿G0611西和高速公路西宁绕城高速段K49+000处高架桥 【涉路项目安全性评估报告】 基础底面合力作用点距离趾点的距离 Zn = 1.176(m) 基础底压应力: 趾点=66.652 踵点=48.114(kPa) [踵板根部]

截面高度: H' = 0.500(m) 截面弯矩: M = -7.740(kN-m) 抗弯拉筋构造配筋: 配筋率Us=0.01%截面弯矩 M(标准值) = 0.000(kN-m)

抗弯拉筋构造配筋: 配筋率Us=0.00% < Us_min=0.20% 抗弯受拉筋: As = 1343(mm2) 转换为斜钢筋: As/cos? = 1422(mm2) 截面抗剪验算满足,不需要配抗剪腹筋 最大裂缝宽度:鋐max = 0.000(mm)。 [距离墙顶 1.550(m)处] 截面高度 H' = 0.942(m) 截面剪力 Q = 0.000(kN) 截面弯矩 M = 0.000(kN-m)

截面弯矩 M(标准值) = 0.000(kN-m)

抗弯拉筋构造配筋: 配筋率Us=0.00% < Us_min=0.20% 抗弯受拉筋: As = 1885(mm2) 转换为斜钢筋: As/cos? = 1997(mm2)

26 甘河(多巴新城段)河道综合治理工程

主泄洪段(导流渠)下穿G0611西和高速公路西宁绕城高速段K49+000处高架桥 【涉路项目安全性评估报告】 截面抗剪验算满足,不需要配抗剪腹筋 最大裂缝宽度:鋐max = 0.000(mm)。 [距离墙顶 2.325(m)处] 截面高度 H' = 1.214(m) 截面剪力 Q = 0.000(kN) 截面弯矩 M = 0.000(kN-m)

截面弯矩 M(标准值) = 0.000(kN-m)

抗弯拉筋构造配筋: 配筋率Us=0.00% < Us_min=0.20% 抗弯受拉筋: As = 2427(mm2) 转换为斜钢筋: As/cos? = 2572(mm2) 截面抗剪验算满足,不需要配抗剪腹筋 最大裂缝宽度:鋐max = 0.000(mm)。 [距离墙顶 3.100(m)处] 截面高度 H' = 1.485(m) 截面剪力 Q = 0.000(kN) 截面弯矩 M = 0.000(kN-m)

截面弯矩 M(标准值) = 0.000(kN-m)

抗弯拉筋构造配筋: 配筋率Us=0.00% < Us_min=0.20% 抗弯受拉筋: As = 2970(mm2) 转换为斜钢筋: As/cos? = 3147(mm2) 截面抗剪验算满足,不需要配抗剪腹筋 最大裂缝宽度:缝max = 0.000(mm)。

经计算,挡墙稳定性满足要求。 4.2.5综述

甘河(多巴新城段)河道综合治理工程--主泄洪段(导流渠)下穿G0611西和高速公路西宁绕城高速段K49+000处高架桥涉路工程基本满足相关公路技术标准、设计规范的要求,项目施工过程中一定要按照有关规范及施工图要求操作,确保将工程的实施对西宁绕城高速公路及交通安全的影响降至最低。

27 甘河(多巴新城段)河道综合治理工程

主泄洪段(导流渠)下穿G0611西和高速公路西宁绕城高速段K49+000处高架桥 【涉路项目安全性评估报告】 第五章 施工方案、应急预案分析及评价

5.1施工方案分析评价

根据施工单位提供的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评估:

本次主泄洪段(导流渠)下穿G0611西和高速公路西宁绕城高速段K49+000处高架桥专项施工方案基本合理,具体评估依据如下:

1.本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内容深度基本满足要求,施工计划合理,施工时对既有高速公路的正常运行造成的影响较小,方案切实可行。

2.此次导流渠下穿高速公路高架桥工程施工人员、机械配置齐全,责任明确,施工中各阶段机械进场、工作及撤离均满足桥下净空限界。

3.导流渠施工中基坑的开挖对桥梁结构的影响较小,施工方案对于土方开挖及回填等描述较为详细,但未对挡土墙施工工序要求及桥墩保护提出要求,建议补充完善。

4.施工方案中对于桥墩施工监测描述较为粗略,建议细化该部分重点内容,尤其为挡墙施工时桥墩的变形观测及基坑开挖时位移监测等。

5.施工方案中对于技术交底要求较为详尽,施工单位工程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应全程跟踪监护,确保安全施工。

5.2应急预案分析评价

本次下穿高速公路导流渠施工,制定了较为详细的应急预案领导小组的职责及应急预案响应措施,对于施工过程中的突发事件能有较好的响应。同时通过应急预案响应流程图也明确了各部门岗位的职责,对于施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事故、影响交通安全的风险等也有较为详尽的预防措施,并对恶劣恶劣气象条件下的施工也做了详细的要求。

应急预案中包括施工路段交通事故应急预案、紧急事件应急救援专项预案、恶劣气象条件下专项应急救援预案、应急响应领导小组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等方面。内容较为完整、合理、明确,适用性较强。如遇突发状况应按照应急预案中的响应流程操作,尽快处理事故,最大程度的减少工程的施工对高速公路及高架桥的影响。

5.3综述

施工方案及应急预案较为完备且详细合理,可作为施工的依据,但仍存在以下问题需进行补充完善:

1.施工方案内未就大型工程机械安排合理的进出施工场地的路线,且现有施工场地较为狭长,建议补充场地布置。

28 甘河(多巴新城段)河道综合治理工程

主泄洪段(导流渠)下穿G0611西和高速公路西宁绕城高速段K49+000处高架桥 【涉路项目安全性评估报告】 2.施工方案内未说明对邻近桥墩的保护措施,建议补充。

3.施工方案内未提出对挡墙施工流程及控制要素的内容,建议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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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泄洪段(导流渠)下穿G0611西和高速公路西宁绕城高速段K49+000处高架桥 【涉路项目安全性评估报告】 第六章 结论及建议

6.1结论

甘河(多巴新城段)河道综合治理工程--主泄洪段(导流渠)下穿G0611西和高速公路西宁绕城高速段K49+000处高架桥项目施工方案基本合理,设计内容基本符合条文规范要求,在进行必要的修改、细化及采取相关措施之后,基本能保证现有道路的交通安全。

6.2问题与建议

1.在施工前必须予以充分重视施工方案。根据本工程实际情况,参考本报告,完善、细化施工方案,突出针对性的质量控制、施工组织方案和应急措施。

2.应进一步研究专项设计中针对性方案,增加施工可靠性:

(1)本项目导流渠施工上口最大宽度19m,两段距高架桥桥墩仅为2.5m,施工过程中应增设桥墩防护或临时围挡,避免机械施工队桥墩造成破坏。

(2)悬臂式挡土墙及导流渠底板均为现浇混凝土,应编制浇筑方案及振捣方案,就针对桥下施工做出具体要求。

3.建议增加以下施工监测和监测措施

(1)监测周围地基土沉降或隆起:沟槽开挖及施工降水易引起周围地基土的沉降。施工前在沟槽开挖周围标记一些监控点,施工中随时用高精度水平仪进行监测,出现异常要立即采取应对措施。

(2)监测梁桥墩台基础的位移及变形,制定专项施工监测方案,确保绕城高速公路不受影响,安全运行。

4.施工组织及工期建议:

基坑开挖应连续作业,基坑开挖后及时进行地基处理、垫层施工、钢筋安装、模板安装、混凝土底板浇筑、振捣、封闭养护等,少基坑变形、减少深基坑暴露时间,并对挡墙与混凝土底板衔接部位做好防渗漏工作,加强止水及填料要求。

基坑开挖后应尽快完成挡墙及底板浇筑,尽量缩短桥底施工工期,减少长期施工对绕城高速公路形成的影响。

5.施工安全建议:

(1)施工时,施工区域设立围护和隔离措施,夜间野外施工时设立明显的安全标志牌和夜间红灯示警,并有专职电工值班。

(2)挖掘机作业时,应保持水平位置,行走机械予以制动;铲斗工作没结束,不准旋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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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泄洪段(导流渠)下穿G0611西和高速公路西宁绕城高速段K49+000处高架桥 【涉路项目安全性评估报告】 大臂和走车。进行装车作业时,铲斗应尽量靠近车厢,但不得碰撞汽车的任何部位;汽车未停稳,司机未离开驾驶室时,不得装车;铲斗装车时不得用力过猛。机械作业时应根据桥下净高,设置专人专机指挥作业,避免对桥梁造成破坏。

(3)起重机作业时,工作场地应平整、坚实,并有排水措施;起重机回转半径范围内不得有障碍物;起重机操作人员和信号指挥人员要密切配合,指挥人员须熟悉所指挥的起重机的性能及被吊物体的实际重量,操作人员须执行指挥人员的信号指挥。起重作业时,重物下不得有人员停留或通过。起重高度不得高于桥梁,严禁对高速公路桥梁造成破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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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泄洪段(导流渠)下穿G0611西和高速公路西宁绕城高速段K49+000处高架桥 【涉路项目安全性评估报告】

附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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