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播教室使用管理办法<暂行>
为加强录播教室的管理,提高其使用效率和使用寿命,更好地为教学服务,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1.录播教室的使用由教务处统一安排,需要使用的教师请提前2个工作日向教务处提出申请。
2.为保证录制质量,不推荐教师穿高跟鞋、佩戴小蜜蜂等扩音设备上课。
3.教师使用录播教室前应事先阅读操作流程说明(见附件),熟悉使用方法,教学过程中严格按照设备的操作规范操作,如遇问题请及时联系管理员。
4.课程录制过程中,学生不得随意讲话,以免被吸顶话筒拾取,影响录制质量;学生需站起来回答问题时按下课桌上红色按钮,摄像机自动对该学生录像,回答完毕再次按该按钮结束录像,严禁在上课时乱按该按钮。
5.任何人不准擅自改动仪器设备的连接线,不准擅自移动或拆卸仪器设备,不准在电脑上安装与教学无关的软件。
6.因录播教室使用频繁,教师上课的课件、资料请自行做好备份,以防误删、丢失。
7.请保持录播教室环境卫生。不得在教室内乱扔果皮纸屑、随地吐痰,严禁在教室内吸烟。下课后留下学生将黑板、桌面等整理干净,关上门窗。
8.未尽事宜,请联系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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