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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设备危险性评价与分级实施指南

来源:小奈知识网
特种设备危险性评价与分级实施指南

一、概述

国家十一五科技支撑计划2006BAK02B05课题“特种设备安全动态监管技术研究”下属专题“特种设备危险源评价及分级技术研究”研究建立了特种设备危险源评价及分级方法,该方法是特种设备安全评价体系的重要环节之一,为实现特种设备的科学监管提供基础,为政府安全监管决策提供重要依据,其特点如下:

1)适用于对量大面广的设备进行快速评价,从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使用及管理方面等环节进行评价,其中重点是使用和管理方面的内容,也涉及一些技术方面的内容;

2)采用打分的方式对特种设备设备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和潜在事故的危害性两个方面进行评价,在发生事故的可能性方面,得分越高表示其发生事故的可能性越高;在潜在事故的危害性方面,得分越高表示其发生事故的危害性越大;

3)按下式计算特种设备的危险性得分

危险性得分lg失效可能性得分lg失效后果得分

4)按照以下规定确定特种设备危险性等级: ——如果危险性得分小于0.64,则为低危险性等级

——如果危险性得分不小于0.64,并且小于2.08,则为中等危险性等级 ——如果危险性得分不小于2.08,并且小于3.36,则为较高危险性等级 ——如果危险性得分不小于3.36,则为高危险性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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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承压类特种设备危险性评价与分级实施指南

(一)承压类特种设备危险源评价与分级因素及其权重表

下表给出了承压类特种设备危险源评价与分级因素及其权重(权重是因素的可能的最高得分),承压类特种设备危险源评价与分级就是具体确定各因素的实际得分,然后计算危险性得分并根据得分高低进行分级。

承压类特种设备危险源评价与分级评价因素及其权重表

设计(设计单位资质或文件鉴定情况) 权重:5 制造 权重:5 安装 权重:5 改造维修 权重:5 制造单位资质 权重:3 制造监督检验 权重:2 安装单位资质 权重:3 安装监督检验 权重:2 改造维修单位资质 权重:3 改造维修监督检验 权重:2 安全管理制度 权重:3 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配备 权重:3 安全保护装置是否齐全 权重:4 安全保护装置 (如果不齐全,将可能性得分调整为100分)安全保护装置选型是否合理 权重:4 权重:15 安全保护装置是否完好 权重:4 安全保护装置生产单位资质 权重:3 高温超温工况 权重:10 (如果长期超温,将可能性得分调整为100分) 低温超温工况 权重:10 超压工况 权重:10 (如果长期超压,将可能性得分调整为100分) 使用工况 粉尘及油气爆炸工况 权重:10 权重:15 腐蚀工况 权重:10 应力腐蚀工况 权重:10 疲劳工况 权重:10 (按疲劳设计的设备,如果超过设计寿命周期,将可能性得分调整为100分) 冲刷或磨损工况 权重:10 非计划停车 权重:10 使用时间 权重:2 操作规程操作规程 权重:2 和记录 操作规程放置 权重:1 操作 权重:4 操作记录 权重:1 权重:14 作业人员 数量 权重:1 持证上岗 权重:2 2

危险源分级与评价 失效可能性 权重:使用及其管100 理 权重:80 总分不超过15

权重:6 维护保养 权重:3 日常检查 权重:6 对安全监察的重视程度 权重:4 定期检验 权重:10 (如果超期未检,将可能性得分调整为100分) 持续培训 权重:1.5 工作经验 权重:1.5 防止误操作的软、硬件措施 权重:4 维护保养规程 权重:2 维护保养记录 权重:1 频率 权重:1 项目 权重:2 检查结果 权重:3 (如果发现重大安全隐患且未采取相应措施,将失效可能性调整为100分) 有无拒绝安全监察的情况 权重:2 对安全监察意见的响应 权重:2 事故后果 权重:100 “本质”后果严重程度 权重:50 检验计划和报检 权重:2 检验单位资质 权重:3 检验结果 权重:5 (如果检验结论为监控适用,将可能性得分调整为50分,如果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或停止使用,将可能性得分调整为100分) 技术档案 权重:3 安全保卫措施 权重:2 对压力容器和管道 对锅炉 介质毒性: 权重:7 介质对(如果介质极度危人员的害,将后果得分调整结构类型: 权重:3 伤害性 为100分) 介质可燃性 权重:5 介质可燃性 权重:2 权重:9 最高工作压力 权额定蒸发量或热功率 权重:23 重:6 额定出口压力: 权重:6 设备容积 权重:5 额定出口温度: 权重:3 设备附近人员数量 权重:15 直接经济损失 权重:15 总成套装置中的设备对装置的影响 权重:15 分对群众日常生活的影响 权重:15 不环境污染 权重:15 超舆论影响 权重:15 过对军事设施的影响 权重:5 27 对文物古迹的破坏 权重:5 监测措施 权重:8 紧急切断措施 权重:10 紧急泄放措施 权重:8 介质泄漏后的紧急处置措施 权重:8.5 自备消防设施 权重:4 消防措施 权重:7 消防队和消防通道 权重:3 应急预案 预案内容的完整性 权重:3 3

降低后果严重程度的措施 权重:50 (如果设备违法使用,则

该项得分为50分) 权重:10 审查和更新 权重:1 设置应急中心 权重:1 操作现场应急设备和工具 权重:1 设置通告和解释人员 权重:1 演习 权重:3 (二)承压类特种设备危险源评级与分级的流程:

1)确定评价单元

对于锅炉、压力容器和装置中的工业管道,其危险源评价与分级的最小单位为登记单元(工业管道也可以管道系统为评价单元)。

对于长输管道和公用管道,将其划分为若干区段,对每一区段进行危险源评价与分级。首先按照管道压力对管道进行区段划分;其次,在上述划分结果的基础上,按照管线附近人口密度进一步进行区段划分;其次,在上述划分结果的基础上,按照管线附近建筑物的重要程度进一步进行区段划分;其次,在上述划分结果的基础上,按照管线所输送介质条件进一步进行区段划分;其次,在上述划分结果的基础上,按照管道使用年数进一步进行区段划分划分。为了综合考虑期望的评价精度和评价费用,可按重要性由低到高的顺序去掉一些段数,直到获得合适的分段数。重复进行此种逐次逼近法,直至使评价费用和精确度达到满意的程度。

2)确定失效可能性得分; 3)确定失效后果得分; 4)按下式计算其危险性得分

危险性得分lg失效可能性得分lg失效后果得分

5)按照以下规定确定特种设备危险性等级,提出高危险性设备的降险措施。 ——如果危险性得分小于0.64,则为低危险性等级

——如果危险性得分不小于0.64,并且小于2.08,则为中等危险性等级 ——如果危险性得分不小于2.08,并且小于3.36,则为较高危险性等级 ——如果危险性得分不小于3.36,则为高危险性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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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失效可能性得分的确定方法(从每个因素下设的各个选项中单一选择最接近实际情况的选项,从而确定其得分,如果某项必须根据相关资料确定其得分,但所需的资料查不到,则保守的取该项目的最高得分,并在备注中写明该情况) S1 失效可能性(100分) S1.1 概述

失效可能性得分为以下各项得分之和: ——设计 ——制造 ——安装 ——修理改造 ——使用及其管理 S1.2 设计(5分) S1.2.1 概述

对于锅炉、气瓶和氧舱,按照S1.2.2确定得分;对于压力容器(气瓶和氧舱除外)、工业架空管道和埋地管道,按照S1.2.3确定得分。 S1.2.2 设计文件鉴定(查技术档案中的设计资料)

——如果设计文件经核准的检验检测机构鉴定合格,则为0分 ——如果设计文件未鉴定,则为5分

——如果设计文件未经核准的检验检测机构鉴定,则为5分 ——如果设计文件鉴定不合格,则为5分 ——如果无设计文件,则为5分

S1.2.3 设计单位资质(查技术档案中的设计资料)

——如果设计单位具备相应的设计资质,则为0分 ——如果设计单位不具备相应的设计资质,则为5分 ——如果无设计单位,则为5分 S1.3 制造(5分) S1.3.1 概述

制造得分为以下各项得分之和: ——制造单位资质 ——制造监督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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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1.3.2 制造单位资质(3分)(查技术档案中的制造资料)

——如果制造单位具备相应的制造资质,则为0分 ——如果制造单位不具备相应的制造资质,则为3分 S1.3.3 制造监督检验(2分)(查技术档案中的制造资料)

——如果不需要进行制造监督检验,则为0分

——如果经过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单位制造监督检验合格,则为0分 ——如果未进行制造监督检验,则为2分

——如果未经过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单位制造监督检验,则为2分 ——如果制造监督检验不合格,则为2分 S1.4 安装(5分) S1.4.1 概述

安装得分为以下各项得分之和: ——安装单位资质 ——安装监督检验

S1.4.2 安装单位资质(3分)(查技术档案中的安装资料)

——如果安装单位具备相应的安装资质,则为0分 ——如果安装单位不具备相应的安装资质,则为3分 S1.4.3 安装监督检验(2分)(查技术档案中的安装资料)

——如果不需要进行安装监督检验,则为0分

——如果经过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单位安装监督检验合格,则为0分 ——如果未进行安装监督检验,则为2分

——如果未经过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单位安装监督检验,则为2分 ——如果安装制造监督检验不合格,则为2分 S1.5 改造、维修(5分) S1.5.1 概述

改造、维修得分为以下各项得分之和: ——改造、维修单位资质 ——改造、维修监督检验

S1.5.2 改造、维修单位资质(3分)(查技术档案中的改造、维修资料,如查不到,并且通过其它途径知道设备进行过改造、维修,则保守的取本项的最高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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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在备注中写明)

——如果未进行过改造、维修,则为0分

——如果改造、维修单位具备相应的改造、维修资质,则为0分 ——如果改造、维修单位不具备相应的改造、维修资质,则为3分 S1.5.3 改造、维修监督检验(2分)(查技术档案中的改造、维修资料,如查不到,并且通过其它途径知道设备进行过改造、维修,则保守的取本项的最高得分,并在备注中写明)

——如果未进行过改造、维修,则为0分

——如果不需要进行改造、维修监督检验,则为0分

——如果经过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单位改造、维修监督检验合格,则为0分

——如果未进行改造、维修监督检验,则为2分

——如果未经过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单位改造、维修监督检验,则为2分 ——如果改造、维修监督检验不合格,则为2分 S1.6 使用及其管理(80分) S1.6.1 概述

使用及其管理得分为以下各项得分之和: ——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配备 ——安全保护装置 ——使用工况 ——使用时间 ——操作 ——维护保养 ——日常检查

——对安全监察的重视程度 ——定期检验 ——技术档案 ——安全保卫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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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1.6.2 安全管理制度(3分)(查安全管理制度)

——如果设备所属使用单位制定了以岗位责任制为核心的特种设备使用和运营的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各种相关人员的职责、操作人员守则、安全操作规程、常规检查制度、维修保养制度、定期报检制度、作业人员及相关运营服务人员的培训考核制度、意外事件和事故的紧急救援措施及紧急救援演习制度、技术档案管理制度等,则为0分

——如果设备所属使用单位基本制定了以岗位责任制为核心的特种设备使用和运营的安全管理制度,但内容有所欠缺,则为1.5分

——如果设备所属使用单位未制定以岗位责任制为核心的特种设备使用和运营的安全管理制度,则为3分

S1.6.3 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配备(3分)(听取使用单位的介绍)

——如果设备所属使用单位配备专职或兼职的安全管理机构和/或人员,其责任和权限的规定清晰明确,定期对安全管理人员进行考核,则为0分

——如果设备所属使用单位配备专职或兼职的安全管理结构和/或人员,但责任和权限的规定不清晰或不对安全管理人员进行考核,则为2分

——如果设备所属使用单位不配备专职或兼职的安全管理机构和/或人员,则为3分

S1.6.4 安全保护装置(15分) S1.6.4.1 概述

安全保护装置得分为以下各项得分之和: ——安全保护装置的齐全程度 ——安全保护装置的选型合理程度 ——安全保护装置的完好程度 ——安全保护装置生产单位资质

S1.6.4.2 安全保护装置的齐全程度(4分)(查技术档案中的验收资料和改造、维修资料(如果有改造、维修),并现场核对安全保护装置的数量)

——如果设计和有关法规不要求在该设备上安装安全保护装置,则为0分 ——如果各种安全保护装置齐全,则为0分

——如果安全保护装置不齐全,但有安全阀、爆破片、水位计(适用于蒸汽锅炉)、联锁装置(小容量工业燃煤锅炉除外)等,则为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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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安全保护装置不齐全,并且无安全阀、爆破片、水位计(适用于蒸汽锅炉)、联锁装置(小容量工业燃煤锅炉除外)等,则将失效可能性得分调整为100分,并在备注中写明

S1.6.4.3 安全保护装置的选型合理程度(4分)(查技术档案中的验收资料和改造、维修资料(如果有改造、维修),并现场核对安全保护装置的编号是否与上述资料中的记录一致)

——如果设计和有关法规不要求在该设备上安装安全保护装置,则为0分 ——如果各种安全保护装置选型合理,满足设计文件或改造方案的要求,则为0分

——如果部分安全保护装置选型不合理,但安全阀、爆破片、联锁装置等选型合理,满足设计文件或改造方案的要求,则为2分

——如果安全阀、爆破片、联锁装置等安全保护装置选型不合理,不满足设计文件或改造方案的要求,则为4分

S1.6.4.4 安全保护装置的完好程度(4分)(查技术档案中的安全保护装置上次校验报告、设备的上次全面检验报告、安全保护装置整改的见证资料(如果上次全面检验报告指出安全保护装置未校验合格),并现场核对安全保护装置的编号是否与上述资料中的记录一致,铅封是否完好(对有铅封的安全保护装置))

——如果设计和有关法规不要求在该设备上安装安全保护装置,则为0分 ——如果各种安全保护装置均由具备相应资质的校验机构校验,并且处于校验有效期内,则为0分

——如果部分安全保护装置未校验或未由具备相应资质的校验机构校验或超过校验有效期,但安全阀、爆破片、联锁装置等由具备相应资质的校验机构校验,并且处于校验有效期内,则为2分

——如果安全阀、爆破片、联锁装置等未校验或未由具备相应资质的校验机构校验或超过校验有效期,则为4分

S1.6.4.5 安全保护装置生产单位资质(3分)(查技术档案中的验收资料和改造、维修资料(如果有改造、维修),并现场核对安全保护装置的编号是否与上述资料中的记录一致)

——如果设计和有关法规不要求在该设备上安装安全保护装置,则为0分 ——如果安全保护装置生产单位具备相应的生产资质,则为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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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安全保护装置生产单位不具备相应的生产资质,则为3分 S1.6.5 使用工况(15分) S1.6.5.1 概述

按照设备(各部件)在正常使用条件下最恶劣的工况确定使用工况得分,使用工况得分为以下各项得分之和,除将得分调整为100分的情况外,如果得分超过15分,则取得分为15分:

——高温超温工况 ——低温超温工况 ——超压工况

——粉尘及油气爆炸工况 ——腐蚀工况 ——应力腐蚀工况 ——疲劳工况 ——冲刷或磨损工况 ——非计划停车

S1.6.5.2 高温超温工况(10分)(抽查一个检验周期的操作记录+听取使用单位介绍)

S1.6.5.2.1 概述

对于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按照S1.6.5.2.2确定得分;对于蒸汽锅炉,按照S1.6.5.2.3确定得分;对于热水锅炉,按照S1.6.5.2.4确定得分;对于有机热载体锅炉,按照S1.6.5.2.5确定得分

S1.6.5.2.2 压力容器、压力管道高温超温工况

——如果实际最高工作温度不高于设计最高温度,则为0分

——如果存在个别、短期的实际最高工作温度高于设计最高温度的情况,则为10分

——如果长期实际最高工作温度高于设计最高温度,则将失效可能性得分调整为100分,并在备注中写明 S1.6.5.2.3 蒸汽锅炉高温超温工况

——如果实际最高蒸汽温度不高于额定蒸汽温度,则为0分

——如果存在个别、短期的实际最高蒸汽温度高于额定蒸汽温度的情况,则

10

为10分

——如果长期实际最高蒸汽温度高于额定蒸汽温度,则将失效可能性得分调整为100分,并在备注中写明 S1.6.5.2.4 热水锅炉高温超温工况

——如果实际最高出口/进口水温不高于额定出口/进口水温,则为0分 ——如果存在个别、短期的实际最高出口/进口水温高于额定出口/进口温的情况,则为10分

——如果长期实际最高出口/进口水温高于额定出口/进口水温,则将失效可能性得分调整为100分,并在备注中写明 S1.6.5.2.5 有机热载体锅炉高温超温工况

——如果实际最高出口/进口有机热载体温度不高于额定出口/进口有机热载体温度,则为0分

——如果存在个别、短期的实际最高出口/进口有机热载体温度高于额定出口/进口有机热载体温度的情况,则为10分

——如果长期实际最高出口/进口有机热载体温度高于额定出口/进口有机热载体温度,则将失效可能性得分调整为100分,并在备注中写明

S1.6.5.3 低温超温工况(10分)(抽查一个检验周期的操作记录+听取使用单位介绍)

锅炉得分为0分,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按以下规定确定得分: ——如果实际最低工作温度不低于设计最低温度,则为0分

——如果存在个别、短期的实际最低工作温度低于设计最低温度的情况,则为10分

——如果长期实际最低工作温度低于设计最低温度,则将失效可能性得分调整为100分,并在备注中写明

S1.6.5.4 超压工况(10分)(抽查一个检验周期的操作记录+听取使用单位介绍) S1.6.5.4.1 概述

对于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按照S1.6.5.4.2确定得分;对于蒸汽锅炉,按照S1.6.5.4.3确定得分;对于热水锅炉,按照S1.6.5.4.4确定得分;对于有机锅炉,按照S1.6.5.4.5确定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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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1.6.5.4.2 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超压工况

——如果实际最高工作压力不高于设计压力,则为0分

——如果存在个别、短期的实际最高工作压力高于设计压力的情况,则为10分

——如果长期实际最高工作压力高于设计压力,则将失效可能性得分调整为100分,并在备注中写明 S1.6.5.4.3 蒸汽锅炉超压工况

——如果实际最高蒸汽压力不高于额定蒸汽压力,则为0分

——如果存在个别、短期的实际最高蒸汽压力高于额定蒸汽压力的情况,则为10分

——如果长期实际最高蒸汽压力高于额定蒸汽压力,则将失效可能性得分调整为100分,并在备注中写明 S1.6.5.4.4 热水锅炉超压工况

——如果实际最高出水压力不高于额定出水压力,则为0分

——如果存在个别、短期的实际最高出水压力高于额定出水压力的情况,则为10分

——如果长期实际最高出水压力高于额定出水压力,则将失效可能性得分调整为100分,并在备注中写明 S1.6.5.4.5 有机热载体锅炉超压工况

——如果实际出口最高有机热载体压力不高于额定出口有机热载体压力,则为0分

——如果存在个别、短期的实际出口最高有机热载体压力高于额定出口有机热载体压力的情况,则为10分

——如果长期实际出口最高有机热载体压力高于额定出口有机热载体压力,则将失效可能性得分调整为100分,并在备注中写明 S1.6.5.5 粉尘及油气爆炸工况(10分)(现场查看设备)

——如果设备为除煤粉锅炉、燃油锅炉、燃气锅炉以外的其它承压类特种设备,则为0分

——如果设备为煤粉锅炉、燃油锅炉、燃气锅炉,则为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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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1.6.5.6 腐蚀工况(10分)(查工艺资料、检验报告等+听取使用单位介绍,注意考虑腐蚀时要考虑介质中的含量很少的成分和杂质)

——如果在工作或停车状态下主体材料的均匀腐蚀速率不大于0.1mm/年,并且不可能发生点蚀、晶间腐蚀等局部腐蚀,则为0分

——如果在工作或停车状态下主体材料的均匀腐蚀速率大于0.1mm/年,且不大于1mm/年,或可能发生点蚀、晶间腐蚀等局部腐蚀,则为5分

——如果在工作或停车状态下主体材料的均匀腐蚀速率大于1mm/年,或可能发生严重的点蚀、晶间腐蚀等局部腐蚀,则为10分

S1.6.5.7 应力腐蚀工况(10分)(查工艺资料、检验报告等+听取使用单位介绍,注意考虑腐蚀时要考虑介质中的含量很少的成分和杂质)

——如果主体材料在介质(含杂质)中无应力腐蚀趋势,则为0分 ——如果主体材料在介质(含杂质)中有一定应力腐蚀趋势,则为5分 ——如果主体材料与介质(含杂质)形成应力腐蚀敏感的组合,则为10分 S1.6.5.8 疲劳工况(10分) S1.6.5.8.1 概述

对于按疲劳设计的设备按S1.6.5.8.2确定得分;对于未按疲劳设计的设备按S1.6.5.8.3确定得分

S1.6.5.8.2 按疲劳设计的设备(查设计资料、一个检验周期的操作记录+听取使用单位介绍)

——如果在设计寿命周期内,则为0分

——如果超过设计寿命周期,则将失效可能性得分调整为100分,并在备注中写明

S1.6.5.8.3 未按疲劳设计的设备(查设计资料、一个检验周期的操作记录+听取使用单位介绍)

——如果压力、温度或外加载荷不波动或波动幅度不大于名义值的20%,则为0分

——如果压力、温度或外加载荷波动幅度大于名义值的20%,则为10分 S1.6.5.9 冲刷或磨损工况(10分)(查检验资料+听取使用单位介绍)

——如果不存在冲刷或磨损工况,或有永久性防护措施,则为0分 ——如果存在冲刷或磨损工况,并且无永久性防护措施,则为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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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1.6.5.10 非计划停车(10分)(抽查一个检验周期的操作记录+听取使用单位介绍)

——如果非计划停车数不大于1次/年,则为0分

——如果非计划停车数大于1次/年,且不大于3次/年,则为4分 ——如果非计划停车数大于3次/年,且不大于6次/年,则为7分 ——如果非计划停车数大于6次/年,则为10分 S1.6.6 使用时间(2分)(查技术档案+听取使用单位介绍)

——如果实际使用时间不大于3年,则为1分

——如果实际使用时间大于3年,且不大于15年,则为0分 ——如果实际使用时间大于15年,则为2分 S1.6.7 操作(14分) S1.6.7.1 概述

操作得分为以下各项得分之和: ——操作规程和操作记录 ——作业人员

——防止误操作的软、硬件措施 S1.6.7.2 操作规程和操作记录(4分) S1.6.7.2.1 概述

操作规程和操作记录得分为以下各项得分之和: ——操作规程 ——操作规程放置位置 ——操作记录

S1.6.7.2.2 操作规程(2分)(查操作规程)

——如果编制了设备的具体操作规程,并且包括紧急情况下的操作,则为0分

——如果编制了设备的具体操作规程,但未包括紧急情况下的操作,则为1分

——如果无设备的具体操作规程,则为2分 S1.6.7.2.3 操作规程放置位置(1分)(现场查看)

——如果操作规程放置于操作现场,则为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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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操作规程未放置于操作现场,则为1分 ——如果无操作规程,则为1分

S1.6.7.2.4操作记录(1分)(抽查一个检验周期的操作记录+听取使用单位介绍)

——如果操作记录内容完整,并且及时填写,则为0分

——如果操作记录内容不完整、数量不齐全或存在补填现象,则为1分 ——如果无操作记录,则为1分 ——如果无操作规程,则为1分 S1.6.7.3 作业人员(6分) S1.6.7.3.1 概述

作业人员得分为以下各项得分之和: ——作业人员数量 ——作业人员持证情况 ——作业人员持续培训 ——作业人员工作经验

S1.6.7.3.2 作业人员数量(1分)(听取使用单位介绍)

——如果作业人员数量充足,满足正常生产的需要,则为0分 ——如果作业人员数量不足,不能满足正常生产的需要,则为1分 S1.6.7.3.3 作业人员持证情况(2分)(听取使用单位介绍+抽查上岗证)

——如果所有作业人员均持证上岗,则为0分 ——如果存在作业人员不持证上岗的情况,则为2分 S1.6.7.3.4 作业人员持续培训(1.5分)(听取使用单位介绍)

——如果定期对作业人员进行培训,则为0分 ——如果未定期对作业人员进行培训,则为1.5分 S1.6.7.3.5 作业人员工作经验(1.5分)(听取使用单位介绍)

——如果作业人员具备相关岗位3年及3年以上工作经验,则为0分 ——如果作业人员具备相关岗位3年以下工作经验,则为0.5分 ——如果作业人员无相关岗位工作经验,则为1.5分

S1.6.7.4 防止误操作的软、硬件措施(4分)(现场查看+听取使用单位介绍)

——如果不需要防止误操作的软、硬件措施,则为0分

——如果各种防止误操作的软、硬件措施齐全,均处于完好状态,则为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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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防止误操作的硬件软、硬件措施齐全,但部分措施未处于完好状态,则为2分

——如果没有防止误操作的软、硬件措施,则为4分 S1.6.8 日常检查(6分) S1.6.8.1 概述

日常检查得分为以下各项得分之和: ——日常检查频率 ——日常检查项目 ——日常检查结果

S1.6.8.2 日常检查频率(1分)(查一个检验周期内的年检、月检、日检记录+听取使用单位介绍)

——如果日常检查频率满足相关法规和设备所属单位的规章制度的要求,则为0分

——如果日常检查频率不满足相关法规和设备所属单位的规章制度的要求,则为1分

S1.6.8.3 日常检查项目(2分)(查一个检验周期内的年检、月检、日检记录+听取使用单位介绍)

——如果日常检查项目满足相关法规和设备所属单位的规章制度的要求,则为0分

——如果日常检查项目不满足相关法规和设备所属单位的规章制度的要求,则为2分

S1.6.8.4 日常检查结果(3分)(查一个检验周期内的年检、月检、日检记录+听取使用单位介绍)

——如果日常检查未发现或只有不影响安全的轻微缺陷,则为0分 ——如果日常检查发现影响安全的缺陷,但已经采取措施保证设备安全运行,则为1分

——如果日常检查发现影响安全的缺陷,并且未采取保证设备安全运行的措施,则为3分

——如果日常检查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并且未采取相应措施保证设备安全运行,则将失效可能性得分调整为100分,并在备注中写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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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1.6.9 维护保养(3分) S1.6.9.1 概述

维护保养得分为以下各项得分之和: ——维护保养规程 ——维护保养记录

S1.6.9.2 维护保养规程(2分)(查维护保养规程)

——如果编制了维护保养规程,则为0分 ——如果无维护保养规程,则为2分

S1.6.9.3 维护保养记录(1分)(查一个检验周期内的维护保养记录+听取使用单位介绍)

——如果维护保养记录内容完整,并且及时填写,则为0分

——如果维护保养记录内容不完整、数量不齐全或存在补填现象,则为1分 ——如果无维护保养记录,则为1分 ——如果无维护保养规程,则为1分 S1.6.10 对安全监察的重视程度(4分) S1.6.10.1 概述

对安全监察的重视程度得分为以下各项得分之和: ——有无拒绝安全监察的情况 ——对安全监察意见的响应

S1.6.10.2 有无拒绝安全监察的情况(2分)(听取监察机构的意见)

——如果设备所属使用单位无拒绝安全监察的情况,则为0分 ——如果设备所属使用单位存在拒绝安全监察的情况,则为2分 S1.6.10.3 对安全监察意见的响应(2分)(听取监察机构的意见)

——如果设备所属使用单位未收到影响安全的问题和/或隐患方面的安全监察意见,则为0分

——如果设备所属使用单位按照安全监察意见对所存在的影响安全的问题和/或隐患进行改正或提出合理解释,则为0分

——如果设备所属使用单位不按照安全监察意见对所存在的影响安全的问题和/或隐患进行改正,也未提出合理解释,则为2分

17

S1.6.11 定期检验(10分) S1.6.11.1 概述

如果设备超过检验有效期,则将失效可能性得分调整为100分,并在备注中写明

如果设备在检验有效期内,或设备超过检验有效期,但已经办理延期检验手续,并且在有效的延长期内,则定期检验得分为以下各项得分之和(查上次定期检验报告、延期手续(如果延期)):

——检验计划和报检 ——检验单位资质 ——检验结果

S1.6.11.2 检验计划和报检(2分)(查检验计划和报检的见证件+听取使用单位介绍)

——如果设备在检验计划内,并且按照有关法规的规定及时向有相应检验资质的检验单位报检,则为0分

——如果设备在检验计划内,但未按照有关法规的规定及时向有相应检验资质的检验单位报检,则为2分

——如果设备不在检验计划内,则为2分

S1.6.11.3 检验单位资质(3分)(查上次定期检验报告)

——如果设备按期进行了定期检验,且对设备进行定期检验的检验单位具备相应的检验资质,则为0分

——如果设备按期进行了定期检验,但对设备进行定期检验的检验单位不具备相应的检验资质,则为3分

S1.6.11.4 检验结果(5分)(查上次定期检验报告)

——如果设备按期进行了定期检验,检验结果为合格或在现有工况条件下安全使用至下一检验周期,则为0分

——如果设备按期进行了定期检验,检验结果在限制条件下安全使用至下一检验周期,则为5分

——如果设备按期进行了定期检验,检验结果为监控使用,则将失效可能性得分调整为50分,并在备注中写明

——如果设备按期进行了定期检验,检验结果为不合格或停止使用,则将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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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可能性得分调整为100分,并在备注中写明 S1.6.12 技术档案(3分)(查技术档案)

——如果技术档案内容完整,包括特种设备注册登记表、设备及其部件的出厂随机文件、安装记录及其验收资料、大修记录及其验收资料(适用于设备经过大修)、改造记录及其验收资料(适用于设备经过改造)、运行使用记录、维修保养记录、日常检查记录、验收检验报告、定期检验报告、故障与事故的记录(适用于设备发生过故障或事故)等,则为0分

——如果技术档案内容基本完整,则为1分 ——如果技术档案内容欠缺较多,则为2分 ——如果无技术档案,则为3分

S1.6.13 安全保卫措施(2分)(查安全保卫制度+听取使用单位介绍)

——如果设备所属使用单位制定了相应的安全保卫制度,则为0分 ——如果设备所属使用单位未制定相应的安全保卫制度,则为2分

(四)失效后果得分的确定方法(从每个因素下设的各个选项中单一选择最接近实际情况的选项,从而确定其得分,如果某项必须根据相关资料确定其得分,但所需的资料查不到,则保守的取该项目的最高得分,并在备注中写明该情况) C2 失效后果(100分) C 2.1 概述

失效后果得分为以下各项得分之和: ——“本质”后果严重程度 ——降低后果严重程度的措施 C 2.2 “本质”后果严重程度(50分) C 2.2.1 概述

根据可能的最恶劣的情况和可能最严重的事故后果确定“本质”后果严重程度得分,“本质”后果严重程度得分为以下各项得分之和:

——介质对人员的伤害性 ——设备附近人员数量 ——直接经济损失 ——对装置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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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群众日常生活的影响 ——环境污染 ——舆论影响 ——对军事设施的影响 ——对文物古迹的破坏

如果设备附近人员数量、直接经济损失、对装置的影响、对群众日常生活的影响、环境污染、舆论影响、对军事设施的影响、对文物古迹的破坏得分之和超过27分,则取其得分为27分。 C 2.2.2 介质对人员的伤害性 C 2.2.2.1 概述

对于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按照C2.2.2.2确定得分;对于锅炉,按照C2.2.2.3确定得分

C2.2.2.2 压力容器、压力管道介质对人员的伤害性 C2.2.2.2.1 概述

压力容器、压力管道介质对人员的伤害性得分为以下各项得分之和 ——介质毒性 ——介质可燃性 ——最高工作压力 ——设备容积

C2.2.2.2.2 介质毒性(7分)(查工艺资料,注意包括含量少的成分和杂质(大于10ppm))

根据HG20660-2000《压力容器中化学介质毒性危害和爆炸危险程度分类》确定介质的毒性等级,

——如果介质无毒性,则为0分

——如果介质毒性程度为轻度危害,则为1分 ——如果介质毒性程度为中度危害,则为4分 ——如果介质毒性程度为高度危害,则为7分

——如果介质毒性程度为极度危害,则将事故后果得分调整为100分,并在备注中写明

20

C2.2.2.2.3 介质可燃性(5分)(查工艺资料,注意包括含量少的成分和杂质(大于10ppm))

根据HG20660-2000《压力容器中化学介质毒性危害和爆炸危险程度分类》确定介质的可燃性等级,

——如果介质不可燃,则为0分

——如果介质可燃,但尚不是爆炸危险介质,则为2.5分 ——如果介质为爆炸危险介质,则为5分

C2.2.2.2.4 最高工作压力(6分)(抽查一个检验周期的操作记录+听取使用单位介绍)

——如果最高工作压力小于0.1MPa,则为0分

——如果最高工作压力不小于0.1MPa并且小于1.6MPa,则为1分 ——如果最高工作压力不小于1.6MPa并且小于10MPa,则为2分 ——如果最高工作压力不小于10MPa并且小于100MPa,则为4分 ——如果最高工作压力不小于100MPa,则为6分 C2.2.2.2.5 设备容积(5分)(查技术档案)

——如果设备容积小于5m3,则为0分

——如果设备容积不小于5m3并且小于50m3,则为1分 ——如果设备容积不小于50m3并且小于100m3,则为2分 ——如果设备容积不小于100m3并且小于500m3,则为3分 ——如果设备容积不小于500m3则为5分 C2.2.2.3 锅炉介质对人员的伤害性 C2.2.2.3.1 概述

锅炉介质对人员的伤害性得分为以下各项得分之和 ——锅炉结构型式 ——介质可燃性

——额定蒸发量或额定热功率 ——额定出口压力 ——额定出口温度

C2.2.2.3.2 锅炉结构型式(3分)(查技术档案)

——如果为无锅筒(水管式锅炉),则为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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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为锅筒+水管式,则为1.5分 ——如果为锅筒式锅炉,则为3分 C2.2.2.3.3 介质可燃性(2分)(查工艺资料)

根据HG20660-2000《压力容器中化学介质毒性危害和爆炸危险程度分类》确定介质的可燃性等级,

——如果介质不可燃,则为0分

——如果介质可燃,但尚不是爆炸危险介质,则为1分 ——如果介质为爆炸危险介质,则为2分

C2.2.2.3.4 额定蒸发量或额定热功率(9分)(查技术档案)

——如果额定热功率小于1.4MW(对于热水锅炉、有机热载体锅炉),则为0分

——如果额定热功率不小于1.4MW并且小于2.8MW(对于热水锅炉、有机热载体锅炉),则为0.5分

——如果额定蒸发量小于35t/h(对于蒸汽锅炉)或额定热功率不小于2.8MW并且小于5MW(对于热水锅炉、有机热载体锅炉),则为1分

——如果额定蒸发量不小于35t/h并且小于65t/h(对于蒸汽锅炉)或额定热功率不小于5MW并且小于10MW(对于热水锅炉、有机热载体锅炉),则为2分

——如果额定蒸发量不小65t/h并且小于130t/h(对于蒸汽锅炉)或额定热功率不小10MW并且小于25MW(对于热水锅炉、有机热载体锅炉),则为3分

——如果额定蒸发量不小于130t/h并且小于220t/h(对于蒸汽锅炉)或额定热功率不小于25MW并且小于50MW(对于热水锅炉、有机热载体锅炉),则为4分

——如果额定蒸发量不小于220t/h并且小于410t/h(对于蒸汽锅炉)或额定热功率不小于50MW并且小于100MW(对于热水锅炉、有机热载体锅炉),则为5分

——如果额定蒸发量不小于410t/h并且不大于670t/h(对于蒸汽锅炉)或额定热功率不小于100MW(对于热水锅炉、有机热载体锅炉),则为6分

——如果额定蒸发量不小于670t/h并且小于1000t/h(对于蒸汽锅炉),则为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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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额定蒸发量不小于1000t/h并且小于2000t/h(对于蒸汽锅炉),则为8分

——如果额定蒸发量不小于2000t/h(对于蒸汽锅炉),则为9分 C2.2.2.3.4 额定出口压力(6分)(查技术档案)

——如果额定出口压力小于0.1MPa,则为0分

——如果额定出口压力不小于0.1MPa并且小于0.8MPa,则为0.5分 ——如果额定出口压力不小于0.8MPa并且小于1.275MPa,则为1分 ——如果额定出口压力不小于1.275MPa并且小于2.5MPa,则为1.5分 ——如果额定出口压力不小于2.5MPa并且小于3.285MPa,则为2分 ——如果额定出口压力不小于3.825MPa并且小于9.8MPa,则为2.5分 ——如果额定出口压力不小于9.8MPa并且小于13.7MPa,则为3分 ——如果额定出口压力不小于13.7MPa并且小于16.67MPa,则为4分 ——如果额定出口压力不小于16.67MPa并且小于22MPa,则为5分 ——如果额定出口压力不小于22MPa,则为6分 C2.2.2.3.5 额定出口温度(3分)(查技术档案)

对蒸汽锅炉

——如果出口蒸汽为饱和蒸汽,则为2分 ——如果出口蒸汽为过热蒸汽,则为3分 对热水锅炉

——如果额定出口水温小于120℃,则为1分 ——如果额定出口水温不小于120℃,则为3分 对有机热载体锅炉,为3分

C2.2.3 设备附近人员数量(15分)(听取使用单位介绍+现场查看)

在通常情况下,以设备为中心(管道考虑其长度范围内后果最严重的位置),50米为半径的范围内人员数量

——如果人员少于3人,则为0分

——如果人员不少于3人,且少于10人,则为3分 ——如果人员不少于10人,且少于30人,则为9分 ——如果人员不少于30人,则为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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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2.2.4 直接经济损失(15分)(听取使用单位介绍)

考虑损失的介质、抢险、设备修理或重置等直接经济损失 ——如果直接经济损失少于1万元,则为0分

——如果直接经济损失不少于1万元,且少于1000万元,则为2分 ——如果直接经济损失不少于1000万元,且少于5000万元,则为5分 ——如果直接经济损失不少于5000万元,且少于1亿元,则为10分 ——如果直接经济损失不少于1亿元,则为15分 C2.2.5 对成套装置的影响(15分)(听取使用单位介绍)

根据根据工艺流程,是否有旁路,是否有备用设备等,考虑所评价设备的事故对其所属整套装置停产的影响

——如果所评价设备不属于成套装置,则为0分

——如果导致所属成套装置减产,且恢复时间小于1天,则为1分 ——如果导致所属成套装置减产,且恢复时间大于1天小于3天,则为2分 ——如果导致所属成套装置减产,且恢复时间大于3天小于1周,则为5分 ——如果导致所属成套装置减产,且恢复时间大于1周小于1月,则为9分 ——如果导致所属成套装置减产,且恢复时间大于1月,则为12分 ——如果导致所属成套装置停产,且恢复时间小于1,则为3分

——如果导致所属成套装置停产,且恢复时间大于1天小于3天,则为5分 ——如果导致所属成套装置减产,且恢复时间大于3天小于1周,则为8分 ——如果导致所属成套装置减产,且恢复时间大于1周小于1月,则为12分

——如果导致所属成套装置减产,且恢复时间大于1月,则为15分 C2.2.6 对群众日常生活的影响(15分)(听取使用单位介绍+判断)

——如果不影响群众日常生活(供水、电、气、暖等),则为0分 ——如果导致减少供水、电、气、暖等的数量,但恢复时间小于1天,则为3分

——如果导致减少供水、电、气、暖等的数量,但恢复时间大于1天小于3天,则为6分

——如果导致减少供水、电、气、暖等的数量,但恢复时间大于3天,则为12分

24

——如果导致停止供水、电、气、暖等,但恢复时间小于1天,则为9分 ——如果导致停止供水、电、气、暖等,并且恢复时间大于1天,则为15分

C2.2.7 环境污染(15分)(根据介质的特性、设备所处位置(与水域的距离)+听取使用单位介绍+判断)

——如果不可能对土壤、水域(包括地下水)等造成污染,则为0分 ——如果可能对土壤、水域(包括地下水)等造成轻微污染,则为8分 ——如果可能对土壤、水域(包括地下水)等造成严重污染,则为15分 C2.2.8 舆论影响(15分)(根据设备所处位置判断+听取使用单位介绍)

——如果设备事故不影响医院、学校、幼儿园、政府机关、涉外场所等,且不会导致600MW以上锅炉中断运行或500人以上转移的,则为0分

——如果设备事故可能造成500人以上1万人以下转移,则为3分 ——如果设备事故可能造成1万人以上5万人以下转移,则为8分 ——如果设备事故影响政府机关、涉外场所等,则为10分

——如果设备事故可能造成600MW以上锅炉中断运行240小时以上,则为10分

——如果设备事故可能造成5万人以上15万人以下转移,则为10分 ——如果设备事故影响医院、学校、幼儿园等,则为15分 ——如果设备事故可能造成600MW以上锅炉爆炸,则为15分 ——如果设备事故可能造成15万人以上转移,则为15分

C2.2.9 对军事设施的影响(5分)(根据设备所处位置判断+听取使用单位介绍)

——如果对军事设施无影响,则为0分 ——如果导致军事设施的破坏,则为5分

C2.2.10 对文物古迹的影响(1分)(根据设备所处位置判断+听取使用单位介绍)

——如果对文物古迹无影响,则为0分 ——如果导致文物古迹的破坏,则为5分 C2.3 降低后果严重程度的措施(50分) C2.3.1 概述

如果设备违法使用(例如未进行使用登记、超期未检而继续使用、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或停止使用而继续使用等),则降低后果严重程度的措施得分为50分,

25

并在备注中写明。

否则,降低后果严重程度的措施得分为以下各项得分之和: ——监测措施 ——紧急切断措施 ——紧急泄放措施

——介质泄漏后的紧急处置措施 ——消防措施 ——应急预案

C2.3.2 监测措施(8分)(现场查看+听取使用单位介绍)

——如果设置通过工艺参数专门检测介质流失的监测装置,则为0分 ——如果设置灵敏的泄漏探测器,则为2分 ——如果设置摄像头进行泄漏监测,则为5分 ——如果依靠人工巡视进行泄漏监测,则为8分

C2.3.3 紧急切断措施(10分)(现场查看+听取使用单位介绍)

——如果设置自动切断装置,则为0分 ——如果设置人工远程切断装置,则为5分 ——如果依靠人工现场切断,则为10分

C2.3.4 紧急泄放措施(8分)(现场查看+听取使用单位介绍)

——如果不需要设置紧急泄放装置,则为0分 ——如果设置自动紧急泄放装置,则为0分 ——如果设置人工远程紧急泄放装置,则为3分 ——如果依靠人工现场紧急泄放,则为6分 ——如果不能紧急泄放,则为8分

C2.3.5 介质泄漏后的紧急处置措施(7分)(现场查看+听取使用单位介绍)

——如果不需要介质泄漏后的紧急处置措施,则为0分 ——如果设置了介质泄漏后的紧急处置措施,则为0分 ——如果未设置介质泄漏后的紧急处置措施,则为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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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2.3.6 消防措施(7分) C2.3.6.1 概述

消防措施的得分为以下各项得分之和 ——自备消防设施 ——消防队和消防通道

C2.3.6.2 自备消防设施(4分)(现场查看+听取使用单位介绍)

——如果不需要消防措施,则为0分

——如果设置自动消防水喷淋或泡沫喷射装置,则为0分 ——如果仅有人工灭火器,则为2分 ——如果没有消防措施,则为4分

C2.3.6.3消防队和消防通道(3分)(现场查看+听取使用单位介绍)

——如果不需要消防措施,则为0分

——如果消防通道通畅,并且设备所属的使用单位具备专用消防队,则为0分

——如果消防通道通畅,但设备所属的使用单位不具备专用消防队,则为1.5分

——如果消防通道不通畅,则为3分 C2.3.7 应急预案(10分) C2.3.7.1 概述

应急预案得分为以下各项得分之和: ——应急预案内容完整性 ——应急预案审查和更新 ——应急中心的设置

——操作现场的应急设备和工具 ——通告和解释应急预案人员的设置 ——应急预案演习

C2.3.7.2 应急预案内容完整性(3分)(查应急预案)

——如果应急预案内容完整,则为0分

——如果应急预案内容不完整,但包括指定协调人员及其相应职责、紧急疏散程序和紧急疏散路线、紧急操作规程、紧急疏散后对人员的清点、救援和医疗、

27

对火灾和其他紧急情况的首选处理措施等主要内容,则为1分

——如果应急预案内容不完整,并且缺少包括指定协调人员及其相应职责、紧急疏散程序和紧急疏散路线、紧急操作规程、紧急疏散后对人员的清点、救援和医疗、对火灾和其他紧急情况的首选处理措施等主要内容,则为2分

——如果无应急预案,则为3分

C2.3.7.3 应急预案审查和更新(1分)(查应急预案审查记录)

——如果应急预案定期进行正式检查和修订,则为0分

——如果应急预案非定期进行正式检查和修订,或不进行正式检查和修订,则为0.5分

——如果无应急预案,则为1分

C2.3.7.4 应急中心设置(1分)(查应急预案+听取使用单位介绍)

——如果设置了正式应急中心,则为0分 ——如果未设置正式应急中心,则为1分

C2.3.7.5 操作现场的应急设备和工具(1分)(现场查看)

——如果用于操作现场的各类应急设备和工具放置于操作现场,则为0分 ——如果用于操作现场的部分应急设备和工具放置于操作现场,则为0.5分 ——如果无用于操作现场的应急设备和工具,或用于操作现场的应急设备和工具未放置于操作现场,则为1分

C2.3.7.6 通告或解释应急预案的人员的设置(1分)(查应急预案+听取使用单位介绍)

——如果设置通告或解释应急预案的人员,并将其名单粘贴于控制室、安全办、应急中心等处,则为0分

——如果设置通告或解释应急预案的人员,但未将其名单粘贴于控制室、安全办、应急中心等处,则为0.5分

——如果未设置通告或解释应急预案的人员,则为1分 C2.3.7.7 应急预案演习(3分)(查应急预案演习记录)

——如果定期进行正式应急预案演习,则为0分 ——如果应急预案演习不定期或不正式,则为1.5分 ——如果未定期进行正式应急预案演习,则为3分 ——如果无应急预案,则为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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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机电类特种设备危险性评价与分级实施指南

(一)机电类特种设备危险源评价与分级因素及其权重表

下表给出了机电类特种设备危险源评价与分级因素及其权重(权重是因素的可能的最高得分),机电类特种设备危险源评价与分级就是具体确定各因素的实际得分,然后计算危险性得分并根据得分高低进行分级。

机电类特种设备危险源评价与分级评价因素及其权重表 设计与制造 权重:10 设计单文件鉴定情况和/或型式试验 权重:5 制造单位资质 权重:3 制造监督检验 权重:2 安装 权重:5 改造维修 权重:5 安装单位资质 权重:3 安装监督检验 权重:2 改造维修单位资质 权重:3 改造维修监督检验 权重:2 安全管理制度 权重:3 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配备 权重:3 安全保护装置 权重:20 安全保护装置齐全程度 权重:5 (如果不齐全,将可能性得分调整为100分) 安全保护装置选型是否合理 权重:5 安全保护装置是否完好 权重:6 安全保护装置生产单位资质 权重:4 环境影响 权重:5 使用时间 权重:6 操作规程和记录 权重:4 操作规程 权重:2 操作规程放置 权重:1 操作记录 权重:1 危险源分级与评价 事故可能性 权重:100 使用及其管理 权重:80 操作 权重:10 人员数量 权重:1 作业人员 持证上岗 权重:2 权重:6 持续培训 权重:1.5 工作经验 权重:1.5 频率 权重:1 项目 权重:2 检查结果 权重:3 (如果发现重大安全隐患且未采取相应措施,将失效可能性调整为100分) 维护保养单位资质 权重:3 维护保养项目 权重:3 电梯 维护保养记录 权重:2 日常检查 权重:6 维护保养 权重:8 29

其它设备 对安全监察的重视程度 权重:4 定期检验 权重:10 (如果超期未检,将可能性得分调整为100分) 维护保养规程 权重:4 维护保养记录 权重:4 有无拒绝安全监察的情况 权重:2 对安全监察意见的响应 权重:2 检验计划和报检 权重:2 检验单位资质 权重:3 检验结果 权重:5 (如果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或停止使用,将可能性得分调整为100分) 技术档案 权重:3 安全保卫措施 权重:2 运行速度 权重:8 设备高度 权重:8 “本质”后果严重程度 权重:50 事故后果 降低后果严 权重:重程度的措100 施 权重:50 (如果设备违法使用,则该项得分为50分) 载客量或设备附近人员数量 权重:15 不超过社会影响 权重:18 34 直接经济损失 权重:15 监控措施 权重:10 紧急故障处置措施 权重:20 预案内容的完整性 权重:6 审查和更新 权重:2 应急预案 权重:20 设置应急中心 权重:2 操作现场应急设备和工具 权重:2 设置通告和解释人员 权重:2 演习 权重:6 (二)机电类特种设备危险源评级与分级的流程:

1)确定评价单元

对于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厂(场)内机动车辆,其危险源评价与分级的最小单位为所评价的设备。

2)确定失效可能性得分; 3)确定失效后果得分; 4)按下式计算其危险性得分

30

危险性得分lg失效可能性得分lg失效后果得分

5)按照以下规定确定特种设备危险性等级: ——如果危险性得分小于0.64,则为低危险性等级

——如果危险性得分不小于0.64,并且小于2.08,则为中等危险性等级 ——如果危险性得分不小于2.08,并且小于3.36,则为较高危险性等级 ——如果危险性得分不小于3.36,则为高危险性等级

(三)失效可能性得分的确定方法(从每个因素下设的各个选项中单一选择最接近实际情况的选项,从而确定其得分,如果某项必须根据相关资料确定其得分,但所需的资料查不到,则保守的取该项目的最高得分,并在备注中写明该情况) S1 失效可能性(100分) S1.1 概述

事故可能性得分为以下各项得分之和: ——设计与制造 ——安装 ——改造、维修 ——使用及其管理 S1.2 设计与制造(10分) S1.2.1 概述

设计与制造得分为以下各项得分之和: ——设计文件鉴定或型式试验 ——制造单位资质 ——制造监督检验

S1.2.2 设计文件鉴定或型式试验(5分)(查技术档案中的设计资料)

对于客运索道和厂(场)内机动车辆,按照S1.2.2.1确定得分;对于起重机械和电梯,按照S1.2.2.2确定得分,对于游乐设施,按照S1.2.2.3确定得分 S1.2.2.1 设计文件鉴定(查技术档案中的设计资料)

——如果设计文件经核准的文件鉴定机构鉴定合格,则为0分 ——如果设计文件未鉴定,则为5分

——如果设计文件未经核准的文件鉴定机构鉴定,则为5分 ——如果设计文件鉴定不合格,则为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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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无设计文件,则为5分

S1.2.2.2 型式试验(查技术档案中的设计资料)

——如果经核准的型式试验机构型式试验合格,则为0分 ——如果未经型式试验,则为5分

——如果未经核准的型式试验机构试验,则为5分 ——如果型式试验不合格,则为5分

S1.2.2.3 设计文件鉴定和型式试验(查技术档案中的设计资料)

——如果不需要设计文件鉴定,并且经核准的型式试验机构型式试验合格,则为0分

——如果需要设计文件鉴定,并且设计文件经核准的文件鉴定机构鉴定合格,并且如果经核准的型式试验机构型式试验合格,则为0分

——如果需要设计文件鉴定,但未进行文件鉴定,则为5分

——如果需要设计文件鉴定,但未经核准的文件鉴定机构鉴定,则为5分 ——如果需要设计文件鉴定,但文件鉴定不合格,则为5分 ——如果未经型式试验,则为5分

——如果未经核准的型式试验机构试验,则为5分 ——如果型式试验不合格,则为5分

S1.2.3 制造单位资质(3分)(查技术档案中的制造资料)

——如果制造单位具备相应的制造资质,则为0分 ——如果制造单位不具备相应的制造资质,则为3分 S1.2.4 制造监督检验(2分)(查技术档案中的制造资料)

——如果不需要进行制造监督检验,则为0分

——如果经过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单位制造监督检验合格,则为0分 ——如果未进行制造监督检验,则为2分

——如果未经过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单位制造监督检验,则为2分 ——如果制造监督检验不合格,则为2分 S1.3 安装(5分) S1.3.1 概述

安装得分为以下各项得分之和: ——安装单位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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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装监督检验

S1.3.2 安装单位资质(3分)(查技术档案中的安装资料)

——如果安装单位具备相应的安装资质,则为0分 ——如果安装单位不具备相应的安装资质,则为3分 S1.3.3 安装监督检验(2分)(查技术档案中的安装资料)

——如果不需要进行安装监督检验,则为0分

——如果经过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单位安装监督检验合格,则为0分 ——如果未进行安装监督检验,则为2分

——如果未经过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单位安装监督检验,则为2分 ——如果安装制造监督检验不合格,则为2分 S1.4 改造、维修(5分) S1.4.1 概述

改造、维修得分为以下各项得分之和: ——改造、维修单位资质 ——改造、维修监督检验

S1.4.2 改造、维修单位资质(3分)(查技术档案中的改造、维修资料,如查不到,并且通过其它途径知道设备进行过改造、维修,则保守的取本项的最高得分,并在备注中写明)

——如果未进行过改造、维修,则为0分

——如果改造、维修单位具备相应的改造、维修资质,则为0分 ——如果改造、维修单位不具备相应的改造、维修资质,则为3分 S1.4.3 改造、维修监督检验(2分)(查技术档案中的改造、维修资料,如查不到,并且通过其它途径知道设备进行过改造、维修,则保守的取本项的最高得分,并在备注中写明)

——如果未进行过改造、维修,则为0分

——如果不需要进行改造、维修监督检验,则为0分

——如果经过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单位改造、维修监督检验合格,则为0分

——如果未进行改造、维修监督检验,则为2分

——如果未经过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单位改造、维修监督检验,则为2分

33

——如果改造、维修监督检验不合格,则为2分 S1.5 使用及其管理(80分) S1.5.1 概述

使用及其管理得分为以下各项得分之和: ——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配备 ——安全保护装置 ——环境工况 ——使用时间 ——操作 ——日常检查 ——维护保养

——对安全监察的重视程度 ——定期检验 ——技术档案 ——安全保卫措施

S1.5.2 安全管理制度(3分)(查安全管理制度)

——如果设备所属使用单位制定了以岗位责任制为核心的特种设备使用和运营的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各种相关人员的职责、操作人员守则、安全操作规程、常规检查制度、维修保养制度、定期报检制度、作业人员及相关运营服务人员的培训考核制度、意外事件和事故的紧急救援措施及紧急救援演习制度、技术档案管理制度等,则为0分

——如果设备所属使用单位基本制定了以岗位责任制为核心的特种设备使用和运营的安全管理制度,但内容有所欠缺,则为2分

——如果设备所属使用单位未制定以岗位责任制为核心的特种设备使用和运营的安全管理制度,则为3分

S1.5.3 安全管理结构和人员配备(3分)(听取使用单位的介绍)

——如果电梯、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所属使用单位配备专职或兼职的安全管理机构和/或人员,其它设备所属使用单位配备专职或兼职的安全管理机构和/或人员,其责任和权限的规定清晰明确,定期对安全管理人员进行考核,则

34

为0分

——如果电梯、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所属使用单位配备专职或兼职的安全管理机构和/或人员,其它设备所属使用单位配备专职或兼职的安全管理机构和/或人员,但责任和权限的规定不清晰或不对安全管理人员进行考核,则为2分

——如果电梯、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所属使用单位不配备专职或兼职的安全管理机构和/或人员,其它设备所属使用单位不配备专职或兼职的安全管理机构和/或人员,则为3分 S1.5.4 安全保护装置(20分) S1.5.4.1 概述

安全保护装置得分为以下各项得分之和: ——安全保护装置的齐全程度 ——安全保护装置的选型合理程度 ——安全保护装置的完好程度 ——安全保护装置生产单位资质

S1.5.4.2 安全保护装置的齐全程度(5分)(查技术档案中的验收资料和改造、维修资料(如果有改造、维修),并现场核对安全保护装置的数量) S1.5.4.2.1概述

电梯按照S1.5.4.2.2确定得分;起重机械按照S1.5.4.2.3 确定得分;客运索道按照S1.5.4.2.4 确定得分,大型游乐设施按照S1.5.4.2.5 确定得分;厂(场)内机动车辆按照S1.5.4.2.6 确定得分。 S1.5.4.2.2电梯安全保护装置的齐全程度

——如果各种机械、电气安全保护装置齐全,则为0分

——如果安全保护装置不齐全,但有限速器、安全钳、缓冲器、门锁、上行超速保护装置,以及过压过流等常规电路保护、紧急断电开关、接地保护等,则为3分

——如果安全保护装置不齐全,并且无限速器、安全钳、缓冲器、门锁、上行超速保护装置,或没有过压过流等常规电路保护、紧急断电开关、接地保护等中任一个,则将失效可能性得分调整为100分,并在备注中写明

35

S1.5.4.2.3起重机械安全保护装置的齐全程度

——如果各种机械、电气安全保护装置齐全,完全符合相关安全技术规范及GB6067规定要求,则为0分

——如果安全保护装置不齐全,但GB6067对该类起重机规定“应装”的安全保护装置全有,只是一项或多项“宜装”的没有,并且有过压过流等常规电路保护、紧急断电开关、短路保护、失压保护和零位保护等,则为3分

——GB6067规定该类起重机“应装”的安全保护装置中有一项或多项缺损的,或没有过压过流等常规电路保护、紧急断电开关、短路保护、失压保护和零位保护等任一个,则将失效可能性得分调整为100分,并在备注中写明 S1.5.4.2.4客运索道安全保护装置的齐全程度

——如果各种机械、电气安全保护装置齐全,则为0分

——如果安全保护装置不齐全,但有制动器、脱索保护、门锁装置、围栏等,并且有过压过流等常规电路保护、紧急断电开关、接地保护等,则为3分

——如果安全保护装置不齐全,并且无制动器、脱索保护、门锁装置、围栏等,或没有过压过流等常规电路保护、紧急断电开关、接地保护等任一个,则将失效可能性得分调整为100分,并在备注中写明 S1.5.4.2.5大型游乐设施安全保护装置的齐全程度

——如果各种机械、电气安全保护装置齐全,则为0分

——如果安全保护装置不齐全,但根据不同游乐设施类型有相应的安全带、安全压杆、锁紧装置、行程限位、限速装置、缓冲装置等,并且有过压过流等常规电路保护、紧急断电开关、接地保护等,则为3分

——如果安全保护装置不齐全,并且根据不同游乐设施类型没有相应的安全带、安全压杆、锁紧装置、行程限位、限速装置、缓冲装置中任一个,或没有过压过流等常规电路保护、紧急断电开关、接地保护等任一个,则将失效可能性得分调整为100分,并在备注中写明

S1.5.4.2.6 厂(场)内机动车辆安全保护装置的齐全程度

——如果各种安全保护装置齐全,则为0分

——如果安全保护装置不齐全,但有制动器、安全带、防落物装置、防滚翻装置等,则为3分

36

——如果安全保护装置不齐全,并且无制动器、安全带、防落物装置、防滚翻装置等,则将失效可能性得分调整为100分,并在备注中写明

S1.5.4.3 安全保护装置的选型合理程度(5分)(查技术档案中的验收资料和改造、维修资料(如果有改造、维修),并现场核对安全保护装置的编号是否与上述资料中的记录一致)

——如果设计和有关法规不要求在该设备上安装安全保护装置,则为0分 ——如果各种安全保护装置选型合理,与型式试验或设计文件鉴定报告及相关法规标准要求一致,则为0分

——如果部分安全保护装置选型不合理,但S1.5.4.2中所述各种设备重要安全保护装置选型合理,与型式试验或设计文件鉴定报告及相关法规标准要求一致,则为3分

——如果S1.5.4.2中所述各种设备重要安全保护装置选型不合理,与型式试验或设计文件鉴定报告及相关法规标准要求不一致,则为5分

S1.5.4.4 安全保护装置的完好程度(6分)(查技术档案中设备的上次全面检验报告或年度检验报告)

——如果设计和有关法规不要求在该设备上安装安全保护装置,则为0分 ——如果各种安全保护装置在上一年度检验报告中反映为检验合格,并在有效期内,则为0分

——如果各种安全保护装置在上一年度检验报告中反映为检验不合格,则为6分

S1.5.4.5 安全保护装置生产单位资质(4分)(查技术档案中的验收资料和改造、维修资料(如果有改造、维修),并现场核对安全保护装置的编号是否与上述资料中的记录一致)

——如果设计和有关法规不要求在该设备上安装安全保护装置,则为0分 ——如果安全保护装置生产单位具备相应的生产资质,则为0分 ——如果安全保护装置生产单位不具备相应的生产资质,则为4分 S1.5.5 顶升工况和/或环境工况(5分)

——如果不存在顶升工况(适用于起重机械),不存在环境不利因素,包括地质灾害、大风、海风、鼠害、潮湿、大气腐蚀、尘、毒、辐射、噪音、高温等,导致设备部件或元件、易发生故障或人员健康受到伤害的情况,则为0分

37

——如果存在顶升工况(适用于起重机械)或环境不利因素,包括地质灾害、大风、海风、鼠害、潮湿、大气腐蚀、尘、毒、辐射、噪音、高温等,导致设备部件或元件、设备主要受力构件易发生故障或人员健康受到伤害的情况,则为5分

S1.5.6使用时间(查技术档案+听取使用单位介绍)(6分)

——如果实际使用时间不大于5年或设计使用寿命的三分之一,则为1分 ——如果实际使用时间大于5年或设计使用寿命的三分之一,且不大于10年或设计使用寿命的三分之二,则为3分

——如果实际设计使用时间大于10年或设计使用寿命的三分之二,则为6分

S1.5.7 操作(10分) S1.5.7.1 概述

操作得分为以下各项得分之和: ——操作规程和操作记录 ——作业人员

S1.5.7.2 操作规程和操作记录(4分) S1.5.7.2.1 概述

操作规程和操作记录得分为以下各项得分之和: ——操作规程 ——操作规程放置位置 ——操作记录

S1.5.7.2.2 操作规程(2分)(查操作规程)

——如果编制了设备的具体操作规程,并且包括紧急情况下的操作,则为0分

——如果编制了设备的具体操作规程,但未包括紧急情况下的操作,则为1分

——如果无设备的具体操作规程,则为2分 S1.5.7.2.3 操作规程放置位置(1分)(现场查看)

——如果操作规程放置于操作现场,则为0分 ——如果操作规程未放置于操作现场,则为1分

38

——如果无操作规程,则为1分

S1.5.7.2.4操作记录(1分)(抽查一个检验周期的操作记录+听取使用单位介绍)

——如果操作记录内容完整,并且及时填写,则为0分

——如果操作记录内容不完整、数量不齐全或存在补填现象,则为1分 ——如果无操作记录,则为1分 ——如果无操作规程,则为1分 S1.5.7.3 作业人员(6分) S1.5.7.3.1 概述

作业人员得分为以下各项得分之和: ——作业人员数量 ——作业人员持证情况 ——作业人员持续培训 ——作业人员工作经验

S1.5.7.3.2 作业人员数量(1分)(听取使用单位介绍)

——如果作业人员数量充足,满足正常作业的需要,则为0分 ——如果作业人员数量不足,不能满足正常作业的需要,则为1分 S1.5.7.3.3 作业人员持证情况(2分)(听取使用单位介绍+抽查上岗证)

——如果所有作业人员均持证上岗,则为0分 ——如果存在作业人员不持证上岗的情况,则为3分 S1.5.7.3.4 作业人员持续培训(1.5分)(听取使用单位介绍)

——如果定期对作业人员进行培训,则为0分 ——如果未定期对作业人员进行培训,则为1.5分 S1.5.7.3.5 作业人员工作经验(1.5分)(听取使用单位介绍)

——如果作业人员具备相关岗位3年及3年以上工作经验,则为0分 ——如果作业人员具备相关岗位3年以下工作经验,则为0.5分 ——如果作业人员无相关岗位工作经验,则为1.5分 S1.5.8 日常检查(6分) S1.5.8.1 概述

日常检查得分为以下各项得分之和: ——日常检查频率

39

——日常检查项目 ——日常检查结果

S1.5.8.2 日常检查频率(1分)(查一个检验周期内的年检、月检、日检记录+听取使用单位介绍)

——如果日常检查频率满足相关法规和设备所属单位的规章制度的要求,则为0分

——如果日常检查频率不满足相关法规和设备所属单位的规章制度的要求,则为1分

S1.5.8.3 日常检查项目(2分)(查一个检验周期内的年检、月检、日检记录+听取使用单位介绍)

——如果日常检查项目满足相关法规和设备所属单位的规章制度的要求,则为0分

——如果日常检查项目不满足相关法规和设备所属单位的规章制度的要求,则为2分

S1.5.8.4 日常检查结果(3分)(查一个检验周期内的年检、月检、日检记录+听取使用单位介绍)

——如果日常检查未发现或只有不影响安全的轻微缺陷,则为0分 ——如果日常检查发现影响安全的缺陷,但已经采取措施保证设备安全运行,则为1分

——如果日常检查发现影响安全的缺陷,并且未采取保证设备安全运行的措施,则为3分

——如果日常检查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并且未采取相应措施保证设备安全运行,则将事故可能性得分调整为100分,并在备注中写明 S1.5.9 维护保养(8分) S1.5.9.1 概述

电梯的维护保养按S1.5.9.2~S1.5.9.5确定得分,其它机电类特种设备的维护保养按S1.5.9.6~S1.5.9.8确定得分 S1.5.9.2 电梯的维护保养概述

电梯的维护保养得分为以下各项得分之和: ——维护保养单位资质

40

——维护保养项目 ——维护保养记录

S1.5.9.3 电梯维护保养单位资质(3分)(查技术档案中的维护保养资料)

——如果维护保养单位具备相应维护保养资质,则为0分 ——如果维护保养单位不具备相应维护保养资质,则为3分

S1.5.9.4 电梯维护保养项目(3分)(抽查一个检验周期的操作记录+听取使用单位介绍)

——如果维护保养项目满足相关法规要求和安全运行需要,则为0分 ——如果维护保养项目不满足相关法规要求或安全运行需要,则为3分 S1.5.9.4 电梯维护保养记录(2分)(查一个检验周期内的维护保养记录+听取使用单位介绍)

——如果电梯维护保养记录内容完整,并且及时填写,则为0分 ——如果电梯维护保养记录内容不完整、数量不齐全或存在补填现象,则为1分

——如果无电梯维护保养记录,则为2分 S1.5.9.5 其它机电类特种设备的维护保养

维护保养得分为以下各项得分之和: ——维护保养规程 ——维护保养记录

S1.5.9.6 维护保养规程(4分)(查维护保养规程)

——如果编制了维护保养规程,则为0分 ——如果无维护保养规程,则为4分

S1.5.9.7 维护保养记录(4分)(查一个检验周期内的维护保养记录+听取使用单位介绍)

——如果维护保养记录内容完整,并且及时填写,则为0分

——如果维护保养记录内容不完整、数量不齐全或存在补填现象,则为2分 ——如果无维护保养记录,则为4分 S1.5.10 对安全监察的重视程度(4分) S1.5.10.1 概述

对安全监察的重视程度得分为以下各项得分之和:

41

——有无拒绝安全监察的情况 ——对安全监察意见的响应

S1.5.10.2 有无拒绝安全监察的情况(2分)(听取监察机构的意见)

——如果设备所属使用单位无拒绝安全监察的情况,则为0分 ——如果设备所属使用单位存在拒绝安全监察的情况,则为2分 S1.5.10.3 对安全监察意见的响应(2分)(听取监察机构的意见)

——如果设备所属使用单位未收到影响安全的问题和/或隐患方面的安全监察意见,则为0分

——如果设备所属使用单位按照安全监察意见对所存在的影响安全的问题和/或隐患进行改正或提出合理解释,则为0分

——如果设备所属使用单位不按照安全监察意见对所存在的影响安全的问题和/或隐患进行改正,也未提出合理解释,则为2分 S1.5.11 定期检验(10分) S1.5.11.1 概述

如果设备超过检验有效期,则将失效可能性得分调整为100分,并在备注中写明

如果设备在检验有效期内,或设备超过检验有效期,但已经办理延期检验手续,并且在有效的延长期内,则定期检验得分为以下各项得分之和(查上次定期检验报告、延期手续(如果延期)):

定期检验得分为以下各项得分之和: ——检验计划和报检 ——检验单位资质 ——检验结果

S1.5.11.2 检验计划和报检(2分)(查检验计划和报检的见证件+听取使用单位介绍)

——如果设备在检验计划内,并且按照有关法规的规定及时向有相应检验资质的检验单位报检,则为0分

——如果设备在检验计划内,但未按照有关法规的规定及时向有相应检验资质的检验单位报检,则为2分

——如果设备不在检验计划内,则为2分

42

S1.5.11.3 检验单位资质(3分)(查上次定期检验报告、延期手续(如果延期))

——如果设备按期进行了定期检验,且对设备进行定期检验的检验单位具备相应的检验资质,则为0分

——如果设备按期进行了定期检验,但对设备进行定期检验的检验单位不具备相应的检验资质,则为3分

S1.5.11.4 检验结果(5分)(查上次定期检验报告、延期手续(如果延期))

——如果设备按期进行了定期检验,检验结果为合格,则为0分

——如果设备按期进行了定期检验,检验结果为复检合格,若干需整改项目已完成整改,则为1分

——如果设备按期进行了定期检验,检验结果为监控使用,则为5分 ——如果设备按期进行了定期检验,检验结果为不合格或复检不合格,则将事故可能性得分调整为100分,并在备注中写明 S1.5.12 技术档案(3分)(查技术档案)

——如果技术档案内容完整,包括特种设备注册登记表、设备及其部件的出厂随机文件、安装记录及其验收资料、大修记录及其验收资料(适用于设备经过大修)、改造记录及其验收资料(适用于设备经过改造)、运行使用记录、维修保养记录、日常检查记录、验收检验报告、定期检验报告、故障与事故的记录(适用于设备发生过故障或事故)等,则为0分

——如果技术档案内容基本完整,则为1分 ——如果技术档案内容欠缺较多,则为2分 ——如果无技术档案,则为3分

S1.5.13 安全保卫措施(2分)(查安全保卫制度+听取使用单位介绍)

——如果设备所属使用单位制定了相应的安全保卫制度,则为0分 ——如果设备所属使用单位未制定相应的安全保卫制度,则为2分

(四)失效后果得分的确定方法(从每个因素下设的各个选项中单一选择最接近实际情况的选项,从而确定其得分,如果某项必须根据相关资料确定其得分,但所需的资料查不到,则保守的取该项目的最高得分,并在备注中写明该情况) C2 事故后果(100分)

43

C2.1 概述

事故后果得分为以下各项得分之和: ——“本质”后果严重程度 ——降低后果严重程度的措施 C2.2 “本质”后果严重程度(50分) C2.2.1 概述

根据可能的最恶劣的情况和可能最严重的事故后果确定“本质”后果严重程度得分,“本质”后果严重程度得分为以下各项得分之和:

——运行速度 ——设备高度

——载客量或设备附近人员数量 ——直接经济损失 ——社会影响

如果载客量或设备附近人员数量、直接经济损失、社会影响得分之和超过34分,则取其得分为34分。 C2.2.2 运行速度(8分) C2.2.2.1概述

起重机械得分为0,电梯按照C2.2.2.2得分,客运索道按照C2.2.2.3得分,大型游乐设施按照C2.2.2.4得分,厂内机动车辆按照C2.2.2.5得分。 C2.2.2.2电梯运行速度(查一个检验周期内的运行记录+听取使用单位介绍)

——如果电梯额定速度V≤1m/s,则为0分 ——如果电梯额定速度1m/s<V≤2m/s,则为3分 ——如果电梯额定速度2m/s<V≤3m/s,则为5分 ——如果电梯额定速度V>3m/s,则为8分

C2.2.2.3客运索道运行速度(查一个检验周期内的运行记录+听取使用单位介绍)

——如果运载工具在线路上的最大运行速度V≤2.5m/s,则为0分 ——如果运载工具在线路上的最大运行速度2.5m/s<V≤5m/s,则为4分 ——如果运载工具在线路上的最大运行速度V>5m/s,则为8分

C2.2.2.4大型游乐设施运行速度(查一个检验周期内的运行记录+听取使用单位介绍)

44

——如果在轨道和地面运行的游乐设施速度V≤10km/h,或旋转类游乐设施速度V≤2m/s,或为非上述两类游乐设施,则为0分

——如果在轨道和地面运行的游乐设施速度10km/h<V≤20km/h,或旋转类游乐设施速度2m/s<V≤5m/s,则为3分

——如果在轨道和地面运行的游乐设施速度20km/h<V≤40km/h,或旋转类游乐设施速度5m/s<V≤10m/s,则为5分

——如果在轨道和地面运行的游乐设施速度V>40km/h,或旋转类游乐设施速度V>10m/s,则为8分

C2.2.2.5厂内机动车辆运行速度(查一个检验周期内的运行记录+听取使用单位介绍)

——如果最大运行速度V≤20km/h,则为0分

——如果最大运行速度20km/h<V≤40km/h,则为4分 ——如果最大运行速度V>40km/h,则为8分 C2.2.3 设备高度(8分) C2.2.3.1概述

电梯按照C2.2.3.2得分,起重机械按照C2.2.3.3得分,客运索道按照C2.2.3.4得分,大型游乐设施按照C2.2.3.5得分,厂内机动车辆得分为0。 C2.2.3.2电梯高度(查技术档案)

——如果垂直运行高度H≤20m,则为0分 ——如果垂直运行高度20m<H≤60m,则为4分 ——如果垂直运行高度H>60m,则为8分 C2.2.3.3起重机械高度(查技术档案)

——如果起升高度2m<H≤10m,则为2分 ——如果起升高度10m<H≤20m,则为4分 ——如果起升高度20m<H≤40m,则为6分 ——如果起升高度H>40m,则为8分 C2.2.3.4客运索道高度(查技术档案)

——如果最大离地高度H≤2m,则为0分 ——如果最大离地高度2m<H≤15m,则为4分 ——如果最大离地高度H>15m,则为8分

45

C2.2.3.5大型游乐设施高度(查技术档案)

——如果最大离地高度2m<H≤10m,则为4分 ——如果运行高度H>10m,则为8分

C2.2.4 载客量或设备附近人员数量(15分)(听取使用单位介绍+现场查看)

在正常工作情况下,满载人数或设备附近人员数量(设备附近人员数适用于起重机械,附近指以其高度为半径的范围)

——如果人员少于3人,则为0分

——如果人员不少于3人,且少于10人,则为3分 ——如果人员不少于10人,且少于30人,则为9分 ——如果人员不少于30人,则为15分 C2.2.5 直接经济损失(15分)(听取使用单位介绍)

考虑抢险、设备修理或重置等直接经济损失, ——如果直接经济损失少于1万元,则为0分

——如果直接经济损失不少于1万元,且少于1000万元,则为2分 ——如果直接经济损失不少于1000万元,且少于5000万元,则为5分 ——如果直接经济损失不少于5000万元,且少于1亿元,则为10分 ——如果直接经济损失不少于1亿元,则为15分

C2.2.6 社会影响(18分)(根据设备性质和所处位置判断+听取使用单位介绍)

——用于货运的电梯、一般场所的起重机械、场内机动车辆,为4分 ——处于医院、学校、幼儿园、政府机关、涉外场所等重要场所的或用于运送人员或重要物品的电梯、处于上述重要场所及其附近的起重机械、场内机动车辆,为12分

——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不可能造成高空滞留100人以上,为12分 ——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可能造成高空滞留100人以上,为18分 C2.3 降低后果严重程度的措施(50分) C2.3.1概述

如果设备违法使用(例如未进行使用登记、超期未检而继续使用、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或停止使用而继续使用等),则降低后果严重程度的措施得分为50分,

并在备注中写明。

46

否则,降低后果严重程度的措施得分为以下各项得分之和: ——监控措施 ——紧急故障处置措施 ——应急预案 C2.3.2 监控措施(10分) C2.3.2.1概述

电梯按照C2.3.2.2得分,客运索道按照C2.3.2.3得分,大型游乐设施按照C2.3.2.4得分,起重机械、厂(场)内机动车辆得分为0。 C2.3.2.2 电梯监控措施(现场查看+听取使用单位介绍)

——如果装有乘客呼救系统和远程监控系统,并且能有效工作,则为0分 ——如果装有乘客呼救系统,无远程监控系统,则为5分 ——如果没有装设乘客呼救系统,则为10分

C2.3.2.3 客运索道监控措施(现场查看+听取使用单位介绍)

——如果有脱索显示装置,以及对乘客进行语言指导的线路广播设施,并能有效工作,则为0分

——如果有脱索显示装置,并能有效工作,但没有对乘客进行语言指导的线路广播设施,则为5分

——如果没有脱索显示装置,则为10分

C2.3.2.4 大型游乐设施监控措施(现场查看+听取使用单位介绍)

——如果有监控措施,并能有效工作,则为0分

——如果没有监控措施,或监控措施不能正常工作,则为10分 C2.3.3 紧急故障处置措施(20分)(现场查看+听取使用单位介绍)

——如果设置故障发生时自动故障处置装置并能有效工作,并同时设置人工操作故障处置装置,并清晰可见易操作则为0分

——如果只设置故障发生时自动故障处置装置,则为5分 ——如果只设置人工操作故障处置装置,则为10分

——如果只设置人工操作故障处置装置,但不清晰或不易操作,则为15分 ——如果没有设置紧急故障处置措施,则为20分 C2.3.4 应急预案(20分) C2.3.4.1 概述

47

应急预案得分为以下各项得分之和: ——应急预案内容完整性 ——应急预案审查和更新 ——应急中心的设置

——操作现场的应急设备和工具 ——通告和解释应急预案人员的设置 ——应急预案演习

C2.3.4.2 应急预案内容完整性(6分)(查应急预案)

——如果应急预案内容完整,则为0分

——如果应急预案内容不完整,但包括指定协调人员及其相应职责、紧急疏散程序和紧急疏散路线、紧急操作规程、紧急疏散后对人员的清点、救援和医疗、对火灾和其他紧急情况的首选处理措施等主要内容,则为3分

——如果应急预案内容不完整,并且缺少包括指定协调人员及其相应职责、紧急疏散程序和紧急疏散路线、紧急操作规程、紧急疏散后对人员的清点、救援和医疗、对火灾和其他紧急情况的首选处理措施等主要内容,则为6分

——如果无应急预案,则为6分

C2.3.4.3 应急预案审查和更新(2分)(查应急预案审查记录)

——如果应急预案定期进行正式检查和修订,则为0分

——如果应急预案非定期进行正式检查和修订,或不进行正式检查和修订,则为1分

——如果无应急预案,则为2分

C2.3.4.4 应急中心设置(2分)(查应急预案+听取使用单位介绍)

——如果设置了正式应急中心,则为0分 ——如果未设置正式应急中心,则为2分

C2.3.4.5 操作现场的应急设备和工具(2分)(现场查看)

——如果用于操作现场的各类应急设备和工具放置于操作现场,则为0分 ——如果用于操作现场的部分应急设备和工具放置于操作现场,则为1分 ——如果无用于操作现场的应急设备和工具,或用于操作现场的应急设备和工具未放置于操作现场,则为2分

C2.3.4.6 通告或解释应急预案的人员心设置(2分)(查应急预案+听取使用单位

48

介绍)

——如果设置通告或解释应急预案的人员,并将其名单粘贴于控制室、安全办、应急中心等处,则为0分

——如果设置通告或解释应急预案的人员,但未将其名单粘贴于控制室、安全办、应急中心等处,则为1分

——如果未设置通告或解释应急预案的人员,则为2分 C2.3.4.7 应急预案演习(6分)(查应急预案演习记录)

——如果定期进行正式应急预案演习,则为0分 ——如果应急预案演习不定期或不正式,则为2分 ——如果未定期进行正式应急预案演习,则为4分 ——如果无应急预案,则为6分

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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