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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查隐患奖励制度

来源:小奈知识网
企业员工查隐患奖励制度

1.目的

为充分发挥全体员工在安全生产中的积极作用,鼓励广大职工积极检查并整改生产现场存在的安全生产隐患,监督隐患整改落实情况,消除各类事故隐患,确保公司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员工凡在公司范围内(包括但不限于本岗位、本部门)发现存在安全生产隐患(包括物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不良环境和管理上的缺陷)、火灾隐患以及时时存在的事故预兆等方面的问题,有权立即向现场管理人员或安环部提出。 3.隐患申报

员工发现各类事故隐患,要第一时间采取电话、当面提出等方式向现场管理人员或安环部反映。

现场管理人员对员工提出的各类事故隐患,应立即核实,并按五定原则(即定整改措施、定整改时间、定整改责任人、定整改完成时间、定整改验证人)落实整改,形成闭环;对一时无法整改的,要采取有效防护措施。

现场管理人员对员工提出的隐患整改不力或推诿不整改的,员工可直接上报安环部。

各车间主管安全的管理人员负责隐患的登记、督办、答复、统计和报告工作。 报告审批流程:

车间筛选、报送→安环部初审→安全总监审核→总经理批准→财务发放现金奖励

各车间、部门根据员工查隐患、自查自纠等形式汇总的隐患整改记录初评、筛选后报送安环部,安环部根据隐患性质、整改情况、重复性等方面综合评定后逐级上报公司领导审批。 4.奖惩

对查实的隐患,按以下原则确定对发现人的奖金额度:

1、提出的安全隐患属于影响现场安全规范的,给予隐患发现人20元奖励; 2、提出的安全隐患属于及时纠正了员工的违章行为,给予隐患发现人30

元奖励;

3、提出的安全隐患有利于防范员工事故发生的,给予隐患发现人50元奖励;

4、提出的安全隐患使部门及时采取措施避免了事故发生的,给予隐患发现人100-500元奖励;

5、发现的事项为部门内部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或严重操作失误造成较大损失隐瞒未上报的,可直接上报安环部或公司领导,经核实后视事故损失奖励500-1000元; 5.其他相关要求

1、员工提出的安全隐患属于人为且重复出现的,在给予隐患发现人奖励的同时,追究产生隐患责任人的责任,给予相应的处罚。

2、各部门要鼓励员工多发现安全隐患,不得打击报复员工,如发现有打击报复员工行为的,公司将采取警告、罚款、撤职、开除等方式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

3、对弄虚作假骗取公司奖励的行为,公司将严肃处理。

4、由安环部负责对执行员工查隐患奖励制度的日常检查,奖励的申报发放并根据实际情况不断健全完善员工查隐患奖励制度。 6.实施

本制度自2022年9月1日开始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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