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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金融服务业发展现状及对策研究

来源:小奈知识网
我国金融服务业发展现状与对策研究

摘要:近年来,我国金融服务业发展迅速,已经形成了一个以银行、证券、保险、信托服务为主体、其他相关金融服务为补充、相对比较完整的金融服务体系。但是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比,我国金融服务业的效率和竞争力还有很大的差距,在发展过程中仍然存在很多问题。本文主要分析了我国金融服务业发展现状以及我国金融服务业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改善我国金融服务业现状的政策建议。

关键词:金融 服务业 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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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金融服务业是先进服务业中相对独特和独立的一块,是一个重要部门。GATS(《服务贸易总协定》)规定,金融服务是由一成员方的金融服务提供者所提供的任何有关金融方面的服务。现代厂商服务中的金融服务对现代经济的重要性已经和历史上的钱庄和银行的简单业务不能够相提并论,金融活动日益被看成一种商品的生产而非服务,因为它的效用更多的依赖销售和再销售,在现代经济发展过程中,金融业在国民经济中处于牵一发而动全身的地位,其中金融服务不仅是某种实现国家政策目标和政府实施宏观调控的手段,而且对社会经济的发展有着重要作用,金融服务已经成为了现代经济的核心,受到了国家和消费者的重视。

一、我国金融服务业的现状

1、有关概念

(1)金融业

金融业是指经营金融商品的特殊行业,包括银行业、保险业、信托业、证券业和租赁业。金融业具有指标性、垄断性、高风险性、效益依赖性和高负债经营性的特点。

(2)金融服务

狭义的金融服务是指金融机构为其服务对象(公司法人、事业法人和自然人)提供传统的存贷款为主要内容的金融服务;广义的金融服务指除传统的金融服务外,还为客户提供资本市场领域的创新服务,包括项目融资、财务顾问、并购重组等投资银行业务。商业银行金融服务具有三个基本特征:非实体性,金融服务其核心特点在很大程度上是抽象和无形的;不可分割性,即金融服务的生产和消费是同时完成的;顾客参与性,顾客并不是被动地接受服务,他可以像生产资料一样参与到服务的生产和消费过程。

2、我国金融服务业现状

(1)我国金融服务业取得的成绩和经验 ①制定了相关的法律政策

1995年,我国颁布了《商业银行法》,从此确立了银行,证劵,保险的分业经营体制。而后不久,花旗银行并购了旅行者集团,选起了世界范围的金融业混业经营浪潮,一时间全能银行成为一种潮流。2003年12月27日我国修订的《商业银行法》,修改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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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银行不得向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企业投资,但是,国务院规定的除外”,从而给我国商业银行开展混业经营以及实施全球战略预留了空间。

②逐渐建立了以统一的风险回报率为评估手段的核心决策层

金融市场持有的周期性发展规律,决定了商业银行本身必须时刻进行业务经营的动态调整。在混业经营条件下,一全球化套利为目的的金融集团,其核心决策层必然是以不断权衡各专业领域风险回报率为技术手段来制定发展战略。在这样的环境下,我国商业银行也逐渐建立了以统一的风险回报率为评估手段的核心决策层。

③形成了灵活调整子业务的经营方法

目前我国各家商业银行发展的方向大同小异,各行对所有业务近乎全面涉及,产品和服务同质化竞争异常激烈。然而随着我国对金融业混业经营政策的逐步放松,我国商业银行顺应混业经营模式的发展存在两种方式,一是从银行内部培养多元化业务,二是直接并购其他专业金融机构。这样使得我国商业银行的业务发展更加专业化与多样化。

④全能银行在中国已有所发展

目前,中国出现了类似中国平安、光大集团等进入控股公司。而且我国已经批准天津泰达金融控股公司试点。随着我国经济的市场化、国际化,以及外国全能银行的进入,我国银行已经从分业经营向混业经营的全能银行发展。

(2)我国金融机构体系状况

中国的金融机构体系是以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为领导,以商业银行和政策性银行为主体,多种金融机构并存的多层次的金融机构体系。

①中央银行。作为中央银行的中国人民银行履行国家宏观调控职能、制定并执行货币政策,截止到2011年末,有总行1家、大区分行9家、2个直属营业部、25个中心支行,16个直属机构。

②金融机构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履行统一监督管理银行、资产管理公司、信托投资公司及其他存款类金融机构的设立、变更、终止及业务范围、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加强银行业金融风险防范与管理、促进银行业改革开放等职责。截止到2012年,全国共设立银监会派出机构36家、证监会派出机构38家、保监会派出机构35个。

③政策性银行。政策性银行严格按照国家法规限制的业务范围、经营对象,以优惠的存贷款利率,直接或间接地为贯彻、配合国家特定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而进行特殊的资金融通。截至2010年末,中国进出口银行在国内设有18家营业性分支机构;在境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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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有东南非代表处、巴黎代表处和圣彼得堡代表处。国家开发银行在全国设立51个分支机构,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有30个省级分行、300多个二级分行和1800多个营业机构。

④商业银行。商业银行依法合规经营,在全国开展非常全面的商业银行的资产(各类贷款、贴现等)、负债(存款、拆借等)及中间(汇兑、支付等)业务,截止2011年末,在全国设立国有商业银行总行6家,股份制商业银行2家,合资银行5家。

(3)我国金融业规模

2009年末,与我国国有商业总资产余额为388523.6亿元,其中储蓄资产为51432.9亿元,对中央银行债权为46690.0亿元,对其他金融性公司债权为11452.0,分别比2008年增长25.2%、11.37%、46.10%和18.17%。2009年,我国金融机构现金收入866418.2亿元,现金支出870445.2亿元,现金投放4027.0亿元,分别比2008年增长7.2814%、7.2695%和4.7688%。由以上数据可知,我国金融服务业在近几年的发展过程中规模不断扩大,业务总量也有所增加。

表1-1国有商业银行资产负债表(年底余额) 单位:亿元 项 目 总资产 国外资产 储备资产 准备金存款 库存现金 对政府债权 对中央银行债权 对其他存款性公司债权 对其他金融性公司债权 对非金融性公司债权 对其他居民部门债权 其他资产 2008 310296 12558.7 46181.1 44847.9 1333.2 17207 31956 26950 9691.1 116080.4 27691.4 21980.3 2009 388523.6 7873.3 51432.9 49946.8 1486 21944.8 46690 29924.3 11452 152396.5 40623.4 26186.5 增长百分比 0.252106376 -0.373080016 0.113721847 0.113693172 0.114611461 0.275341431 0.461071473 0.110363636 0.181702799 0.312852988 0.467004196 0.191362265 表1-2金融机构现金投放与回笼

单位:亿元 年 份 2006 2007 2008 2009 现金收入 705733.1 824836.1 807612.5 866418.2 - 4 -

现金支出 708774.1 828138.7 811456.2 870445.2 投 放 3041 3302.6 3843.7 4027 数据来源:中国统计年鉴(2010)

二、大力发展金融服务业的意义

随着经济的发展,服务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越来越大,其中金融服务业已经成为现代市场经济的血脉,它不仅影响着金融行业的稳定与发展,还影响着整个国家资源配置的效率。在当前国际金融危机不断蔓延、扩散并严重危及世界经济增长的背景下,我国经济也遭受了较大冲击。究其实质,这与我国金融服务业欠发达所导致的资源配置效率低下密不可分。鉴于此,大力发展中国金融服务业、提高国内资源配置效率、促进经济发展模式转变具有特殊重要的意义。

1、确保国家金融安全

经过多年的金融改革与发展,我国初步建立了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进程相适应的金融体制,在金融制度建设、金融市场基础设施建设以及金融市场培育等方面都取得了长足发展,逐步形成了较完善的金融宏观调控体系、金融监管体系、金融市场体系和金融组织体系。金融服务业对国民经济的贡献不断增加。

表2-1国内生产总值构成

本表按当年价格计算。单位:% 年 份 2006 2007 2008 2009 国内 生产总值 100 100 100 100 第一 产业 11.1 10.8 10.7 10.3 第二 产业 47.9 47.3 47.4 46.3 工业 42.2 41.6 41.5 39.7 建筑业 5.7 5.8 6 6.6 第三 产业 40.9 41.9 41.8 43.4 表2-2第三产业增加值构成

本表按当年价格计算。单位% 年 份 2006 2007 2008 2009 第三 产业 100 100 100 100 交通运输、 仓储邮政业 13.8 13.1 12.5 11.6 批发 零售业 18.7 18.8 19.9 19.6 住宿 餐饮业 5.4 5 5 4.8 金融业 9.1 11.1 11.3 12 房地 产业 11.7 12.4 11.2 12.6 其他 41.3 39.6 40 39.4 数据来源:中国统计年鉴(2010)

2009年,第三产业占国内生产总值的43.3%,第三产业中,金融业的增加值占总增加值得12%,可以看出,我国金融服务业发展也是很迅速,对国民经济的贡献也不断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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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

2、转变经济发展模式

次贷危机时,中国又一次避免了金融危机的直接冲击,但次贷危机对中国金融体系和实体经济造成的影响却不可小觑。由于我国金融服务业发展滞后、缺乏必要的套期保值金融工具,随着次贷危机不断恶化,中国金融机构境外投资的风险不断增加,直接损失也相应提高。

但是若要从根本上提高中国企业抵抗外部风险的能力,发展金融服务业则是必由之路。从宏观层面讲,金融发展有利于促进经济结构的调整以及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十七届三中全会在分析经济形势时表示要坚定地抓好“发展”这个第一要务,着力扩大国内需求。内需的启动不是一个空洞的口号,而是要付诸行动的。让金融服务于实体经济,通过实体经济的健康发展再反作用于金融,只有形成金融-实体经济的良性互动,才能真正转变我国的经济发展模式,变外需驱动型发展模式为内需驱动型发展模式。由此可见,金融发展是我国转变经济发展模式、有效增强我国经济抵抗风险能力、保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

三、我国金融服务业存在的问题

我国金融服务业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金融服务业在总体水平、人力资本、金融创新、金融监管、基础设施建设、制度安排和对中小企业的扶持等方面存在明显差距。

1、金融服务业务水平不足

(1)总体水平较低,结构发展不协调

我国2008年金融服务业占GDP的比重大致为 5.17%,仅相当于美国的一半。近年来我国金融服务业的发展速度过慢,低于GDP的平均增长速度,金融发展对经济增长的支持乏力;金融服务业内部结构不均衡,银行业居绝对主导地位,而证券经纪与交易业、保险业、信托投资业的比重相对偏低;而且农村金融服务的供给严重滞后,不能满足农村经济发展和新农村建设的需要。

(2)开展跨国业务的能力低下

除中国银行以外,其他银行海外业务的拓展尚在起步阶段,而外资银行在综合化经营模式下,通过大规模的并购和重组,其分支机构早已遍及全球。我国的外资银行就达31家;在业务开展方面,国内银行大都以传统的存贷业务为主,而发达国家跨国银行已经把业务重点放在如利率互换、出口保理及福费廷等一些新的金融衍生工具上,利用金融创新来获取利润和规避风险。

2、金融创新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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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国内金融机构的业务创新能力不强,外资金融机构在金融业务创新上具有绝对优势。一方面,国外金融工具种类繁多,能够为客户提供全方位的金融服务,而且对新型金融产品的开发能力相对较强;另一方面,目前中资金融机构的金融开发技术比较落后,电子化程度较低、金融工具和品种单一、缺乏自主创新能力,在金融创新中处于被动模仿的地位,利用金融创新获取利润和占领市场主动权的能力较差。

客观上,由于缺乏必要的基础性衍生工具市场,金融机构的海外投资仍有一定限制,并且面临人民币升值的潜在亏损,金融产品的创新又受到较为严格的管制,市场整体创新性不足(虽然规避管制的金融创新非常活跃)。主观上,监管部门从维护金融体系和社会稳定出发,存在过度强调稳定的倾向,大量的国有金融机构也存在保证安全的需求,在金融领域存在较多政府保护(隐性担保和管制利率提供的利润空间)的情况下,金融创新动力不足。

3、人力资本质量不高

金融服务业员工的素质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金融机构的管理水平、服务质量和经营方式。我国金融服务业人力资本水平情况如下:

表3-1我国部分商业银行的工资占比 公司名 深发展 浦发 华夏 民生 招行 工行 中国人寿 中信证劵 公司名 瑞士联合 荷兰银行 美洲银行 花旗集团 汇丰银行 工资总额(1) 经营费用(2) (1)/(2) 143526 412696 146473 367231 505279 644690 553100 95787 325078 763750.9 430400 833188.2 951778.7 6446900 1242100 218518 0.441512499 0.540354191 0.340318309 0.440753962 0.530878659 0.1 0.44529426 0.438348328 净利润率(3) (1)/(3) 130290.65 335302.6 145704.33 383182.6 710752.6 4871900 960100 237100 1.101583268 1.230816582 1.005275547 0.958370761 0.710907002 0.13232825 0.576085824 0.403994095 表3-2国外金融机构的工资占比

工资总额(1) 经营费用(2) (1)/(2) 23771 8344 18211 30277 18500 64850 44590 68634 106476 72672 0.366553585 0.187127159 0.265334965 0.28435516 0.254568472 净利润率(3) (1)/(3) 11177 4400 21665 21538 16871 2.126778205 1.896363636 0.840572352 1.40574798 1.096556221 数据来源:龙源人文电子期刊(2009) (1)商业银行工资支出比重较低

由表3-2和3-2的数据分析可知,我国商业银行的工资支出占净利润的比率较低。商业银行业,为降低成本和压缩开支,为员工支付的报酬低于国内很多较高收益行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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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平,其占总支出的比重也大低于国外同等发展程度的国家,对职工个人进行人力资本的投入自然也低。

(2)内资金融机构效率更低

较低的员工报酬和低人力资本投人使得内资金融机构和外资金融机构的收益率差别越来越大,从而大量的员工向外资金融机构流动,造成内资金融机构效率更低,更不愿意进行人力资本投人和大幅度提高员工报酬,从而形成恶性循环。

4、金融监管不完善

(1)监管手段相对单一,行政性手段过多

由于我国金融体系具有新兴加转轨的特征,现代金融监管起步较晚,现阶段金融监管着重直接监管,行政性干预较多。行政监管手段的一大弊病就是在具体监管过程中随意性大,实施监管措施上“一刀切”,各种审批手续较为繁杂,监管的导向性和互动性不强,监管效率亟待提高。

(2)监管范围较窄

目前我国金融机构把监管的重点放在对传统业务的监管上,对于金融创新推出的各种新业务和新产品还缺乏有效的监管。如果金融监管范围无法与金融创新相适应,一方面可能出现监管真空,从而产生金融风险;另一方面也可能由于分业监管本身就具有风险厌恶的特征,跨银行、证券和保险领域或者其他一些新兴金融业务或者品种较难得到批准,从而抑制金融创新,难以适应金融创新的快速发展。

(3)监管协调机制效率不高

目前,境内的银行、证券、基金、保险等机构之间日益紧密交融和合作,金融混业经营的趋势逐步显露,如果相应的金融监管跟不上,就有可能导致系统性的金融风险。同时,外资金融机构进入中国,他们往往凭借能够在母国开展混业经营优势,在中国境内开展业务,这也对协调监管提出了挑战。

(4)行业自律性组织建设滞后

我国的金融监管主要依靠外部监管。金融行业协会组织在我国发展滞后,尽管数量较多,但水平参差不齐。国内协会在服务、咨询、监督、自律、协调等方面做得还不够。

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和健全的财务管理不但是商业银行实现市场业绩的内在要求,也是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微观主体的自我约束机制和自我发展机制的根本要求。中国金融机构的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仍然较为薄弱,与市场经济商业金融原则相适应的激励和约束相容的管理体制还没有建立。

5、金融基础设施建设不够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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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制体系尚不够完善

在金融主体、业务、监管等方面法律制度的欠缺,阻碍金融主体的健康成长。目前主要存在的问题有:第一,法律制度滞后于经济现实,原因在于经济体制在不断转变,而法律制度必须在问题被普遍认识后才能设立并逐步执行;第二,法律制度框架虽被设立,但具体的细节有待规范和深化。

(2)会计制度问题

首先,会计法律体系不够健全,对会计行为的专业规范不够严格;其次,会计行为的法律和自身道德约束不够严格,作假现象时有发生,不能做到有效、准确的信息披露;再次,会计人员的职业素质有待提高,会计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国际标准还有一定的差距。

(3)支付法律不够完善

随着电子商务、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等电子支付的发展,很多已被国外支付系统普遍采用的制度,如自动质押融资机制等制度在我国尚未启用,从而使支付和流动性风险增加,降低了清算效率。另外,我国的外币清算方式对于今后越来越频繁的外币资金流动所需求的资金流转效率存在较大的局限性,如资金清算方式落后、资金清算速度较慢等问题,使得国内外币清算业务不能体现其应有的优势。

四、发展我国金融服务业的对策

金融业是宏观调控的重要杠杆,是经济发展的驱动器,因此加快建立健全金融市场体系,稳步发展货币市场、资本市场、保险市场和期货市场,促进和提高金融业对我市社会经济发展的支持能力。

1、关于金融市场方面

(1)构建多层次,多元化的金融服务体系

首先,要加快改革步伐,促进金融机构实施金融服务创新,鼓励推出新型金融衍生产品,拓展服务领域和范围。其次,要把金融服务业看作是高度市场化、商业化的服务领域,看作是国民经济中十分重要和关键的产业。因此,在加速发展的同时,努力为金融业发展创造一个宽松的外部环境,重点关注宏观调控政策对我市经济运行的持续影响,加强对经济趋势性变化的分析研究,并通过形势分析会、货币信贷通报会等形式加强对金融机构的指导工作。

(2)大力发展资本市场

健全中小企业的金融服务体系,提供与中小企业发展相匹配的金融服务。改进对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的信贷服务,引导企业加快产业调整,提升产业层次,促进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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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构优化。同时,建立多层次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制,金融部门应积极与贷款担保机构等中介服务组织合作,通过各种有效的担保方式,切实解决中小企贷款难的问题。

(3)大力发展新型农村金融服务业

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实现金融服务内部各行业和地区的均衡协调发展,较好地满足农村金融服务需求,为新农村建设提供强有力的金融支持,促进农村经济的较快发展。首先:建立健全多层次的新型农村金融服务业体系,其次,加强新型农村金融服务业的政策支持力度;再次,优化新型农村金融服务业的外部环境。

(4)积极探索国际化经营

在我国金融服务业对外开放不断扩大的同时,我们应该看到,我们也将面临更为广阔的国际金融服务业市场。我国的金融服务业企业应抓住机遇,积极开拓国际市场,探索国际化经营的有效途径。可以通过加快海外营业网点的建设,为境外企业在当地提供富有特色的金融服务;积极争取境外客户,扩大业务范围,提高资产存量,加快资金流速;学习和熟悉海外市场,向国际惯例靠拢,为全面参与全球一体化的资本市场的竞争积累经验。

培养金融业的服务理念和意识,使其真正成为为生产和生活服务的重要产业。受传统思想和观念的影响,我国金融服务理念的培育还远远不够。金融服务部门在很大程度上被作为管理当局进行宏观经济调控的政策工具,而忽视了其服务的本质和产业的特性。把金融服务业看作是一个高度市场化、商业化的服务领域,看作是国民经济中一个十分重要和关键的产业,不仅有助于加快金融服务业本身的增长,而且可以带动会计、信息、法律服务等关联产业的加速发展,进而促进整个经济的健康协调发展。

(5)优化金融行业结构

首先,研究金融各行业存在的共性和特性问题,制定金融各行业改革和发展的模式和路径,以利于保险业、证券业和其他金融业的成长和壮大。同时,协调好间接金融市场和直接金融的关系,努力拓宽融资渠道,更好地发挥信托、租赁等非银行金融机构的融资功能。加大资金投放力度,缩小存贷差,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企业采取发行企业债券、上市等途径进行直接融资。创造良好信用环境,积极争取引进外资银行和外资保险公司等外埠金融机构,大力吸引外商直接投资。

2、金融创新方面

(1)加快金融服务业创新的步伐

基于我国金融的现实,坚持、加快创新,为我国金融提供持续的发展动力对于提高我国金融服务业的水平和质量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我国金融服务业的创新的内容主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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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推进金融工具的创新,如增加金融工具的数量和种类、提高金融工具的质量等;推进金融技术的创新,如充分发挥信息技术、电子网络等的作用,加速资金周转,提高经营效率等;推进金融服务项目和服务方式的创新,如增加个人金融服务、家庭理财服务、中小企业金融服务、银行中间业务服务等;推进金融服务体系和金融制度的创新。

(2)增加新的服务渠道、推进信息化

提升金融服务质量的另一个途径是增加新的服务渠道、更多的与客户沟通、更好的了解客户意图和需求、以更全面的方式服务客户。而增加新的服务渠道的过程中势必需要推进金融服务信息化。信息化程度的提高有助于提高金融服务的效率和核心竞争力。

(3)加快金融机构改革

我国金融服务业企业必须加快自身改革,建立起现代服务体制。大力推进金融服务机构的股份化改造、改组及集团化,建立现代金融企业,使产权结构、技术创新、资产质量、制约和激励机制及服务效率等合乎国际标准。让企业按照市场机制的要求,参与金融服务贸易的竞争。

3、金融专业人才培养方面

金融服务业是资本密集和知识密集型行业,知识结构优于其他行业,对从业人员的教育,技能要求较高,金融人才将是未来金融服务竞争的焦点。目前我国金融服务业各领域的从业人员素质不高,服务质量较低,服务价格偏高,竞争力弱。金融人才的缺乏将是制约我国金融服务业未来发展的最严峻的挑战之一。因此,必须重视人才,挖掘人才,多渠道的培养一批懂国际金融、懂相关法律,能够熟练运用外语和计算机操作的现代化金融管理人才,同时要建立一个有利于培养、发现、吸引和留住人才的环境。

金融人才的培养途径主要有:大力发展金融教育事业,初步建立多层次的金融教育体系,加快培养金融专业人才;加强金融从业人员培训,根据世界经济、金融发展新趋势和我国实际需要,建立培训体系,丰富培训内容;积极引进境外金融人才,从归国留学生和境外金融机构中聘请经验丰富、熟悉国际金融市场运作的人才,充实到金融监管部门和金融企业;加强金融领域国际合作,聘请国外金融专家来华讲学或举办研讨会,选派中高级金融管理和技术人员到境外学习和工作;改革金融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努力创造有利于发现和培养人才,有利于人才成长和发展的良好环境。

4、完善我国金融监管体系

(1)改革金融监管体制,实行统一监管

建立专门的单一的金融监管机构,实行统一监管。其目的在于,全面掌握金融监管信息和金融市场运行状况,制定并实行统一的监管规则,有利于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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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保证金融稳定的前提下,发挥金融为经济发展服务作用的同时,能够有效地保护投资者、存款人和消费者利益。在履行监管职责方面,可以考虑在该机构内设相应职能部门,分别负责对单纯经营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的金融机构进行监管;对兼营多种业务的金融机构,设立综合监管部门进行监管。届时就可以取消现行的三方联席会议制度。

(2)改革金融监管模式,重视功能监管

现行“1+3”体制下的机构监管模式,在高水平的专业监管之下,提高了对各行业金融机构的监管水平,但却存在前文所述的弊端。功能监管强调,金融监管对象要由特定类型的金融机构转变为特定类型的金融业务,对“跨界”金融业务应该明确监管主体。

(3)完善金融监管法律制度

我国金融监管体制是依据现行金融法律规范建立的,为了适应金融监管体制改革以及强化金融监管、使得金融监管预提升金融机构(国际)竞争力与保护投资者、消费者利益有机统一的需要,应该完善现行金融监管法律制度,修订与统一金融监管不相适应的制度,进一步修订完善《基金法》、《信托法》等。

(4)发挥其他职能部门对金融监管的辅助作用

充分发挥国家其它相关职能部门的金融监管作用,互相协调,形成监管合力。一是财政部。财政部门负责金融机构的财务监管,对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至关重要。二是发改委。发改委全面掌握和研究金融业发展规划及政策信息,可以弥补个金融监管机构信息不全面的不足。三是审计署。作为国家审计监督机关,可以从审计数据中分析判断被审计的金融机构是否存在经营风险。

5、改善我国金融基础设施建设

(1)金融法律法规方面

完善和健全金融法律法规体系,加快我国法律制度建设和更新,深化和完善法律细则,进一步加大法律法规的执行力度,加快我国法制社会的建设。

(2)会计方面

建立健全能识别风险分配的有效会计结构,构建适应现代金融市场需要的会计法制体系,制定金融专业会计法规,依法规范会计行为。建立起新的、符合金融活动实际的、新兴的会计门类,提高会计人员的政治思想素质、职业道德素质和业务素质,为管理者、投资者、债权人提供高质量的信息,从而有效地开展金融实践,促进金融市场的繁荣和有序的运转。

(3)清算体系方面

完善清算体系,可以参照国际惯例,如美元清算中的同业赔付规则等,制定有关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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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资金的清算规则。充分依托现代高科技手段,实现支付信息的电子化传输。严格依照国际清算银行的支付和结算委员会提出的十项核心原则,对支付系统进行评估和审核,并向社会公布,逐步达到国际规范。

(4)信用评级制度方面

规范信用评级制度,确保公司财务报表的准确性、可靠性和及时性,确保公司财务报表的准确性、可靠性和及时性,从而促进债券市场的发展。

五、结语

现代经济发展的一个显著特征是服务业的蓬勃兴起,其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今天的服务业竞争已进入全面化、多样化的时代,要想在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服务企业就要从整体努力,灵活利用各种策略来创造竞争优势,特别是做好服务营销,促进金融服务业发展,这样才能在竞争中赢得胜利。我国应当在借鉴其他国家市场开放经验,充分利用WTO有利条款的同时,积极提高我国金融服务业竞争力,从而更好促进我国国民经济健康稳定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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