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单位需要办理对外付汇时应当按照规定如实填写《贸易进口付汇核销单》(一式三联),
属于货到汇款的还应当填写有关《进口货物报关单》编号和报关币种金额,将核销单连同其它付汇单证一并送外汇指定银行审核。
外汇指定银行审核进口单位提供的各种单据内容相符无误后,填写核销单下方的内容,并加盖印章,将第二联退还进口单位。
进口单位应当在有关货物进口报关后一个月内向外汇管理局办理核销报审手续。在办理核销报审时,对已到货的,进口单位应当将正本《进口货物报关单》等核销单证附在相应核销单后(凭《备案表》付汇的还应当将《备案表》附在有关核销单后),并如实填写《贸易进口付汇到货核销表》;对未到货的,填写《贸易进口付汇未到货核销表》。
样式:
贸易进口付汇核销单(代申报单)
印单局代
码:
单位代单位名Gabralles Trading
00002883-8
码 称 Company, LLC 付汇银行名收汇人国
THE CHARTERED BANK china
称 别 收款人是否
交易附
在保税区: 言 是 否 对外付汇币对外付汇总
USD 7700
种 额 其中:购汇金
7700 现汇金额 0
额
人民币帐 0 外汇帐号 0
号
付汇性质
核销单编
STICA000743
号:
所在地外汇局名
称 交易编
0101
码
其他方式金
0
额
√正常付汇 不在名录
90 天以上信用证 转口贸易
进口批件
号
结算方式
90 天以上托收
异地付
90天以上到 货
备案表编号 预计到货日
11/30/2011
期
合同/发票
112233445567
号
信用证
90天以√内 90天以托收
内 90天以 上 90天以 上 / 0 / 0 付汇日期 0 / 0 / 0 期限 承兑日期 0
/ 0 / 0 付汇日期 0 / 0 / 0 期限 承兑日期 0
货到付汇(凭报关单付
汇)
0 / 0 报关日期 0 / 0 / 0 报关日期 0 /
0 / 0 报关日期 0 /
预付货款 报关单号
报关单号
付汇日期 0 / 0
汇
报关单号
报关单币种 报关单币种 报关单币种 金额
金额
金额
款
报关单号 报关日期 0 / 0 / 0 报关单号 报关日期 0 /
0 / 0 (若报关单填写不完,可另附
纸。)
其他 付汇日期 0 以下由付汇银行填写
申报号码:
业务编号: 审核日期:
报关单币种 报关单币种
/ 0 / 0
/ / (付汇银行签章)
金额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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