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路合同协议
甲方:
乙方:
甲方拟修建一条由 通往 的乡村道路,同意由乙方负责修建。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关系,经平等协商,双方自愿签订合同如下:
一、修路要求:
1、工期要求:从 年 月 日开工,到 年 月 日完工,工期为 天。
2、规格要求:路宽 米,厚度 米,总长度 米。(以实际验收为准)
3、质量要求:用优质的水泥、沙、石搅拌混凝土,路表面平整结实,无坑洼。
二、甲方责任
1、监督检查全过程(包括技术规格与质量)。
2、提供一个工场,接通电源水源。
3、对违规和影响质量的行为,采取果断的处理手段。
4、路基垫土压平压实和铺垫好石粉由甲方负责。
5、修路期内负责道路看护和保养工作。
三、乙方负责备料并组织施工设备,保证安全施工。
四、付款方式
工程每米造价为 元,总价款为 元。工程开工后甲方预付给乙方总工程款的30%;之后按照工程进度拨付60%,道路建成 天内经甲方验收后 天内付清所有款项。
以上协议双方共同签定,签定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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