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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瓶充装前、后检查操作规程

来源:小奈知识网


气瓶充装前、后检查操作规程

气瓶充装前、后检查操作规程之相关制度和职责,一、检查工作:充装前的气瓶由专人负责,逐只进行检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气瓶,禁止充装:1、无\"气瓶制造许可证\"的单位生产的气瓶和未经安全监察机构批准认可的进口气瓶,以及有报废标记的气瓶;2、原始...

一、检查工作:

充装前的气瓶由专人负责,逐只进行检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气瓶,禁止充装:

1、无\"气瓶制造许可证\"的单位生产的气瓶和未经安全监察机构批准认可的进口气瓶,以及有报废标记的气瓶;

2、原始标记不符合规定,或钢印标记模糊不清,无法辩认的气瓶;

3、气瓶外表面的颜色标记不符合GB 7144气瓶颜色标记的规定,或严重污损脱落,难以辩认的气瓶;

4、超过检验期限的气瓶;

5、气瓶外表面有裂纹、严重腐蚀、明显变形及其它严重外部损伤缺陷的气瓶;

6、附件不全、损坏或不符合规定的气瓶;

7、气瓶瓶体或附件的材料与所装介质的性质不相容的气瓶;

8、气瓶的首次充装或定期检验后首次充装,未经置换或抽真空处理的气瓶;

9、气瓶内无剩余压力的气瓶;

10、非自有产权或档案不在本单位气瓶:

①气瓶钢印标志为非本单位的气瓶;

②气瓶钢印标志与气瓶标识不一致的气瓶;

③气瓶钢印位置有打磨痕迹的气瓶;

④在气瓶上有重复或多个钢印的气瓶;

⑤没有打上本单位钢印的气瓶。

二、经检查合格的气瓶,放到可充瓶区;不合格的气瓶,放到不可充瓶区。

三、充装后的气瓶,应有专人负责,逐只进行检查。不符合要求时,应进行妥善处理,检查内容应符合下表规定:

气瓶型号 充装重量及

允许偏差 瓶体、瓶阀及与瓶体的连接 气瓶有否

鼓包变形 瓶体的温度

YSP-50 49±1.0kg 不漏 无 正常

YSP-15 14.5±0.5kg 不漏 无 正常

YSP-10 9.5±0.3kg 不漏 无 正常

YSP-5 4.8±0.2kg 不漏 无 正常

YSP-2 1.9±0.1kg 不漏 无 正常

四、填写充装前、后检查记录表。

五、注意事项

1、复检秤必须在校验周期内使用,先校准\"0\"位,然后逐瓶进行复称检查。

2、复称不合格气瓶的处理:超重的送往残液处理岗位倒回超出部分,欠装的由充装岗位补足,并且及时调校失准的充装秤。

3、采用肥皂液进行检漏,发现有漏气瓶,必须立即处理。

篇2:有水氢氟酸充装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上岗前准备:

1、按规定穿戴好雨鞋、围裙、防酸手套、护目镜、穿戴前认真检查各防护用品是否完

整、齐全。

2、认真检查各管路是否正常,磁力泵做功是否正常。

3、检查充装软管是否老化、硬化。

4、检查磅称是否偏差在允许值内。

5、检查尾气吸收系统是否正常。

6、将充装现场清理干净。

7、和制酸人员确认使用的有水酸槽

8、领好正确的充装桶

三、操作过程:

1、应认真按\"产品充装通知单\"所要求的各项内容,对充装槽号、充装数量、包装物要求认真核实后,开始进入现场。

2、将aHF空桶放置磅称上,进行皮重校验,新桶以桶身标定值为准,旧桶以平均1.5为准。

3、充装时,应接通尾气吸收系统,防止充装过程中的气体外逸。

4、充装前10桶,需认真进行重量校验,以检验称砣标位置是否妥当。

5、按要求充半完毕后,以10%抽样重量,桶盖密封情况。

6、挑酸人员负责用专用工具对桶盖进行检查、旋紧。

7、每批产品充装完后,需对现场进行清理。

8、作好记录: 浓度、数量、时间、充装槽号、充装人

四、安全注意事项:

1、严禁超装。

2、严禁阳光下曝晒aHF产品。

3、充装好aHF的桶应轻拿轻放,严禁撞击。

4、充装管要比桶口小,以免充装管将桶口堵死,造成桶内憋压,危及安全。

5、发生aHF溅伤后应立即用大量清水处理,情况严重的上医院就医。

篇3:液化石油气站充装秤检修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第一条 一年进行全面校验一次,半年调整一次。(使用四级法码和四级允差法码)

第二条 空称误差在全量值的1/5000之内,全量称重误差在1/200以内。

第三条 每年大修一次,检查气路元件和组件,更换密封圈,检查气动元件,保持灵敏可靠,在0.5 MPa压力下不泄漏。

第四条 气动阀每年更换一次皮膜,充装枪每年大修一次,更换密封圈。

第五条 长短杠杆无弯曲、变形,连杆与上、下钩要成90度角。

第六条 检查四角平衡,对校验大修后的充装秤要记录存档。

篇4:液化石油气站钢瓶充装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第一条 准备:

1、穿戴好防静电工作服、防静电鞋和防静电手套。

2、清扫作业现场,向地面洒水,打开排风机。

3、检查充装秤、液化石油气阀门、充装枪胶圈、软管、静电导线是否良好。

4、开启进液总阀,检查各部位压力表是否正常。

5、启动链条机前检查传动系统中有无异物掉入,系统是否完好,润滑系统是否畅通,确保无异常后再运送钢瓶。

第二条 灌装操作:

1、由运行工启动烃泵或压缩机,待空气压力升至0.4 MPa以上,液体压力在0.79MPa-0.99 MPa时,可以充装。

2、对空瓶进行外观检查,不合格钢瓶不予充装。

3、钢瓶应放在充装秤中间位置,装上充装枪,打开钢瓶角阀,开始充装。

4、注意观察充装秤,防止跑砣超重。注意进液压力。严禁超重、超轻、超压、欠压灌装。

5、如发现压力过高或跑气应立即关闭有关阀门,通知运行工,停机处理。

6、灌装完毕,先关角阀,后卸灌装枪。

7、雷雨天停止灌装。

第三条 停装:

1、灌装完毕,通知运行工及时停泵,关闭进液总阀和空气阀以及液化石油气小阀门,并把小阀门后液体充入空瓶,移走充装秤上的钢瓶。

2、下班前,检查充装设备有无漏气及不安全因素,采取妥善措施,关闭照明灯。

第四条 DZC型防爆充装电子秤安全技术要求

1、 电子秤电源要接入防爆开关。

2、 电子秤整体必须有良好的可靠导静电装置。

3、 秤台底角要垫实,保持秤台台面始终处于水平状态。

4、 电子秤所有连接部位的管卡要紧固,防止液化石油气泄露。

5、 传感器与仪表的联结必须可靠。

6、 严禁在秤台上进行电焊操作或其他强电操作。

7、 严禁在秤台上进行充装工作以外的称量。

8、 当钢瓶灌装完毕时,待稳定指示灯亮后再将灌装完毕的钢瓶移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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