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良贷款清收百日竞赛活动方案
为进一步调动不良贷款清收的工作积极性,加快不良贷款清收处置步伐,提高信贷资产质量,经联社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不良贷款清收百日竞赛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 活动时间
自2012年6月21日至2012年9月30日止
二、活动目标及范围
(一)为加快全市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清收进度,防止不良贷款前清后增问题的出现,联社决定在百日内,专项清收盘活2012年5月份前形成的五级分类不良贷款3000万元,为完成全年经营指标奠定基础。
(二)全辖信用社。
三、考核办法
按计划完成比例排名,并按比例进行奖励。
(1)对主持工作主任的考核。奖励基数为5000元,按照实际计划完成率计算奖励,计划完成率超过100%的社,除奖励5000元外,再按超额完成比例奖励清收报酬,但最高不超过150%;完成率低于50%(不含)的不计奖,完成率低于30%且排名后3名的,分别罚款1500元、1000元、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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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对在职客户经理的考核。奖励基数为3000元,按照实际计划完成率计算奖励,完成率低于50%(不含)的不计奖。
四、相关要求
(一) 各社要高度重视本次不良贷款清收“百日竞赛”活动,各社要成立活动领导小组,主任全程参与,带领本社职工充分做好不良贷款调查与清收工作,摸清借款人经营现状及财产情况,为不良贷款清收措施的制定奠定基础。
(二) 确保不良贷款下降的真实性,严禁人为调整贷款形态,严禁将非应计贷款调到正常类,严禁将已出现欠息或逾期的借新还旧贷款调到正常类、关注类,确保不良贷款下降的真实性。
(三) 各社要按照本办法规定结合本社实际情况自行制定考核办法,并要制定具体可行的清收目标,努力做到以现金清收为主,其他清收为辅清收方式,大力清收不良贷款,实现不良贷款全面压降。
(四)对活动开展迟缓、措施不到位、清收进度停滞不前的信用社,联社将进行重点督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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