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学校教师廉洁从教规定
为保证全体教师能够踏踏实实做事,认认真真教书,清清白白做人,用自己的实际行动为学生做出表率,让家长放心,让社会满意,保证腐败现象不在我校发生,特做出如下廉洁从教规定。
一、 不接受学生及家长的馈赠宴请。
二、 不向学生及家长索要物品,不暗示学士及家长自己需 要什么。
三、 托学生家长买东西必须主动付钱,不得借故少付或不 付钱。
四、 不向学生及家长借钱。
五、 课外给学生补课不得收取钱物,自觉抵制有偿家教。
教师违纪犯上述条款,学校发现后,要立即找该教师谈话,该退赔付款的立即退赔付款,并将此事记入教师考核档案。如谈话后再发现此类问题,予以解聘
问题较严重的教师大会上作检查。
光明学校
2012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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