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了加强公司费用支出的内部控制,降低费用开支,防范费
用开支中的差错与舞弊,根据《深交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指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费用支出的特点和管理需要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费用控制主要指公司各部门管理费用支出的预
算、执行、控制、报告、考核等内容。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江南**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及下属子(分)公司。 第四条 公司建立费用控制岗位责任制,明确规定相关部门和岗位的
职责与权限,确保办理费用开支的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
费用开支控制中,不相容的岗位至少包括: (1)费用预算的编制与审批分离; (2)费用支出的审批与执行分离; (3)费用支出的执行与相关会计记录分离。 第五条 公司费用开支严格规范和执行如下程序:
(一)预算编制与审批; (二)支出审批与执行;
(三)控制、核算和考核。
第六条 公司费用控制岗位的基本分工如下:
(一)各部门上报年度、月度费用开支预算; (二)总经理办公会批准预算;
(三)各部门经理对本部门费用开支进行控制; (四)财务审核人员根据预算对各部门费用进行控制; (五)财务审核人员对费用开支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
合规性进行审核;
(六)财务部负责费用支出的核算与报告;
(七)审计部负责定期审计检查费用开支的合规性、合理性
和会计记录的正确性与及时性,同时对费用预算控制的执行情况进行审计;
(八)公司总经理负责有关费用支出的审批。
第七条 发生各项期间费用支出时,由财务部门严格按预算控制,超
出预算部分,一律不予列支。期间费用的支出程序如下: (一) 费用支出部门填写“费用报销单”;
(二) 按照公司规定的审批权限请有关领导在“费用报销
单”上审批签字;
(三) 会计在审核无误、有预算指标的前提下,填制登记;
(四) 费用支出经办人根据费用支出情况到出纳人员处
办理费用报销手续。
第八条 费用的发生和付款要严格执行公司授权文件的规定,各级审
批人要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职权,不得超越审批权限。财务审核人员对越权审批的费用开支一律不予列支,同时应向越权审批人上级授权部门报告。
第九条 个人因公借款需填写借款申请并附用款预算及预计报账时
间,由所在部门负责人初审后,财务部核对该员工个人往来和预算,报财务经理批准。
(一) 各部门经理是本部门人员借款的第一担保人; (二) 新进员工在试用期内原则上不能进行借款;
(三) 财务部应对个人逾期借款建立催收制度,于月末以部门为
单位,对逾期借款发出“逾期借款催收单”,由借款人对逾期原因进行解释,部门经理签署意见;
(四) 个人借款应坚持“前账不清,后账不借”的原则,对长期
拖账不报或经常多借少报的职工应严格控制借款。
(五) 不允许以他人名义借款和强迫他人为自己借款。 (六) 原则上不允许个人因私借款。
第十条 公司内人员因特殊情况需在关联公司内借款,必须由其所在
公司财务部书面认可,借款人在借款手续上签字。双方公司
交接此项账务的时间不得隔月并注意核对。
第十一条 长期驻外或经常出差的职工和驻外下属机构需留备用金,
备用金申请应通过财务总监批准,由财务部支出,同时财务部设立备用金备查簿,定期对备用金额度进行调整,并建立备用金定期跟踪检查制度。
第十二条 月末或年度,公司根据各项费用实际发生额进行考核奖惩,
若低于预算指标,则给予有关部门一定比例的奖励;若高于预算指标,则给予一定比例的罚款。奖罚计算公式如下: 奖励或罚款金额=(期间费用预算指标-实际发生额)×20% 计算结果为正数,系奖励金额;若为负数,则系罚款金额。
第十三条 审计部负责对公司的费用开支进行监督检查。
费用开支监督检查的内容主要包括:
(一) 费用支出业务授权批准制度的执行情况; (二) 费用支出预算制度的执行情况; (三) 费用支出核算制度的执行情况; (四) 费用支出考核的奖惩兑现。
第十四条 审计部对监督检查的结果要出具审计报告,发现的薄弱环
节和问题,有关部门要采取措施,及时加以纠正和完善。
第十五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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