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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硕士综合课(单项选择题)模拟试卷28(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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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硕士综合课(单项选择题)模拟试卷28 (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题型有:1.

1. 清朝特别创立的刑罚有( )。 A.发遣 B.充军 C.枷号 D.徒刑

正确答案:A 解析:发遣是将罪犯发配至边疆地区给驻防八旗官兵当差为奴的刑罚。发遣是仅次子死刑的重型,为清朝特别创立。

2. 小张自幼胆小,性格内向,对法律更是畏而远之,他认为法律是处罚坏人的,是碰不得的。他的这种认识属于下列哪一个?( )

A.法律思想体系 B.刑法意识 C.法律心理

D.阶层法律意识

正确答案:C

解析:这种认识是感性认识,属法律心理,是法律意识的低级阶段。 知识模块:法与社会

3. 西周关于婚姻的“六礼”制度中,把男家卜得凶吉通知女家订婚称为( )。

A.纳采 B.纳吉 C.纳征 D.问名

正确答案:B

解析:西周时期,“六礼”是婚姻成立的必要条件,为后世历代所继承。六礼内容是: (1)“纳采”,即男家请媒人向女家送礼品提亲; (2)“问名”,即男家在女家答应议婚后,请媒人问女方的生年日月时辰,并卜于祖庙以定吉凶; (3)“纳吉”,即男家将卜婚的吉兆通知女家,决定订婚; (4)“纳征”,又称为“纳币”,即男家送聘礼给女家; (5)“请期”,即男家择定吉日为婚期,商请女家择定婚期; (6)“亲迎”,即男子赴女家迎女方,举行结婚仪式。 知识模块:夏商西周春秋战国法律制度

4. 元朝中央最高行政机关是( )。

A.中书省 B.中书门下 C.尚书省 D.门下省

正确答案:A 解析:元朝没有效法前代实行的三省六部制,而是设置中书省作为中央最高行政机关,中书省下设吏、户、礼、兵、刑、工六部,各司其职。故选A项。中书门下是宋朝的中央最高行政机关,宋神宗元丰变法后,恢复了三省六部的职权。唐朝实行三省六部制,其中的三省是指尚书省、中书省和门下省,三省共同行使宰相职权。 知识模块:元明清法律制度

5. 在法学中,法的本质乃是相对于( )而言的一个范畴。 A.法的特征 B.法的现象 C.法律事实 D.法的定义

正确答案:B

解析:在法学中,法的本质乃是相对于法的现象而言的一个范畴,是法的根本性质,即法这一事物自身组成要素之间相对稳定的内在联系,是由法自身所具有的特殊矛盾构成的。 知识模块:法理学

6. 从( )的角度,可以将法律意识分为法律心理和法律思想体系。 A.成熟程度 B.经济政治属性

C.对法律现象认识的不同阶段 D.主体

正确答案:C

解析:法律意识是指人们关于法律现象的思想、观念、知识、心理的总称,是社会意识的一种特殊形式。从对法律现象认识的不同阶段的角度,可以将法律意识分为法律心理和法律思想体系。 知识模块:法理学

7. 关于判例法,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判例法并不是简单的判例汇编,它的意义不仅限于法院在此后的案件审理中能够从先例中得到指导或帮助

B.在英美法系国家中,判例是一种重要的法律渊源 C.大陆法系在理论上否认判例是法律的一种“渊源”,但同时也承认判例在司法过程中的指导意义

D.在我国,判例从未成为过法律渊源

正确答案:D

解析:中国历史上,判例曾经作为法律渊源之一。在当代中国,判例在原则

上不是法律渊源,不能参与创造法律,但特定司法机关如最高人民法院的“指导性案例”对于司法工作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和参考价值。 知识模块:法理学

8. 刑事制裁与民事制裁的相同处表现在哪一方面?( ) A.制裁目的 B.制裁程序 C.制裁方式 D.制裁机构

正确答案:D 解析:刑事制裁的目的在于预防犯罪,民事制裁的目的在于补救受害人损失;在程序上,刑事制裁一般由检察机关提起公诉,民事制裁一般由被侵害人提起诉讼;刑事制裁的方式有限制、剥夺自由或者剥夺生命,民事制裁主要是对受害人进行财产补偿。二者的相同之处在于制裁机关都是人民法院。故选D项。 知识模块:法理学

9. 道德与法律都属于社会规范的范畴,都具有规范性、强制性和有效性,道德与法律既有区别又有联系。下列有关道德与法律的几种表述中,哪种说法是错误的?( )

A.法律具有既重权利又重义务的“两面性”,道德具有只重义务的“一面性”

B.道德的强制是一种精神上的强制

C.马克思主义法学认为,在法和道德的关系上,片面强调法的优先性是错误的

D.法律所反映的道德是抽象的

正确答案:D

解析:法律所反映的道德是具体的,而不是抽象的。故选D项。 知识模块:法理学

10. 下列各选项中,符合我国司法独立原则的是

A.司法独立的基本含义是司法权及其行使具有专属性、中立性和合法性 B.司法独立包括审判权和检察权两方面权力的独立行使 C.司法独立要求司法活动不受党的领导和监督

D.司法独立并不排斥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审判活动的指导和监督

正确答案:B 解析:本题考点为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原则。司法独立的基本含义是司法权及其行使具有专属性、合法性和独立性,而不是中立性,独立性强调的是司法机关在行使司法权处理案件时候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非法干涉,中立性是司法的特点之一,是指司法活动尤其是法院的审判活动具有明显的居中裁判的特点,A选项错误;司法独立不仅仅是法院审判权的独立,还包括检察院检察权的独立行使,后者是比较容易被忽视的,B选项正确;司法独立并不排斥党对司法活动的领导和监督,以及法院之间的相互监督和约束,但是这种领

导、监督和约束,都不意味着直接指导和监督审判活动,而是一种宏观上的一般性监督,不涉及具体案件审理活动的干预,C、D选项错误。 知识模块:法理学

11. 下列关于法与国家一般关系的表述,能够成立的是( )。 A.国家政体受法的渊源的影响 B.法律是国家存在的政治基础

C.国家意志只能通过法律形式来表现

D.法的实现以国家政权的运行为必要条件

正确答案:D 解析:国家政体决定了法律的形式即法的渊源。国家产生后才在此基础上产生了真正意义上的反映其统治阶级意志的法律。国家意志可以通过法律、政策、国家活动等多种方式来表现。 知识模块:法理学

12. 基本人权原则最早确立于( )。 A.法国宪法 B.英国宪法 C.美国宪法 D.瑞典宪法

正确答案:C

解析:基本人权原则是以法国著名思想家卢梭的天赋人权学说为理论基础的,其核心内容是:每个人都具有与生俱来的自由和平等权,这种权利是不能被剥夺的。基本人权原则最早确立于美国宪法,然后法国宪法也确立了该原则。可见,选C项。 知识模块:宪法学

13. 根据《宪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下列有关行政区划变更程序的表述正确的是( )。

A.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设立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决定 B.县、市的行政区域界线的变更由国务院审批

C.自治州、自治县的行政区域界线的变更由国务院审批 D.乡的建置由地级市的人民政府决定

正确答案:C

解析:中国宪法和法律严格规定了行政区变更的法律程序:(1)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设立、撤销、更名,报全国人大审议决定。故A项表述错误。(2)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行政区域界线的变更,报国务院审批;自治州、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设立、撤销、更名和隶属关系改变,报国务院审批;自治州、自治县的行政区域界线的变更,县、市的行政区域界线的重大变更报国务院审批。故C项正确,B项错误。(3)县、市、市辖区的部分行政区域界线的变更,国务院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政府审批。(4)乡、民族乡、镇的建立、撤销和行政区域界线的变更,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审批。故D项错误。 知识模块:宪法学

14. 依据我国宪法修正案,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1999年的《宪法修正案》中,增加规定了国家主席“进行国事活动”的职能

B.我国1982年的《宪法》增设了国家主席这一国家机构 C.1993年的《宪法修正案》,把“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写人宪法

D.1993年的《宪法修正案》,把县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任期由3年改为5年

正确答案:D

解析:1954年宪法设置了国家主席这一机构,规定国家主席“进行国事活动”。故A项表述错误。1982年宪法恢复了国家主席的设置,而不是增设国家主席。故B项表述错误。1999年的《宪法修正案》增加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故C项错误。1993年的《宪法修正案》,把县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任期由3年改为5年。故选D项。 知识模块:宪法学

15. 下列关于审计署的表述,正确的是( )。 A.审计署属于国务院直属机构

B.审计署审计长属于国务院的组成人员

C.审计署在国务院办公厅领导下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 D.审计署审计长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

正确答案:B

解析:审计署属于国务院组成部门,而不是国务院直属机构,故A项表述错误。《宪法》第86条第1款规定,国务院由下列人员组成:总理,副总理若干人,国务委员若干人,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据此,B项表述正确。《宪法》第91条第2款规定,审计机关在国务院总理领导下,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不受其他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据此,C项表述错误。《宪法》第87条规定,国务院每届任期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据此,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的国务院组成人员中,不包括审计长,故不选D项。 知识模块:宪法学

16. 根据法律规定,民族自治地方的人员组成必须具有突出的( ) A.区域性 B.专业性 C.自治性 D.民族性

正确答案:D 解析:根据宪法的规定,民族自治地方的人大和政府中的组成人员应由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公民担任,人大常委会的主任或副主任,自治区主席、自治州州长、自治县县长必须由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公民担任。上述规定体现了突出的民族性,D项正确。 知识模块:宪法学

17. 按照宪法规范的类型,我国宪法中基本国策的条款多属于以下哪一种( )

A.组织权限规范 B.权利义务规范 C.宪法委托规范 D.宪法指示规范

正确答案:D

解析:宪法指示强制国家为一定行为,和宪法委托不同,原则上所有公权力机关直接或间接的都是其规范对象,行为也不以立法机关为限,公权力机关可以根据国家发展实际情况决定履行宪法指示的具体方式和先后顺序。我国宪法中基本国策的条款多属于此类规范。 知识模块:中国宪法学

18. 根据宪法规定,国家发展社会主义的教育事业,普及( ) A.初等义务教育 B.中等教育 C.职业教育 D.学前教育

正确答案:A 解析:《宪法》第19条第2款规定:国家举办各种学校,普及初等义务教育,发展中等教育、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并且发展学前教育。A项正确。 知识模块:宪法学

19. 根据我国现行宪法规定,担任下列职务的人员,应由国家主席根据全国人大和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予以任免的是( )。

A.国家副主席 B.中央军委副主席 C.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 D.国务院副总理

正确答案:D

解析:根据《宪法》第80条规定,国家主席根据全国人大的决定和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公布法律,任免国务院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授予国家的勋章和荣誉称号,发布特赦令,宣布进入紧急状态,宣布战争状态,发布动员令。据此,选D项。本题涉及对《宪法》第80条的正确理解,联系《宪法》第62条全国人大职权、第67条全国人大常委会职权的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无权决定国务院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的人选,这是全国人大的职权。授予国家的勋章和荣誉称号,发布特赦令,宣布进入紧急状态,宣布战争状态,发布动员令,则是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职权。 知识模块:宪法学

20. 将诉讼区分为公室告和非公室告的朝代是( )。

A.秦朝 B.汉朝 C.唐朝 D.宋朝

正确答案:A

解析:秦朝把“贼杀伤、盗他人”等杀人、偷盗犯罪列为严惩对象,称为“公室告”,对此,官府必须受理。对于“子盗父母、父母擅刑”以及“髡子、奴妾”等的犯罪,列为“非公室告”,对此,官府不予受理。故选A项。 知识模块:中国法制史

21. 贵族犯罪历来享受特权,“八议”制度最早起源于( ) A.夏朝 B.商朝

C.西周 D.秦朝

正确答案:C 解析:西周在总结夏商刑罚经验的基础上,逐渐形成了一系列较为成熟的刑罚适用原则。同罪异罚是体现宗法等级制度的刑法原则。《周礼.秋官》关于八辟之法的规定亦公开赋予特定身份者享受减免刑罚的特权,后世的“八议”制度即源于此。 知识模块:中国法制史

22. 下列关于古代民事、经济立法的表述,正确的是( )。 A.汉朝为了推行重农抑商的政策,制定了《酎金律》 B.我国第一次实行征收实物税的朝代是宋朝

C.宋朝已经出现了有关“活卖”和“绝卖”的区分

D.清朝明确了典和卖的区分,但没有规定有关出典物风险责任的负担原则

正确答案:C

解析:宋朝已经出现了有关“活卖”和“绝卖”的区分,对于“活卖”,宋朝称之为“典卖”,对于“绝卖”,宋朝视为买卖契约。故选C项。A项错在:汉朝为了推行重农抑商政策,颁布了《告缗令》,而不是《酎金律》,《酎金律》是加强中央集权的法律。B项错在:我国第一次实行征收实物税的朝代是唐朝,而不是宋朝。D项错在:清朝不仅明确了典和卖的区分,而且还规定了有关出典物风险责任的负担原则。 知识模块:中国法制史

23. 下列有关革命根据地法制的表述,正确的是( )。 A.工农民主政权时期确立了参议会的政权组织形式 B.抗日民主政权时期实行过二五减租的土地政策 C.《陕甘宁边区宪法原则》在政权建设方面规定了健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方针政策

D.《华北人民政府施政方针》提出了组成民族统一战线、成立联合政府的主张

正确答案:B 解析: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有一个长期的历史发展过程,在抗日民主政权时期,《陕甘宁边区施政纲领》确立了参议会的政权组织形式,并规定了“三三制”原则;在解放区人民民主政权时期,《陕甘宁边区宪法原则》确立了人民代表会议制度的政权组织形式,并在《华北人民政府施政方针》中规定了要健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为新中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确立奠定了基础。可见,A、C项表述错误。在抗日民主政权时期,《抗日救国十大纲领》确立了减租减息的政策,并在《陕甘宁边区土地租佃条例》中具体确定为二五减租。故B项表述正确,选B项。提出组成民族统一战线、成立联合政府主张的是《中国人民解放军宣言》,而不是《华北人民政府施政方针》。故D项表述错误。 知识模块:中国法制史

24. 有权对北洋政府的判例和解释例进行具体适用的机关是( )。 A.司法院大法官会议 B.司法部 C.大理院 D.最高法院

正确答案:C

解析:北洋政府时期,判例和解释例是最重要的法律渊源之一,大理院是北洋政府时期的中央最高审判机关,因而有权对判例和解释例进行适用的机关是大理院。故选C项。司法院大法官会议是南京国民政府设置的机关,该机关有权对南京国民政府制定的判例和解释例进行核定。司法部是南京临时政府、北洋政府、南京国民政府以及现政权的最高司法行政机关,其并非审判机关。最高法院是南京国民政府普通法院系统中最高的审判机关。 知识模块:中国法制史

25. 下列有关清末法制改革的表述错误的是( )。

A.清末修律改变了“诸法合体”的编纂形式,明确了实体法之间、实体法和程序法之间的差别

B.清末修律过程中,无论是商事法律的修订,还是民事法律的修订,都有日本法学家参与

C.清末司法改革使得刑部成为中央最高司法行政机关

D.清末制定的《大清刑事诉讼律草案》是我国历史上第一部诉讼法

正确答案:D

解析:清末修律改变了“诸法合体”的编纂形式,分别制定了刑事法律、民事法律、商事法律及程序法律,从而明确了实体法之间、实体法和程序法之间的差别。故A项表述正确。清末对民事和商事法律的修订过程中,邀请了日本法学家松岗义正、志田钾太郎、冈田朝太郎、小河滋次郎等人参与制定工作。故B项表述正确。清末改刑部为法部,作为全国最高司法行政机关。故C项表述正确。D项错在:清末制定的《大清刑事民事诉讼法》是我国历史上第一部诉讼法。 知识模块:中国法制史

26. (2013年真题)下列关于中央国家机关职权或相互间关系的说法,正确的是( )。

A.最高人民法院对全国人大负责

B.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须向全国人大报告工作 C.国务院制定行政法规须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

D.全国人大常委会有权决定省级范围内部分地区进入紧急状态

正确答案:A 解析:《宪法》第128条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对产生它的国家权力机关负责。据此,A项说法正确。《宪法》第94条规定,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据此,中央军委主席对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负责,但不报告工作,故B项说法错误。《宪法》第89条第1项规定,国务院根据宪法和法律,规定行政措施,制定行政法规,发布决定和命令。据此,行政法规制定权是宪法规定的国务院享有的法定权力,并非授权立法,故C项说法错误。《宪法》第67条第20项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有权决定全国或者个别省、自治区、直辖市进入紧急状态。《宪法》第89条第16项规定,国务院依照法律规定决定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范围内部分地区进入紧急状态。对比上述两项规定,D项说法错误。 知识模块:中国宪法学

27. 黥刑又称为( )。 A.刺字刑 B.墨刑 C.刺配刑 D.劓刑

正确答案:B 解析:作为奴隶制五刑之一的黥刑又称为墨刑。刺字刑和刺配刑为宋朝的附加刑。 知识模块:中国法制史

28. 法律规则的结构中,在表现形式上可以被忽略的是 A.假定条件 B.行为模式 C.法律后果 D.行为评价

正确答案:A

解析: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六章第一节中的法律规则的结构。首先必须明确的是法律规则的结构包括假定(条件)、行为模式和法律后果三个要素,D选项行为评价实际就是法律后果,强调法言法语则应该用“法律后果”一词。在三个要素中,可以省略的是假定条件,因为它包含的是法律规则适用的条件或行为主体的行为条件即资格条件(主体的国籍、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免责条件等)和情景条件(行为的时间、地点、程序和状态等),但是这些条件对于一般人和一般情况而言都是无差别的,或者在某些情况下,可以逻辑地推出假定条件,如《继

承法》第十八条规定:“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其中被省略的假定条件就是 “夫妻一方先死亡”。因此为了条文表达简明扼要,所以在规则条文中可能被省略。行为模式和法律后果则不能省略,否则不能提供衡量行为好坏的标准了。综上,A选项为正确答案。 知识模块:法理学

29. 宋初法律规定,准予妻子改嫁或离婚的条件之一是:丈夫外出( )。 A.一年不归 B.二年不归 C.三年不归 D.四年不归

正确答案:C

解析:宋代赋予妇女一定的离婚权,丈夫外出三年不归、逼妻子为娼或出卖妻子人身、丈夫犯罪被处以流刑或被处以其他刑罚而移乡编管,其妻可以离婚。 知识模块:中国法制史

30. 下列各选项中,符合我国司法独立原则的是

A.司法独立的基本含义是司法权及其行使具有专属性、中立性和合法性 B.司法独立包括审判权和检察权两方面权力的独立行使 C.司法独立要求司法活动不受党的领导和监督

D.司法独立并不排斥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审判活动的指导和监督

正确答案:B

解析: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八章第三节中的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原则。司法独立的基本含义是司法权及其行使具有专属性、合法性和独立性,而不是中立性,独立性强调的是司法机关在行使司法权处理案件时候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非;去干涉,中立性是司法的特点之一,是指司法活动尤其是法院的审判活动具有明显的居中裁判的特点,A选项错误;司法独立不仅仅是法院审判权的独立,还包括检察院检察权的独立行使,后者是比较容易被忽视的,B选项正确;司法独立并不排斥党对司法活动的领导和监督,以及法院之间的相互监督和约束,但是这种领导、监督和约束,都不意味着直接指导和监督审判活动,而是一种宏观上的一般性监督,不涉及:具体案件审理活动的干预,C、D选项错误。 知识模块:法理学

31. 唐朝中央司法审判机关是( )。 A.大理寺 B.刑部 C.御史台 D.大理院

正确答案:A

解析:唐朝的“三法司”是指大理寺、刑部和御史台。大理寺主审判;刑部主刑事案件的复核;御史台主监察。故选A项。大理院是清末和北洋政府的最高审判机关。 知识模块:中国法制史

32. 下列哪一选项不属于法的基本特征 A.国家意志性 B.规范性 C.阶级性 D.普遍性

正确答案:C

解析: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二章第三节法的基本特征的内涵。本题表面上看很简单,对法的几项基本特征的简单记忆即可解决,但是错误选项C其实有很大的迷惑性因为阶级意志性或者说阶级性也是法的本质之一,但是需要注意的是,法的基本特征跟法的本质是有区别的,前者是为了区分法和其他相类似以及相关事物,后者则是对法的定性,本质属性不一定就是特有属性(即基本特征),在本题中,阶级性虽然是法的本质属性,但是其他社会事物比如道德,也可能具有阶级性,即统治阶级和被统治阶级道德可能有阶级区别。 知识模块:法的本质与特征

33. 宋朝有关诉讼判决书和官府公文的分类汇编称为( )。 A.《洗冤集录》 B.《棠阴比事》 C.《折狱龟鉴》 D.《名公书判清明集》

正确答案:D 解析:宋朝有关诉讼判决书和官府公文的分类汇编称为《名公书判清明集》,其余三项都属于检验学著作,而不是判决书和官府公文的汇编。 知识模块:中国法制史

34. 清末颁布的第一部商事法律是( )。 A.《大清商律草案》 B.《钦定大清商律》 C.《改订大清现行商律草案》 D.《商人通则》

正确答案:B 解析:《钦定大清商律》颁布于1903年,是清末颁布的第一部商事法律。其余的立法也属于商事法律,但颁布时间比《钦定大清商律》晚。 知识模块:中国法制史

35. 抗日民主政权制定的最具代表性的宪法性文件是 A.《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 B.《陕甘宁边区施政纲领》 C.《抗日救国十大纲领》 D.《陕甘宁边区宪法原则》

正确答案:B

解析: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六章第二节中的《陕甘宁边区施政纲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是江西时期的中央苏区颁布的第一部由劳动人民制定、确保人民民主制度的基本法,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反帝反封建的工农民主专政的纲领;1941年11月颁布的《陕甘宁边区施政纲领》,是抗日民主政权制定的最具代表性的宪法性文件;《抗日救国十大纲领》的核心是土地法方面的基础规定;《陕甘宁边区宪法原则》是抗战后的1946年制定的,属于解放战争时期。 知识模块:中国法制史

36. 解放区处理离婚问题时,在强调感情因素的同时,注重政治条件,其具体规则表现是

A.坚持以“夫妻感情意志根本不合”为标准

B.夫妻一方是恶霸、地主、富农,或有反革命活动者,他方可据此为理由提出离婚

C.凡以威胁、利诱、欺骗等手段制造离婚条件的,原则上不准离婚

D.军人之妻要求离婚,须得其夫同意,失去联系达一定期限的,其妻可以请求登记离婚

正确答案:B 解析: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六章第三节中的解放区婚姻立法。上述A、B、C三个选项都是解放区婚姻制度的具体内容,但是表现其注重政治条件的是涉及阶级划分和革命反革命因素的,即B选项;D选项也有政治色彩,但是这是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婚姻制度的规定。 知识模块:中国法制史

37. 下列各选项中,不属于我国社会主义法与执政党政策之间区别的是 A.表现形式不同 B.稳定性程度不同 C.体现的阶级意志不同

D.实施的途径和保障方式不同

正确答案:C

解析: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十四章第二节中的法与政策关系。本题针对的是一个比较容易混淆的知识点:一方面,我国社会主义法和执政党政策都体现了广大劳动人民的意志,另一方面,两者的意志属性又是不同的。前者是从现实的内容层面理解的,我国执政党与广大劳动人民的意志肯定是一致的,后者是从理论上的属性层面看,执政党的意志是党的意志,而社会主义法体现的是国家意志。 知识模块:法与社会

38. 1936年,中华民国南京国民政府普通法院的诉讼制度是以下哪一项( )

A.四级三审制 B.三级三审制 C.四级两审制

D.三级两审制

正确答案:B

解析: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初期,沿用北洋政府的法院组织体系,实行四级三审制。1932年10月公布《法院组织法》(1935年7月1日施行),改为三级三审制,第三审为“法律审”。 知识模块:中国法制史

39. 下列选项中,不属于钦定宪法的是()。 A.1871年德意志帝国宪法 B.1889年大日本帝国宪法 C.1809年瑞典王国宪法 D.1814年挪威王国宪法

正确答案:C

解析:1809年瑞典王国宪法是最古老的协定宪法,而不是钦定宪法,其余选项都属于钦定宪法,故选C项。 知识模块:宪法学

40. 在唐朝,负责执行皇帝的诏敕和经皇帝批准的各项政令的是( ) A.中书省 B.门下省 C.尚书省 D.丞相

正确答案:C 解析:唐朝中央政府的体制沿袭隋朝的三省六部制。三省是指中央政府的中枢机构中书省、门下省与尚书省。中书省传承皇帝的命令,草拟诏书;经门下省审核驳正后,交皇帝批准;尚书省负责执行皇帝的诏敕和经皇帝批准的各项政令。三省的长官集体出任宰相,其职权明确划分,互相制约。 知识模块:中国法制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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