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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关于与规范职业暴露报告及报账的通知

来源:小奈知识网
关于规范职业暴露报告及报账的通知

各科室:

为了更加有效、规范管理职业暴露工作,经院感委会讨论决定制定关于规范职业暴露报告及报账的通知,自2016年1月1日开始实施,具体内容如下:

一、职业暴露的定义

职业暴露是指由于职业关系而暴露在危险因素中,从而具有被感染的可能性的情况。医务人员血源性职业暴露是指医务人员在从事诊疗、实验、护理工作中意外被乙肝、丙肝、HIV等病毒感染者的血液、体液污染了皮肤、粘膜、或者是被污染的针头及其他锐器刺破皮肤,有可能被病毒感染的情况。 二、职业暴露的预防

各类医务人员严格落实标准预防,严禁各类违规操作。各类医务人员应加强职业防护的相关知识学习,对新进人员、规培人员、实习同学等科室应落实职业防护相关入科宣教并做好相应记录。

三、职业暴露的应急处理

1、针刺伤职业暴露后,立即从近心端向远心端挤血(避免伤口局部挤压),尽可能挤出损伤处的血液,再用皂液(清洁剂)和流动水清洗伤口,用0.5%碘伏和75%酒精消毒,必要时包扎伤口。

2、皮肤:污染部位用肥皂水冲洗,并用适当的消毒剂消毒,例如70%乙醇或皮肤消毒剂。

3、眼睛、粘膜:迅速用生理盐水或流动清水反复冲洗干净(可借助洗眼器、20ml空针等工具),且避免揉擦眼睛,连续冲洗至少十分钟。

四、职业暴露的报告

1、工作日:发生职业暴露及时报告科主任或护士长,科室24h内到院感科报告登记备案。

2、周末、节假日:发生职业暴露及时报告科主任或护士长,科室24h内电话报告院感科,并于节后第一个工作日到院感科登记备案。

五、职业暴露的诊治

1、工作日:到感染病科门诊就诊,根据暴露源的不同,由感染病科医生按我院相关规定进行治疗和医学跟踪检查。

2、周末、节假日:到急诊科就诊,根据暴露源的不同,由急诊科医生

按相我院关规定进行治疗和医学跟踪检查。

3、HIV暴露后的救治:发生HIV暴露后电话报告院感科(以便院感科及时联系相关部门和备案),到院办、疾控中心分别开具证明,由医院安排车辆前往重庆市公共卫生医疗救治中心(重庆市沙坪坝区歌乐山保育路109号)进行诊治和服药,并按我院相关规定进行医学跟踪检查。

六、职业暴露的报账流程

医院本着以人为本、保障员工切身利益的原则,对我院在职职工、各类工人、各类进修规培实习同学发生的职业暴露产生的费用全部由医院承担。但凡是未按以上规定和流程进行的(如未按规定时限上报,科室未对暴露人员过人相关培训,严重违反相关操作要求等),医院不予承担该医务人员职业暴露后的任何费用。

对发生职业暴露未到院感科进行登记备案的,今后发现感染了各类感染性疾病医院均不负任何责任。

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 2015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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