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进一步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推动我镇农村基层权力清单化、阳光化、制度化,确保村级组织和干部权力更加科学、规范、透明运行,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按照省、xx市、xx市相关工作部署,根据《xx市农村(社区)“小微权力”清单管理规范运行暂行办法、《xx市推行村级“小微权力”清单管理规范运行工作的实施方案》,结合我镇实际,现就全镇推行村级“小微权力”清单管理规范运行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彻底清权、依法确权、全程控权”要求,全面梳理我镇村级“小微权力”事项,通过厘清职权、完善制度、加强监督,深入开展“小微权力”清单管理规范运行工作,在全镇各村建成民主自治、监督制衡、规范运行、公开透明、便民利民的村级“小微权力”规范运行机制,全面提升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水平,为我镇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清单范围
“小微权力”是指村级组织及从事公共管理和服务人员在基层组织建设、村务决策、村务审批、村务公开、村级财务收支、村级工程建设、强农惠农(惠民)政策落实等工作中,行使的领导、组织、管理、监督等方面的权力事项。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一)“三资”管理类。包括集体资金收支管理、集体资源开发利用、集体资产管理处置等方面的权力事项。
(二)基础设施建设类。包括集体房屋建设装修、水电管网和道路建设改造以及农田水利、园林绿化等工程项目实施中的权力事项。
(三)物资、服务采购类。包括农村集体采购生产资料、办公用品和劳务服务,以及村专职工作人员和卫生保洁员、水电工等非专职人员招聘录用等工作中的权力事项。
(四)社会保障救助类。包括办理城乡居民保险保障、救助帮扶和优抚对象确定及物资、资金发放等工作中的权力事项。
(五)落实强农惠农(惠民)政策类。包括落实农业补贴、农资发放、危房改造及集体惠民福利等强农惠农(惠民)政策中的权力事项。
(六)基层组织建设类。包括农村干部、群团组织负责人、发展党员对象、后备干部等推荐考察工作中的权力事项。
(七)其他应列入“小微权力”清单管理范围的权力事项。 三、主要任务
(一)制定村级“小微权力”运行流程。对照《xx市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和相应制度要求,明确各类事项办理的步骤,设置运行程序,绘制成我镇《“小微权力”运行流程图》。各乡镇组织所辖村根据各自实际,对全镇《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小微权力”运行流程图》进一步深化拓展,新建的权力清单、规章制度和运行流程,须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行。
(二)健全村级“小微权力”三级监督体系。充分发挥各方面监督力量,建立群众监督、村级纪检委员和村监会监督、镇党委、纪委组成的三级监督体系。一是加强群众监督。矿山镇和各行政村要向群众公开监督联系电话和联系人,对群众提出的质疑、询问做到有问必复、有疑必释。二是加强村级纪检委员和村监会监督。发挥廉政“哨所”作用,对村级事务办理开展全程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提出,并督促整改。三是加强镇党委、纪委监督。对所辖村“小微权力”规范运行情况开展常态化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即查即纠,涉及违纪违法的依纪依法进行查处。
(四)健全村级“小微权力”责任追究机制。细化完善违反村级“小微权力”规定行为的责任追究办法,着力解决村干部廉洁履职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做到要求明确、监督到位、追究有力。
四、方法步骤
推行村级“小微权力”清单管理规范运行共分为前期准备、动员部署、全面推行、总结验收4个阶段。
(一)前期准备阶段(8月中旬至下旬,已实施)。成立全镇推行村级“小微权力”清单管理规范运行工作领导小组,对照xx市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及运行流程图,结合我镇各村实际对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及运行流程图进行拓展,并制定实施方案。
(二)动员部署阶段(9月下旬)。召开全镇动员部署会议,对村级“小微权力”清单管理规范运行工作作出详细安排部署,迅速启动工作。
(三)全面推行阶段(10月上旬至10月中旬)。结合我镇各村工作开展情况及时推进方案,组织各村召开会议作出具体安排,全面推行村级“小微权力”清单管理规范运行工作。重点做好五项工作:
1.开展教育宣传。各村要组织“两委”干部专题学习推行村级“小微权力”清单管理规范运行工作要求,强化廉洁自律和规范用权意识。利用广播、公示栏、微信等多种形式,面向群众广泛深入宣传本项工作的重要意义,提高群众知晓率和参与度。
2.全面常态公开。各村对照全镇“小微权力”清单和运行流程图,结合本村实际进一步细化,按照权力清单内容、规章制度、运行程序、运行过程、运行结果“五公开”要求,结合“民主议政议廉日”等载体,建立常态化公开机制,坚持做到经常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及时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制度性工作长期公开,其他事项根据需要同步公开,切实维护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3.构建监督网络。各配齐配强纪检委员,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提倡纪检委员兼任村监会主任,在此基础上,建立群众监督、纪检委员和村监会监督、乡镇党委和乡镇纪委监督的三级监督体系,健全各负其责、上下联动的工作制度机制,对村级组织“小微权力”规范运行全程监督。
4.实行全程留痕。各村要对“小微权力”运行情况实行痕迹化管理,对每一事项的办理依据、过程、结果,将相关文件、会议、公示等所有资料建档保存,做到一事一档、全程留痕,并安排专人负责保管,以备检查。
5.从严执纪问责。镇纪委不定期对各村“小微权力”运行情况的进行检查,受理纪检委员、党风廉政建设监督员和群众的监督反馈和举报,对应公开未公开、公开不及时不到位、未按流程图运行及办理结果群众不满意等问题即查即纠,涉及违纪违法的要从严查处,典型问题要公开曝光。
(四)总结验收阶段(10月中旬至10月底)
对推行“小微权力”清单管理规范运行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全面收集农村“两委”在推进每一项权力事项运行中遇到的问题,梳理归纳农村干部提出的合理化建议,与市直有关单位及时沟通对接,进一步规范和完善相关配套管理机制。届时,市推行工作领导小组对各村推行“小微权力”清单管理规范运行工作进行全面验收、打分排队。并结合验收成果编制“小微权力”清单管理规范运行手册,作为工作常态化管理的指导规范。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镇党委是责任主体,负责做好所辖行政村“小微权力”清单管理规范运行的指导、审核和把关工作。镇纪委加强对农村“小微权力”运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查处违纪违规问题。各村党组织要充分发挥村“两委”和纪检委员、村监会作用,明确监督任务,压实工作责任,全程监督村级各项事务。
(二)加强宣传引导。要把“小微权力”清单管理规范运行纳入农村干部经常性教育培训计划,充分利用“党务村务财务”公开、宣传橱窗等载体,广泛宣传“小微权力”清单及运行流程,让“按权责清单办事”的意识入脑、入心。要注重挖掘各乡镇各村的好经验、好做法,不断完善农村“小微权力”规范运行体系。
(四)严格督查考核。村级“小微权力”清单管理规范运行工作情况,将作为各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镇推行工作领导小组将采取定期调度、实地督导、明察暗访、走访评议等方式,加大督查力度,对重视不够、推进不力、效果不好的村,按照规定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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