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指标表
附件2:
一级二级三级指标 指标 指标 规范(1) 江苏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指标体系 指标说明 制定或下发本地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和服务规范。考察当年项目方案和当前执行的服务规范。 制定或下发绩效考核方案或规定。明确考核方法、考核指标、服务数量和质量考核标准、考核结果应用。考察当前执行的项目绩效考核方案。 制定或下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管理制度,及各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内容逐项核定的补助参考标准。 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设立管理机构及专/兼职人员,行使项目管理职能,开展项目管理各项工作。 组织开展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日考核方法 查看项目实施方案和服务规范。具体说明见现场考核流程。 评分标准 满分1分; 未制订下发或要求与国家和省规定不符等,每项扣0.5分。 满分1分; 1.1.1实施方案和服务1.1 方案制定(3) 1.1.2 绩效考核方案(1) 1.1.3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金管理制度(1) 1.2.1 管理机构及专/兼职人员设置(2) 查看绩效考核方案或其他相关文件。绩效考核方法、考核指标体系、服务具体说明见现场考核流程。 数量和质量考核标准、考核结果应用每缺少1项,扣0.5分。 查看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或其他相关文件。具体说明见现场考核流程。 查阅成立领导和技术指导小组相关文件,现场查看项目办公室,实地核对与文件是否相符。 查看督导发现问题记录和督导报告;查看绩效考核报告和经费分配资料。并现场问询相关管理人员。具体说明见现场考核流程。 每个县或区随机调查当地从事基层公共卫生服务人员至少10人,其中满分1分; 未制订不得分,规定与卫生部财政部资金管理办法不一致,每项扣0.5分。 满分2分; 未成立不得分,成员未及时调整或未开展项目管理工作等,每项扣0.5分。 满分2分; 无督导和绩效考核报告,扣0.5分; 无问题或未点名的反馈,扣0.5分; 专业公共卫生机构未指导,扣0.5分; 未根据考核结果安排经费,扣0.5分。 满分2分; (问卷实际得分/问卷应得分)/访谈1. 组织管理(12) 1.2管理和考核(8) 1.2.2 绩效考核和督导(2) 常督导和绩效考核,并充分发挥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的技术指导作用。重点考核绩效考核过程和结果应用情况。 了解基层公共卫生服务人员接受培训情1.2.3 人员培训(2) 况,考察基层公共卫生服务人员是否熟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要求和规范。 农村地区调查乡村医生不少于1人。 人数*2分 一级二级三级指标 指标 指标 1.2 管理和1. 组织管理(12) 考核(8) 1.3信息化建设(1) 2.1 资金筹集(1) 1.3.3 数据审核(2) 指标说明 核对上级卫生机构提供的业务数据与下级卫生机构业务完成的实际情况是否相符。反映数据上报和审核情况。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立以健康档案为基础的信息系统,录入居民健康档案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信息。 自然年度,中央、省、市、县各级筹集的资金标准;人均补助经费=各级落实资金总额/常住人口。 自省级下达当年预拨资金起,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到账,不超过1个月;如果省、市、县级分批下达预拨资金,依据第一批预拨资金的拨付时间。 核实卫生行政部门和专业公共卫生机构挤占项目资金的情况。 自然年度,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资金到账情况。资金到位率=项目实际到账金额/预算安排资金总额×100%。注:预算安排资金总额=预拨资金+结算资金。 自然年度,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资金支出情考核方法 核对县与上报省、县与乡、乡与村提供的业务数据是否相符。 分别在卫生行政部门、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查看信息系查看当年各级资金分配文件,核实考核县/区居民的人均补助经费是否达标,比如2011年达到25元。 查看当年各级资金分配文件或指标文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银行入账通知。 查看当年各级资金分配文件或指标评分标准 满分2分; 每发现一处影响指标达标评定的不符合处,扣0.5分。 满分1分; 未建成不得分,数据不齐全、信息未1.3.4信息系统建设(1) 2.1.1 人均补助经费(1) 统,核对录入信息和信息共享情况。 共享、版本未更新等,每项扣0.5分。 满分1分; 未达到标准不得分。 满分1分; 拨付周期每延迟10个工作日(不足10个工作日视为没有超期),扣0.5分。 满分1分; 2.2.1 预拨资金拨付周期(1) 2.2.2资金挤占(1) 2. 资金管理(8) 2.2 资金支出(6) 2.2.3 资金到位率(1) 文件,专业公共卫生机构收支明细。 发现一起,不得分。 查看当年资金分配文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银行入账通知,项目工作绩效考核通报(或其他相关文件)。 满分1分; 资金到位率=100%,得1分; 每递减10%,扣0.5分。 满分1分; 以填报表格为依据,对比填报表数据与机构收支明细账、会计凭证记录金额,并核实数据真实性。 资金支出率≥80%,得1分; 每递减10%,扣0.5分; 若无专项核算,无法明确资金支出金额,扣1分。 2.2.4 资金支出率(1) 况。资金支出率=当年累计支出金额/当年项目预算安排资金总额×100%。注:预算安排资金总额=当年预拨资金+结算资金。 一级二级三级指标 指标 指标 2.2 资金支2. 资金管理(8) 2.3 财务管理(1) 2.3.1 专项核算(1) 出(6) 指标说明 核实是否存在违规支出。包括扩大支出范围、截留、挪用、支付不合规、资金支出考核方法 查阅制度、规定执行情况,每个考核对象各抽查当年30份项目支出的记账凭证及原始凭证(每个月不少于2笔,如凭证少于30份,全部抽取),具体说明见现场考核流程。 查看账簿设置的会计科目,是否在专项科目进行核算。 年报数据,现场核实。各级卫生行政评分标准 满分2分; 得分=支出合规率*2分。 2.4.5 支出合规率(2) 进度与业务进度不匹配、支付依据不充分等。资金合规率=1–抽查到的违规资金额/抽查资金总额。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是否对项目资金进行收支专项核算。 满分1分; 专项收支科目核算:得1分; 建立辅助帐核算:得0.5分。 比如:2011年,城市=规范化电子建档率*校正系数/60%*4分,满分4分,超过60%按60%计算;农村=规范化电子建档率*校正系数/50%*4分,满分4分,超过50%按50%计算。城3.1.1规范化电子建档率%(4) 规范化电子建档率%=建立电子健康档案人数*校正系数/辖区内常住居民数*100% 部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填报。上级部门需提供各下级部门辖区的建档人数。乡镇卫生院需提供下辖各村卫生室的建档人数。 校正系数=现场核查数据/年报数据。 市指市辖区,农村指县或县级市。 3. 项目执行(70) 3.1 居民健康档案管理(12) 3.1.2 抽查的健康档案合格率%(4) 健康档案合格率%=填写合格的档案份数/抽查档案总份数*100% 抽查数据。督查的每个县或区随机抽查档案,核查档案信息是否真实(抽查档案数应满足有10份真实档案,包括重点和非重点人群)。在10份真实档案中,核查是否符合国家规范(不足10份全部抽取)。 抽查数据。督查的每个县或区随机抽3.1.3 抽查的健康档案使用率%(4) 健康档案使用率%=有动态记录的档案份数/抽查档案总份数*100% 查档案,核查档案信息是否真实(抽在10份真实档案中,核查使用情况满分4分; 抽查的健康档案合格率/90%*4分-(不真实档案数*1分); 抽查的健康档案合格率超过90%按90%计算。 满分4分; (抽查的健康档案使用率/80%*4分)抽查的健康档案使用率超过80%按查档案数应满足有10份真实档案)。-(不真实档案数*1分); 一级二级三级指标 指标 指标 指标说明 考核方法 (不足10份全部抽取)。 评分标准 80%计算。 年报数据,现场核实。现场查看社区健康教育资料的印刷和发放情况,健康教3.2 健康教育(6) 3.2.1 抽查的健康教育开展情况(6) 育音像资料的播放情况,健康教育宣传栏设置和内容更新情况,健康教育讲座和咨询活动举办开展情况。 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健康教育宣传栏、音像资料、发放资料、健教设备和场所,核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健康教育资料印刷记录、出入库发放等记录。 年报数据,现场核实。各级卫生行政建证率%=年度辖区内建立预防接种证人3.3.1建证率%(2) 数 *校正系数/应建立预防接种证人数3. 项目执行(70) 种(6) 3.3 预防接*100% 部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填报。上级部门需提供下级部门辖区的建证人数。乡镇卫生院需提供下辖各村卫生室的建证人数。 校正系数=现场核查数据/年报数据。 3.3.2 抽查的1岁儿童某种疫苗接种率%某种疫苗接种率%=年度辖区内某种疫苗年度实际接种人数/某种疫苗年度应接种抽查数据。督查的每个县或区随机抽查20名满1岁的儿童,核对预防接也可1种以上。 抽查数据。督查的每个县或区随机抽3.4.1抽查的新生儿访视率%(2) 新生儿访视率%=年度辖区内接受1次及以上访视的新生儿人数/年度辖区内活产数*100% 查新生儿健康管理档案,核查档案是否真实(方法见儿童系统管理率)。 在真实的健康管理档案中,核查是否符合国家规范。 满分4分;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有1项工作数量未达到要求,扣1分,有1项工作不符合国家规范的要求,扣0.5分, 满分2分; 校正的建证率/98%*2分; 校正后的建证率超过98%按98%计算。 满分4分; 抽查的1岁儿童某种疫苗接种率每下降1%:扣0.4。 满分2分; 抽查的新生儿访视率/95%*2分-(不真实档案数*0.5分); 抽查的新生儿访视率/95%按95%计算。 (4) 人数 *100% 3.4 7岁以下儿童健康管理(6) 种卡中某种疫苗接种率。某种可1种,≥95%:2分; 一级二级三级指标 指标 指标 3.4.2儿童健康管理率%(2) 指标说明 儿童健康管理率%=年度辖区内接受1次及以上随访的7岁以下儿童数*校正系数/年度辖区内应管理的7岁以下儿童数*100% 考核方法 年报数据,现场核实。各级卫生行政部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填报。上级部门需提供下级部门辖区的管理人数。 校正系数=现场核查数据/年报数据。 抽查数据。督查的每个县或区随机抽查儿童健康管理档案,核查档案是否评分标准 满分2分; 校正的儿童健康管理率/95%*2分; 校正后的儿童健康管理率超过95%按95%计算。 3.4 7岁以下儿童健康管理(6) 3.4.3 抽查的儿童系统管理率%(2) 儿童系统管理率%=年度辖区中按相应频次要求管理的7岁以下儿童数/年度辖区内应管理的7岁以下儿童数*100% 真实(抽查档案数应满足有10份真实档案,包括新生儿2份、1岁以内满分2分; 抽查的儿童系统管理率/85%*2分-(不真实档案数*0.5分); 2份,1-6岁6份)。 抽查的儿童系统管理率超过85%按在10份真实的儿童健康管理档案中,85%计算。 核查是否符合国家规范(不足10份全部抽取)。 抽查数据。督查的每个县或区随机抽3. 项目执行(70) 3.5.1抽查的早孕建册率%(2) 3.5 孕产妇健康管理(6) 3.5.2 抽查的产前健康管理率%(2) 产前健康管理率%=辖区内按照规范要求在孕期接受5次及以上产前随访服务的人数/该地该时段内活产数*100% 早孕建册率%=辖区内孕13周之前建册的人数/该地该时间段内活产数*100% 查孕产妇健康管理档案,核查档案是否真实(核查档案数应满足有10份真实档案)。 在10份真实的健康管理档案中,核查是否符合国家规范(不足10份全部抽取)。 抽查数据。督查的每个县或区随机抽查孕产妇健康管理档案,核查档案是否真实(核查档案数应满足有10份真实档案)。 在10份真实的健康管理档案中,核满分2分; 抽查的早孕建册率/95%*2分-(不真实档案数*0.5分); 抽查的早孕建册率超过95%按95%计算。 满分2分; 抽查的产前健康管理率/95%*2分-(不真实档案数*0.5分); 抽查的产前健康管理率超过95%按90%计算。 一级二级三级指标 指标 指标 指标说明 考核方法 查是否符合国家规范(不足10份全部抽取)。 评分标准 抽查数据。从随机抽查的新生儿健康3.5.3抽查的产后访视率%(2) 产后访视率%=辖区内产后28天内接受过产后访视的产妇人数/该地该时间段内活产数*100% 管理档案中确定产妇,同步核查产妇档案是否真实。 在真实的健康管理档案中,核查是否符合国家规范。 满分2分; 抽查的产后访视率/95%*2分-(不真实档案数*0.5分); 抽查的产后访视率/95%按95%计算。 满分5分; 3.6.1 抽查的65岁及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3.6 老年人健康管理(10) 3. 项目执行(70) 3.6.2 抽查的健康体检表完整率%(5) 率%(5) 65岁及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年度范围内接受健康体检等健康管理的人数/年内辖区内65岁及以上常住居民数*100% 抽查的65岁及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抽查数据。督查的每个县或区随机抽查至少10份老年人健康管理档案,核对年度范围内健康体检记录的真实性,体检是否免费。在真实的健康体检记录中,核查体检内容和记录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栏目是否齐全(不足10份全部抽取)。 率/90%*5分-(不真实档案数*1分); 抽查的65岁及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超过90%按90%计算。 满分5分; 抽查的健康体检表完整率/90%*5分-(不真实档案数*1分); 抽查的健康体检表完整率超过90%按90%计算。 年报数据,现场核实。各级卫生行政满分2分; 校正的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率/50%*2分; 校正后的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率超健康体检表完整率%=抽查填写完整的健康体检表数/抽查的健康体检表数*100% 3.7 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6) 3.7.1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率%(2) 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率%=年内已管理高血压人数*校正系数/年内辖区内高血压患者总人数*100% 部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填报。上级部门需提供下级部门辖区的管理人数。 校正系数=现场核查数据/年报数据。 过50%按50%计算。 一级二级三级指标 指标 指标 3.7.2 抽查的高血压患者规范管理率%(2) 指标说明 高血压患者规范管理率%=按照要求进行高血压患者管理的人数/年内管理高血压患者人数*100% 考核方法 抽查数据。督查的每个县或区随机抽查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档案,核查档案是否真实。 抽查至少10份真实的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档案,核查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查看最近一次随访时血压控制情评分标准 满分2分; 抽查的规范管理率/80%*2分-(不真实档案数*0.5分); 抽查的高血压患者规范管理率超过80%按80%计算。 满分2分; 抽查的管理人群血压控制率/50%*2分; 3.7.3 抽查的管理人管理人群血压控制率%=最近一次随访血况(不足10份全部抽取)。 规范管理:建立健康档案,每年1次群血压控制率%(2) 压达标人数/已管理的高血压人数*100% 抽查的管理人群血压控制率超过免费体检,每年至少4次面对面随访。 50%按50%计算。 年报数据,现场核实。各级卫生行政满分2分; 校正的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率/50%*2分; 校正后的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率超满分2分; 抽查的规范管理率/80%*2分-(不真实档案数*0.5分); 抽查的糖尿病患者规范健康管理率满分2分; 抽查的管理人群血糖控制率/50%*2分; 抽查的管理人群血糖控制率超过部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填报。上级部门需提供下级部门辖区的管理人数。 抽查数据。督查的每个县或区随机抽3.8.1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率%(2) 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率%=年内已管理糖尿病人数*校正系数/年内辖区内糖尿病患者总人数*100% 校正系数=现场核查数据/年报数据。 过50%按50%计算。 3.8 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6) 3.8.2抽查的糖尿病患者规范健康管理率%(2) 糖尿病患者规范健康管理率%=按照要求进行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的人数/年内管理糖尿病患者人数*100% 查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档案,核查档案是否真实。 督查的每个县或区随机抽查至少10核查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查看最近一3.8.3抽查的管理人群血糖控制率%(2) 管理人群血糖控制率%=最近一次随访空腹血糖达标人数/已管理的糖尿病人数*100% 次随访时血糖控制情况(不足10份全部抽取)。 规范管理:建立健康档案,每年1次3. 项目执行(70) 份真实的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档案,超过80%按80%计算。 免费体检,每年至少4次面对面随访。 50%按50%计算。 一级二级三级指标 指标 指标 3.9.1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率%(1) 3.9 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3) 3.9.2抽查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规范管理率%(1) 指标说明 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率%=年内登记在册的确诊重性精神疾病患者人数*校正系数/年内辖区内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总人数*100% 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规范管理率%=每年按照规范要求进行管理的确诊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数/所有登记在册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数*100% 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稳定率%=最近一次随访时分类为病情稳定的患者数/所有登记在册的确诊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数*100% 抽查的传染病疫情报告率%=抽查的报告卡片数/抽查时间范围内登记传染病病例数*100% 核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照有关要求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管理的情况 考核方法 年报数据,现场核实。各级卫生行政部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填报。上级部门需提供下级部门辖区的管理人数。 评分标准 满分1分; 校正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率/40%*1分; 校正后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率校正系数=现场核查数据/年报数据。 超过40%按40%计算。 抽查数据。督查的每个县或区随机抽查至少10份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健康管理档案,核查是否按国家规范的要求填写(不足10份全部抽取)。 (接上页)规范管理:每年按照规范要求进行管理的确诊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每年至少随访4次,每年至少1次健康检查。 抽查数据。抽查考核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当年某月传染病报告记录、相应门诊日志和重点科室登记簿。 查阅应急预案、信息报告管理制度、技能培训、信息报告等资料,核查是否符合要求。 满分1分; 抽查的规范管理率/80%*1分; 抽查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规范管理率超过80%按80%计算。 满分1分; 抽查的管理人群稳定率/50%*1分; 抽查的管理人群稳定率超过50%按50%计算。 满分2分; 抽查的传染病疫情报告率<100%:0分。 满分2分; 每发现一处不符合:扣0.5分。 3.9 重性精 神疾病患者管理(3) 3.9.3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稳定率%(1) 3.10 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3.10.1抽查的传染病疫情报告率%(2) 3. 项目执行(70) 告和处理(4) 3.10.2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处理(2) 一级二级三级指标 指标 指标 3.11卫生监督协管(5) 3.11.1抽查卫生监督协管信息报告率%(5) 指标说明 卫生监督协管信息报告率%=报告的事件或线索次数/发现的事件或线索次数*100% 考核方法 抽查数据。督查的每个县或区随机抽查至少10份卫生监督协管信息报告档案,核查是否按国家规范的要求填写(不足10份全部抽取)。 规范管理:每份报告按照规范要求进行填写并及时报出。 评分标准 满分5分; 抽查的信息报告率/80%*5分; 抽查的信息报告率超过80%按80%计算。 4.1 知晓率(1) 4. 项目实施效果(5) 4.2 满意度(4) 4.1.1 居民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知晓率%(1) 居民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知晓率%=知晓的居民数/调查的居民数*100% 年报数据,现场核实。各级卫生行政部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执行项目公示制度,将有关信息纳入信息公开范围,开展宣传等情况。 每个县或区随机访谈当地常住居民至少10人。被访谈居民是抽查单位辖区内常住居民,重点是65岁以上老年人和高血压患者、2型糖尿病患者、孕产妇、7岁以下儿童的家长。 分别由组织管理考核小组专家、资金组专家,根据考核了解的情况和感受,对督查的市、县或区对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重视程度、管理能力、执行能力、项目进展、考核配合情况,以及是否有重大失误或缺陷因。 满分1分; 居民知晓率/80%*1分-(项目宣传工作不到位数*0.5分); 超过80%按80%计算。 满分4分; 居民满意度/90%*4分; 超过90%按90%计算。 4.2.1 居民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满意度(4) 居民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满意度=居民满意度问卷总得分/25/随机调查的居民人数*100%。 综合评价被考核地区对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方面的重视程度、管理能力、管理考核小组专家、项目执行考核小5.1.1 考核组对考核5. 项目执行综合情况(5) 5.1总体情况评估(5) 地区执行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能力和项目开展的总体情况评估(3) 执行能力、项目进展,对检查指导考核调研的配合情况,负面报道,以及是否有重大失误或缺陷。 重大失误和缺陷: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不完整;资金管理和使用有重大问较大地影响了项目执行;提供资料的准确满分3分; 组织管理考核小组:1分; 资金管理考核小组:1分; 项目执行考核小组:1分; 综合情况得分=组织管理考核小组评分+资金管理考核小组评分+项目执行考核小组评分。 扣分必须提供充足依据。 题;资金不到位或未及时到位情况严重,等综合情况进行评分,并列举扣分原一级二级三级指标 指标 指标 5.1.2项目管理部门对考核地区执行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能力和项目开展的总体情况评估(2) 指标说明 性和时效性差;项目管理者不了解项目方案;档案真实性有严重问题,等。 考核方法 由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领导小组或办公室,根据掌握的情况,对督查的市、县或区对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重视程度、管理能力、执行能力、项目进展、检查指导考核调研配合情况,以及是否有重大失误或缺陷等综合情况进行评分,并列举扣分原因。 评分标准 满分2分; 出现负面报道,人民来信来电来访等信访案件未及时答复处理,自增项目未备案,信息报送不及时、不准确,通报问题整改不及时、不到位,各级检查考核发现重大失误和缺陷,阶段性目标未按时完成,以及其他影响项目工作正常开展的不符合项,每项扣0.5分。 说明:1. 指标名称后括号内数字为指标分值。采用扣分方式的指标,按照“所在三级指标分数扣完为止”的方式进行评分,最低分为0分。
2. 每个指标的最终得分,均为接受考核的行政部门和项目执行单位的平均分。总得分为各指标之和,满分为100分,其中现场考核组考核指标满分为98分。考核得分和单项考核指标得分均准确到小数点后一位。
3. 任何一个二级指标得分率低于50%的县(市、区),取消年度考核
优秀等级的评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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