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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量标准文件采集管理制度

来源:小奈知识网
计量标准文件采集管理制度

本制度规定了计量标准技术档案文件集管理制度。 1 职责

1.1 实验室资料管理员负责计量标准技术文件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1.2 计量标准项目负责人和计量检定/校准人员负责各自计量标准技术文件的编制、起草、审核、报批工作。

2 实验室的计量标准技术资料应设专职或兼职人员分类、统一保管。计量标准技术档案必须按标准项目分类整改,装订成册归档,妥善保管,以便查询。

3 下列计量标准文件集应存档管理: 文件集应当包含如下18个文件: 1)计量标准考核证书;

2)社会公用计量标准证书(如果适用); 3)计量标准考核(复查)申请书; 4)计量标准技术报告; 5)计量标准的重复性试验记录; 6)计量标准的稳定性考核记录; 7) 计量标准更换申报表(如果适用);

8) 计量标准封存(或撤销)申报表(如果适用); 9) 计量标准履历书;

10) 国家计量检定系统表(如果适用);

11) 计量检定规程或技术规范; 12) 计量标准操作程序;

13) 计量标准器及主要配套设备使用说明书(如果适用); 14) 计量标准器及主要配套设备的检定证书或校准证书; 15) 检定或校准人员的资格证明; 16) 实验室的相关管理制度; 16.1) 实验室岗位管理制度; 16.2) 计量标准使用维护管理制度; 16.3) 量值溯源管理制度; 16.4) 环境条件及设施管理制度; 16.5) 计量检定规程或技术规范管理制度; 16.6) 原始记录及证书管理制度; 16.7) 事故报告管理制度; 16.8) 计量标准文件集管理制度;

17) 开展检定或校准工作的原始记录及相应的检定或校准证书副本; 18) 可以证明计量标准具有相应测量能力的其他技术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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